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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图书馆管理变革及影响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并于1983年出台了《湖南大学图书馆管理改革试行方案》,率先对图书馆实行业务工作量化管理。上述人员的月奖金等级,在按工作条例及岗位责任要求完成后,一般地享受分编人员50%以上的月奖等级。业务管理变革与组织机构变革给湖南大学图书馆带来了新的生气。

湖南大学图书馆管理变革及影响

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条例》(下称《条例》)的颁布,为湖南大学图书馆定编定岗提供了直接的依据。根据《条例》第四章“工作人员”第二十二条明确:“各校可参照下述比例研究确定本校图书馆专业人员编制:以学生一千人、藏书五万册配备十五名专业人员为基数;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百名学生、五十名研究生各增加一名专业人员;每增加五万册藏书增加一名专业人员;年平均进书量一万册配备三名专业人员。”以此为依据,湖南大学图书馆进行了首次定编。1982年,图书馆定编47人,实际上岗47人。图书馆分设办公室、采编组、流通组、阅览室、期刊组、装订室、缩微复制室、图书馆学专业资料室等8个部室。并于1983年出台了《湖南大学图书馆管理改革试行方案》(下称《改革方案》),率先对图书馆实行业务工作量化管理。《改革方案》在明确目的和原则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各岗位工作量、工作职责的考核评奖做出具体规定。[9]

《改革方案》的目的:本方案旨在通过定额管理和认真考绩,促进工作、提高效率、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以克服图书馆存在的“吃大锅饭”问题,进一步发掘知识分子和全体职工的潜力,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改革方案》的原则:(1)政治思想工作保证。(2)在尽可能多的业务环节实行定员定额,超产奖励,奖勤罚懒,多劳多得。(3)在其他业务环节实行逐日工作量统计,根据工作日志,定期抽查,按考绩奖罚。(4)馆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各业务部门主任(组长)明确规定责、权、利,根据工作日志,按考绩奖罚。

在具体操作上,《改革方案》也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以采编部为例:

(1)采编部(组):

△采购、验收、收发等工作人员:按各自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条例考绩,季评季奖。上述人员的月奖金等级,在按工作条例及岗位责任要求完成后,一般地享受分编人员50%以上的月奖等级。

△采购员在已到征订目录或新书上市的前提下,明显漏订漏购、有较大经济损失的重购误购或其他明显违背工作条例的差错,验收、收发员在财经账目、书刊进出吞吐上产生差错,一个月内出现一次,部(组)内批评并自行纠正差错;同一个月内出现二次以上差错,不享受当月评奖,一年内累计出现六次以上差错,扣除下半年全部奖金,并在馆内公开批评。各次差错均需填写“业务差错登记卡”。

△西、俄、日文图书分编:按各自岗位责任和编目条例要求工作,每人每月定额分编220种(册)(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下同),超额1%至20%获丙奖,超额21%至50%获乙奖,超额50%以上获甲奖。一人全年累计超额分编1540种(册)以上,年终加发“优质服务(工作)奖金”(扣除寒暑假一年按10个月计算)。

△中文图书分编:以三人为一组承包计额。按岗位责任和编目条例工作,每人每月定额分编880册,超额获奖计算方式同外文图书分编,一人全年累计超额分编6160册以上,年终加发“优质服务(工作)奖金”。中外文图书分编人员亦季评季奖。

△上述分编人员,在新书到馆、能保证分编需要的正常情况下,个人或承包组一个月或连续二个月未完成定额,在含当月季度的其他月份工作量中补充定额后方能评奖,如由此不足当季总定额,不参加当季评奖,如正常出勤,同一季度的三个月均未完成定额,从日后奖金中扣除个人月工资或承包组月平均工资的5%。(www.xing528.com)

△用书环节发现分编有误,经馆方鉴定确认,按月分编图书种数计算,如在1/60以下,由原分编人员悉数纠正所有书卡,如在1/60以上,不参加误编当月的评奖,全年累计误编超过种数的1/30以上,扣除下半年全部奖金,并在馆内公开批评,各次误编均需填写“业务差错登记卡”,如果累次误编不适岗位要求,馆方应考虑调整其工作人员的岗位。

△设不脱产的正副部主任(正、副组长)各一人,负责部(组)内统计、考勤、业务检查及其他公务活动,并按所费时间记工作日志。正副部主任(正副组长)同时按所参加具体业务的时间和定额标准考绩,季评季奖。

