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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及登记变更手续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的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及登记变更手续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合伙企业必须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合伙人组成

合伙企业不是单个人的行为,而是多个人的联合。至于合伙企业由多少合伙人组成,有些国家的法律作了限制性规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两人以上,没有规定人数上限。但是,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

设立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必须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人建立合伙关系、确定合伙人各自的权利义务,使合伙企业得以设立的前提,也是合伙企业的基础。如果没有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未形成合伙关系,合伙企业便不能成立。

3.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4.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不同的法律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具有特殊性。《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的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www.xing528.com)

5.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不直接参与经营

《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普通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6.合伙企业设立程序简单

与设立公司相比较,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相对简单,企业发起人需要递交的材料较少。《合伙企业法》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申请人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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