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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亚太战争审判全纪实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美国审判相似的是,中国审判被告中高级将官数量也非常大,甚至所占比例为同盟国中最高。中国审判南京法庭位于南京市中山东路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里,保存着国民政府行政院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档案。同年3月10日,法庭判处谷寿夫死刑,他本人不服并上诉。4月25日,蒋介石批示维持原判,4月26日,谷寿夫被枪毙于南京雨花台。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年后又展开新中国独立的对日战犯审判。短视频10:新中国审判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亚太战争审判全纪实

与美国审判相似的是,中国审判被告中高级将官数量也非常大,甚至所占比例为同盟国中最高。首都高等法院审理凶案,旁听证发出4 000多张,还是不够分配。

中国是日本侵略战争中受害时间最长、受害范围最广的国家,因此从中国调查日本战罪和收集证据的工作从战时的1942年就已开始,中国国民政府设置收集日本战争犯罪情报的相关机构,这项工作一直延续到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之后。

由于中国战时近半国土沦为战场,战时在沦陷区难以展开罪证搜集工作,只能在大后方进行战争损失、伤亡统计等工作。战争结束后,中国政府在调查取证日本战罪时,遇到了重重困难。

刘统(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

首先,人名、官衔、部队这些基本要素,老百姓就不可能掌握。上海当时调查时有5万多起群众的举报,但是真正能用的只有400多起,而且这400多起里面有很多只有姓没有名,比如松井就是一大堆,他叫什么呢?他是哪个部队的呢?在罪行调查的过程中,每个地区都有成千上万这种登记表,但是为什么最后起诉到法庭上的只有几百,甚至只有几十,就是这个问题。

中国审判南京法庭(摄制组摄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位于南京市中山东路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里,保存着国民政府行政院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档案。其中有一批日军中下级军官战俘的战争暴行供述档案,每篇都有供述者签名。战后,国民政府相继在南京、广州、汉口、北京等地设立10个法庭开始对日战犯审判。

严海建(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国民政府进行的大部分审判实际上都是公开的审判,公开审判的听众,既有中国的政府官员、民众以及受害者家属等,同样也有外国的媒体记者以及外国的外交人员、驻华的领事人员。

中国审判中,最臭名昭著的B级(乙级)战犯要数日本陆军中将谷寿夫,他是对南京大屠杀最直接负责的师团长。1947年2月6日,南京军事法庭公审。同年3月10日,法庭判处谷寿夫死刑,他本人不服并上诉。4月25日,蒋介石批示维持原判,4月26日,谷寿夫被枪毙于南京雨花台

程兆奇(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主任):(www.xing528.com)

不论是11个国家的东京审判,还是7个国家分别在亚洲地区进行的审判,那些国家基本上都是老牌的殖民地宗主国,还有一个在审判开始阶段还没有独立的殖民地,只有中国是完全意义上的受害国。

短视频9:中国审判

1949年1月底,随着上海审判的结束,国民政府对所有战犯的审判结束,被告总计871人,其中近六成被判有罪,近三成被判死刑。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年后又展开新中国独立的对日战犯审判。

与其他国家对待战犯政策不同的是,新中国政府对在押战犯给予人道待遇的同时,采取思想教育和改造方针,促使战犯自我反省,自承罪状。

贾斯丁·雅各布美利坚大学历史系教授):

新中国审判的判决结果是非常宽大的,你只要将它与美国、苏联、法国、英国等其他欧洲国家对日BC级审判作比较的话,你就会了解它判决的宽大程度。

内海爱子(日本大阪经济法科学院教授):

如何让那些若无其事犯下罪恶的战犯回归人性,新中国审判在这方面做得非常了不起。

195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做出对日本战犯宽大处理的决定。1956年6月至7月间,沈阳和太原两处法庭对45名被告进行审判,所有被告都被判有罪,但无一死刑,其余1 017人免于起诉。直至1964年4月,全部战犯回国。

短视频10:新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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