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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展开侦查行动 十四天内逮捕数名嫌疑人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石、周案件中,案件发生后,接到通报的上海市公安局五区三分所指示“地保”进行现场检证。为了进一步逮捕案发后就被逮捕的2 名嫌疑人以外的其他嫌疑人,约2 周后,首席检察官再次命令司法警察实施侦查,此外,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特区地方法院等,向各个司法机关、警察机关发出协助侦查、逮捕的请求。石、周案件中,从地保的报验开始,检察机关立即展开侦查。

上海市公安局展开侦查行动 十四天内逮捕数名嫌疑人

首先分析一下刑事诉讼最初程序之侦查的实态。

依据28年刑诉法,检察官通过告诉、告发、自首等途径知道存在犯罪嫌疑后,立即着手对犯人和证据的侦查。[61] 侦查的主要机关是检察,但是,也设置了“司法警察官”和“司法警察”这类侦查辅助机关。[62] 为防止证据灭失,警察有时在接受检察的指挥之前就开始侦查。[63]

侦查,有的是由警察等其他机关接受检察官的命令和要求后开展,有的是由检察官自行开展。本节所述指前者,下一节开始指后者。

在石、周案件中,案件发生后,接到通报上海市公安局五区三分所(上海市公安局的派出所,以下简称“五区三分所”)指示“地保”进行现场检证。地保现场检证完后,向上海地方法院院长报告实施检证的目的,要求开展案件侦查。[64] 地保在提交给地方法院院长的文书中,写着“报验”(检证事项报告),但依据28年刑诉法“无论何人知悉犯罪嫌疑均可告发”“告诉和告发可向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之规定,这种行为相当于“告发”。[65] 地保的文书被送至检察处,检察官为了核实所发生的案件,就要询问地保。所以,地保的告发最终被检察受理了。[66]

地保报验后的第二日,首席检察官命令司法警察开展侦查。为了进一步逮捕案发后就被逮捕的2 名嫌疑人以外的其他嫌疑人,约2 周后,首席检察官再次命令司法警察实施侦查,此外,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特区地方法院等,向各个司法机关、警察机关发出协助侦查、逮捕的请求。[67] 对于检察官的这一请求,上海特区法院回复了协助侦查的意见。[68] 另一方面,五区三分所在案件发生后、接到检察请求以前,即开始侦查,案件发生的次日立即将嫌疑人扭送到市公安局。[69](www.xing528.com)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约1 个月后,市公安局经过侦查,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重大,遂向检察处移送证据物件和犯罪嫌疑人。[70] 本来,在这一阶段警察侦查终结后,以后变为以检察询问为中心,但在本案件中,由于多名犯罪嫌疑人逃亡,所以检察的询问和警察侦查同时进行。

五区三分所将逮捕到的新犯罪嫌疑人移送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遂向检察处提出将先期的2 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至市公安局再次询问的请求。[71] 检察处回应此请求,在市公安局对3 名犯罪嫌疑人和证人进行询问。与此同时,在检察处对被害者进行询问。[72] 此后约1 个月后,检察处要求将犯罪嫌疑人送还,市公安局认为3 名犯罪嫌疑人中,由于1 名无犯罪嫌疑,另外2 名犯罪嫌疑重大,重新将另外2 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至检察处。[73]

还有,在其他案件中,检察官也有发出文书,命令司法警察和市公安局等侦查或者请求协助的情况,但难以看到下达具体侦查方法的指示的例子。在某些盗窃案件中,检察官经过询问后,判断有需要进一步调查的事项,会命令司法警察着手侦查。此时,检察官会明示需要具体侦查的事项。[74]

此外,受理告发、告诉后到检察侦查开始前的这段时间的长短也因案件而异。石、周案件中,从地保的报验开始,检察机关立即展开侦查。但在别的案件中,向警察提出告诉起2 周后,被害者亲属第2 次告诉时检察机关才开始侦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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