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以发起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应当足额认缴全部注册资本;以募集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应当认缴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另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运行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成千上万,在公司设立时,不可能由所有的公司股东共同办理公司设立事宜。因此,法律允许一部分人承担公司设立的责任,这部分人就是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运作对社会经济生活有较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可能成为公司股东的许多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发起人应该达到一定人数,同时人数不能太多。《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注册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基本担保。以发起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应当足额认缴全部注册资本;以募集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应当认缴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另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www.xing528.com)

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发行股份并进行其他筹办事项。首先,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发起人按照法律、发起人协议认购并缴纳出资。发起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选举董事、监事,组成董事会监事会,制定公司章程。

以募集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根据法律和发起人协议认购公司股份后,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同时,发起人应当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组成董事会、监事会。

(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的。以发起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制定并由全体发起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以募集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后,必须经过创立大会讨论,最后必须经过出席创立大会的代表股份总数半数以上的认股人同意通过,才能真正成为公司章程。我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组织机构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等,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运作。

(六)有公司住所

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公司的住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