时任馆长张白影(副馆长代)的这些举措,马崇法在发表于《大学图书馆学报》的《辛勤耕耘芳泽图范——记湖南大学图书馆馆长张白影》一文中客观地进行了描述与评价:“他始终注重基础业务建设,讲究图书馆职能发挥,以完善的规章制度为根据,依‘法’治馆。1982年,领风气之先,在湖南省高校图书馆率先实行‘定额量化、岗位考核、奖勤罚懒’的管理办法,获得显著成效。湖南几家新闻单位均作了报导,学校对图书馆予以表彰。”[10]

1984年,湖南大学图书馆进行了第一次系统的组织机构改革,根据“(84)湖大党干字第13号”《关于图书馆机构改革后干部任职的通知》和“(84)湖大党干字第46号”《关于图书馆科级干部任职的通知》,学校通过了图书馆机构改革的方案:馆领导班子+四部门的运作模式,其中馆领导班子成员包括:馆长周炎辉;副馆长何又瑞、张白影;馆长助理张学华。四个部门包括采编部、流通阅览部、报刊部、技术服务部,部门主任分别为:陈岭峨、黄雨竹、肖小燕、郑章飞。

业务管理变革与组织机构变革给湖南大学图书馆带来了新的生气。江力浩撰写的《改革中前进——湖南大学图书馆改革漫笔》一文中,就谈到了改革给湖南大学图书馆带来的变化:“实行改革的时间虽然不长,图书馆的面貌却发生了很明显的变化。业务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活跃,职工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工作效率空前增长,全馆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景象。仅以图书分编工作为例:四月份分编中文图书6856册,是去年同期2665册的2.57倍,五月份分编6267册,是去年同期2386册的2.95倍,六月份又在6000册以上,月月超过定额都在50%以上,获得甲等奖励。按目前速度,去年(人数相等)全年工作量今年有四个半月即可完成。四月份分编西文图书1030册,五月份分编1214册,六月份分编1400册,人平每月分编364册,是去年人平每月130册的2.8倍,五、六两月超额均在180%以上,月月获甲等奖励。照目前速度,过去一年的工作量如今有三个半月即可完成。愁了多年的新书积压难题,不到三个月就完全突破,目前新书随到随编,甚至还出现了任务‘吃不饱’,必须重新调配力量,开展新业务项目的局面。”[11]

1988—1989年,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教委、湖南省科委《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关于改进和加强图书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湘文社(1988)第14号)要求:“改革内部管理、做好服务工作。”“实行馆长负责制”。“建立岗位职责制”。湖南大学图书馆进行了第二次管理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部门的细分与重组;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在部门的细分与重组上,图书馆根据业务发展,图书馆分为采编部、流通阅览部、期刊部、参考咨询部、技术服务部、研究辅导部、办公室6部1室。在岗位责任制建设上,图书馆明确了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如书库管理人员的职责为:“每人每日外借定额40册;各库新书接收、上架、整架等工作均由各库人员包干,包括集体借书、预约借书、送书上门等”。在奖惩制度的建立上,图书馆专门建立了《湖南大学图书馆职工考绩评奖条例》,除开每个岗位建立工作标准与激励机制外,还规定“全馆职工年终获‘优质服务奖’或全年月月获甲奖者,成为本年度当然的先进工作者,受奖事迹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并同时享受学校对先进工作者的其他奖励和荣誉。”1990年,对《湖南大学图书馆职工考绩评奖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1991年5月,根据《湖南省贯彻执行〈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要求,图书馆成立了“湖南大学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南大学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意见》,对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按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5个层级进行计分考核,考核分为政治思想表现、出勤、工作成绩、工作能力4个大项,在4个大项下又细分为10个指标:政治态度、政治学习、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职业道德、出勤率、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岗位任职能力、学识水平。每项包括4个等级。

1998年,图书馆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全面实行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图书馆职工在全员待岗的基础上,按照学校下达的编制和图书馆公布的岗位,重新竞岗。通过这一改革,图书馆科室由原来的7个(采访部、流通部、阅览室、期刊部、参考特藏部、技术服务部、办公室)压缩至6个(采编部、流通部、阅览与参考部、期刊部、技术服务部、办公室),职工人数由78人压缩至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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