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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创业法学:富贵险中求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BAT三巨头控制着平台,控制着借助其平台创业的创业者的命脉。在平台眼里,创业者就是待宰的羔羊。平台之下创业不仅要遭遇“霸王条款”的苦痛,可能面临平台企业“强取豪夺”的危险,还可能成为平台间竞争的炮灰。如腾讯阿里“红包大战”中,真正受伤的要数依附平台生存的创业者。

平台创业法学:富贵险中求

目前,是中国互联网牢牢由百度公司(Baidu)、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腾讯公司(Tencent)三大巨头掌握。BAT三巨头控制着平台,控制着借助其平台创业的创业者的命脉。

● 平台百度的故事

经典案例

人人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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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分析】自《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生效实施起,若干反垄断民事诉讼纷纷诉至法院。比如,2009年10月,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于无法认定盛大旗下的起点中文网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胁迫其他网络写手,法院驳回了原告北京书生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又如,2009年10月,中国移动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法院的支持下获得和解:在中国移动同意原告携号转为不收取“月租费”的移动通讯服务用户、并以“奖励”名义支付原告1 000元补偿后,原告进行了撤诉。百度公司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与上述民事案件的不同之处在于:(1)法院第一次对以下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相关市场的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及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之认定及其正当性之分析;(2)对被告百度公司的行为采取了商业经济分析的方法,而不是基于空泛的“公共利益”及“保护消费者利益”之概念;(3)针对《反垄断法》项下的民事诉讼,法院设定了较高标准的举证责任。总言之,随着《反垄断法》的不断完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后续出台,中国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将面临重大的发展,在某一市场具有较大市场份额(如超过50%)的公司有必要做好应对的准备。

● 平台淘宝的故事

2011年10月,淘宝商城宣布将正式升级商家管理系统,由于此次商家管理系统升级,导致很多中小卖家可能由于商城费用的增加退出商城,部分卖家商品及服务跟不上淘宝商城变革。因此,2011年10月11日,近5万多名网友结集YY语音34158频道,有组织性地对部分淘宝商城大卖家,实施“拍商品、给差评、拒付款”的恶意操作行为,引发“10.11事变”。

资料链接(www.xing528.com)

淘宝“10.11事变”[8]

“10·11”淘宝伤城主题曲[9]

● 平台微信的故事

晒状态、点赞、转发、消费,微信以强大的攻势,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微配镜”“微卖表”“微服饰”“微快餐”“微旅游”“微团购”,微信以无所不包的态势,给创业者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微信社会经济影响力研究报告》(2014)显示,仅仅2013年,微信对信息消费的拉动达到952亿元,带动了1 007万人就业。就在腾讯宣称:“微信可以为整个业界提供一个很好的通信开放平台,让所有的第三方都能够把他们有价值的应用通过这个平台来接触到更多的用户”之时,2015年2月,腾讯切断了微信支付宝红包入口,腾讯阿里“红包大战”进入白热化阶段;此后,腾讯一路将滴滴打车虾米音乐、天天动听、网易云音乐彻底封杀。且不论从商业生态的角度上讲微信做出封杀是否合适,从商业道德角度讲,成为巨人之后的腾讯有些恣意妄为。

● 小结:远离平台创业雷区

平台初现时,非常需要创业者,这些创业者是平台发展方向的试金石,所以平台会扶持一些小的创业项目。然而,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在平台眼里,创业者就是待宰的羔羊。平台之下创业不仅要遭遇“霸王条款”的苦痛,可能面临平台企业“强取豪夺”的危险,还可能成为平台间竞争的炮灰。如腾讯阿里“红包大战”中,真正受伤的要数依附平台生存的创业者。包括口袋通、微信逛在内的基于微信的淘宝客类创业型公司将面临重创,甚至导致卖家的推广投入血本无归。

创业的方向不计其数,但对于创业者而言,如果希望自己的企业长久地活下去,需要尽力避开平台企业关注的焦点。如在微信创业,旅游、餐饮电商等都是已经被腾讯锁定的项目了,应尽量少做,除非抱着被腾讯收入麾下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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