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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春运志愿者推广阅读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 年1 月13 日春运第一天,由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委员会主办,苏汽集团张家港汽车站、张家港市图书馆、张家港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承办的“温暖返乡行 书香回家路”春运阅读文化志愿活动在张家港长途汽车站火爆开启。张家港市图书馆2017 年“温暖返乡行 书香回家路”春运阅读文化志愿活动能够取得圆满的成功,得益于张家港市文化志愿者协会科学规范的志愿者管理。

图书馆春运志愿者推广阅读

2017 年1 月13 日春运第一天,由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委员会主办,苏汽集团张家港汽车站、张家港市图书馆、张家港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承办的“温暖返乡行 书香回家路”春运阅读文化志愿活动在张家港长途汽车站火爆开启。此次活动旨在倡导全民阅读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春节文化内涵,让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尤其是返乡务工人员及农村青少年感受阅读惠民的温暖。

在春运阅读文化志愿活动前,通过张家港“友爱港城”网站进行了志愿者招募,如图9-1 所示。共招募文化志愿者30 人。

图9-1 “友爱港城”网络招募信息

候车厅内熙熙攘攘,手提大包小包的旅客都带着兴奋的表情。有“写春联 送祝福”文化惠民活动、“绽放最美笑容 定格难忘瞬间 ”数字体验阅读活动、“张图在身边”信息咨询服务、“2017,我的阅读小目标”征集活动、“阅读随手拍 好礼等你拿”春节阅读主题摄影赛、“文化年货 阅读同行”图书赠阅活动、“把图书馆带回家”现场借阅活动、“电影迎新 快乐过年”影片展播八大主题,通过送春联、赠图书、阅分享、玩拍照等形式,让“书香”经由春运飘散到各个角落,陪伴大家的回家路。活动当天共为返乡旅客书写春联300 多对,赠送“印象张家港”“中华传统美德修养文库”等图书800 余份,发放阅读明信片、阅读倡议书、“市民阅读手册”等1000 多份,营造了浓郁的书香氛围。

图9-2 活动现场

漫长回乡路,因为有了“书香”的陪伴,而显得更加温暖踏实。为让返乡务工人员及农村青少年感受到阅读惠民的温暖,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早市”活动,让“书香”陪伴大家的回家路。

张家港市图书馆2017 年“温暖返乡行 书香回家路”春运阅读文化志愿活动能够取得圆满的成功,得益于张家港市文化志愿者协会科学规范的志愿者管理。从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培训、志愿者评估、激励到权益保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既实现了阅读文化志愿活动的目的,也进一步检验了张家港市文化志愿者协会对文化志愿者的高效管理。

图9-3 张家港市图书馆文化志愿者

表9-1 文化志愿者服务记录表(部分)

张家港市文化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张家港市文化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市文化志愿者协会)。英文译名为 Cultural Volunteer Association of Zhangjiagang,缩写为 CVAZJG。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文化志愿者、文化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关心支持文化志愿服务事业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宗旨是组织和指导张家港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团结凝聚全市文化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积极投身文化强市建设,全面构建“实力张家港、美丽张家港、幸福张家港”,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张家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张家港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住所在张家港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广泛动员全市文化工作者、文艺爱好者、全体市民投身志愿服务,培育和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

(二)规划组织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会员开展志愿服务,打造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品牌。

(三)推进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和实施网络建设,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建立文化志愿者招募、管理、评价、表彰、激励机制,推动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事业化发展。

(四)争取党政有关部门支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积极推动文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五)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地域交流。

(六)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热爱文化志愿服务事业,承认本团体章程的中国公民,经申请,可成为本团体个人会员;

(五)在文化志愿服务领域有重要影响的社会文化志愿者组织,经申请,可成为本团体单位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向本团体推荐会员;

(六) 请求本团体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团体的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 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 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 决定终止事宜;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 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 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www.xing528.com)

(二) 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名誉职务的聘任和人选;

(十一)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 周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 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社团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的审计机构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 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3 年7 月3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注释】

[1]张海萍.公共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的实践与思考——以苏州图书馆为例[J].图书情报论坛,2015(6):40-42.

[2]刘鑫.开心阅读 放飞思想——“开心果”亲子阅读活动[J].图书馆杂志,2014,33(04):103-106.

[3]“悦读宝贝”计划是苏州图书馆参照英国阅读起跑线 (Bookstart) 的做法,专门针对婴幼儿的服务。它引进国际上成熟的亲子阅读理念,由公共图书馆为新生幼儿及父母提供阅读帮助,开展亲子阅读,让孩子在尽可能早的年龄就开始喜欢图书并从中受益,培养他们对阅读的终身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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