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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石林年鉴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听取和审议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并在联组会议上分别就全县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8个主题作专题评议发言,对2018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与时俱进启动自治条例修正工作。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石林年鉴

2019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石林高质量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人大政治机关的职责使命,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道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统筹谋划、扎实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使县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严格执行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决定前向县委请示,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及时向县委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县委同心同向同行。

(二)围绕中心依法监督,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重点工作,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监督实效不断提升。

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支出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听取和审议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审议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动县人民政府首次全面晒出国有资产家底并加强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县委要求,结合审议中发现的问题,组成国有企业专题调研组,针对13家国有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一企一策”建议,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报县委,得到县委充分肯定和重视。对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提出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等建议。对税收征收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促进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在促进“三农”工作上持续发力。督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题调研所提建议的落实和问题的整改,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议开展土地确权“回头看”工作,加大确权颁证工作力度,实现全县98.38%的颁证率。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及专项工作方案编制出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步伐加快。重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持续深入挂钩联系乡镇、村委会和农户家中,真情帮扶,巩固脱贫成效。关注抗旱救灾工作,在调研、审议等工作中提出抓好补栽补种等抗旱救灾工作建议,促进农业丰产丰收。

民生改善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跟踪督促“县城主干道、巴江河沿线、高层建筑等重要区域夜景亮化工程”等10件民生实事的实施,听取和审议2019年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完成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项目,民生持续改善。对C级校舍加固改造工作进行视察,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把校舍加固改造工作做细做实,消除广大师生和家长顾虑,夯实教育事业发展基础。对康养及养老项目发展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视察,为加快康养产业和养老项目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关注妇女权益保护,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切实保障妇女权益,更好享受改革开放成果。在监督工作中,既注重大事的监督,也关注群众身边的“小事”。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督导工作中,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对殴打环卫工人一事进行处理,及时有效维护环卫工人合法权益,教育惩戒不文明行为,维护法律尊严,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群众身边“小事”的监督,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引发共鸣,更生动地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上注重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并在联组会议上分别就全县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8个主题作专题评议发言,对2018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对《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相关部门突出旅游特色,建管并重,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担任17条(座)河湖库县级河长,按要求开展河长巡查督察,提出建议25条,压实三级河长责任制,促进全县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推进单行条例贯彻实施。支持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云南省石林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办好首届阿诗玛文化旅游节。条例的颁布实施和首届阿诗玛文化旅游节的举办,为传承保护好阿诗玛文化提供了法治保障和平台,促进了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督促落实《云南省石林县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意见,促进世界自然遗产地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在石林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考评中,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和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被国家考核组认定为以立法推动全域旅游创建的创新型亮点做法,给予加分,在创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委政研室和省人大民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我县调研民族立法工作后一致认为:“我县立法项目精准,立法程序顺畅,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全省人大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交流会上,我县作民族立法工作经验交流发言。在昆明召开的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现场,我县多幅民族立法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照片向全国各地参会代表做了展示。民族立法工作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自治条例修正与时俱进。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与时俱进启动自治条例修正工作。县委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为常务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自治条例的修正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建了起草工作组,组织工作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自治条例内容进行自查,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起草完成自治条例修正案草案并按程序上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审查通过,报县委研究同意,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入开展。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系统的作用,对县人民政府报备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

促进司法公正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转变提升。对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进行视察,促进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意见建议。依法审议和确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任命人民陪审员55名,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市委、县委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列入常委会每年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开展档案法和昆明市档案条例执法检查,提高全县档案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注重来信来访件办理效果和办理质量,受理来信来访7件10人次,办结7件。

(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保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

依法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保障县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

首次票决确定民生实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制定出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办法,促进民生实事从政府决策“为民作主”向代表票决“由民作主”转变。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投票表决,确定了10件民生实事项目,聚焦民生领域短板,集中反映群众意愿。通过项目实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www.xing528.com)

审议决定县花县树。“县花、县树”是现代城市的标志,是一个地方历史文化内涵、人文特色的集中展示,是城市历史文化的象征性载体,也是现代城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名片。县人大常委会深入细致地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花县树的议案》开展了相关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个别走访等方式,听取和征求园林、水质、土壤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领导意见,借助省、市专家力量,从名称、植物特性等方面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审慎提出审议意见,决定马缨杜鹃(别名马缨花,又名美伊花)为县花,清香木为县树,并就开展县花县树和与其相关的历史、民族文化的挖掘宣传,加大县花县树的保护力度,栽培技术的研究、引进,种植示范、形象展示等作出决议,为弘扬石林特有的民族文化,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检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推动人代会决定贯彻执行。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主动融入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全力打造石林国际知名旅游胜地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石林国际知名旅游胜地建设奠定基础。认真研究审查议案,对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开展工作学习法、作出决议(决定)符合法的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能为的原则,对不符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作出决议(决定)的议案作撤案处理。

(五)依法开展人事任免,保障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审查备案,依法任命机构改革后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和局长。坚持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任职发言等制度,依法审议决定人事任免6批159人次。办理市人大代表辞职手续2人,补选市人大代表2人;办理县人大代表辞职手续12人,补选县人大代表12人,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闭会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组织人代会选举产生的3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代会上进行书面述职,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民主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依法履职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六)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提升代表履职水平。

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实现全覆盖。规范设置县、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和村委会(社区)联络室,实现7个乡镇(街道)和93个村委会(社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全覆盖。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中开通“网上代表工作站”,联系选民,听取选民意见。开展三级代表联动进站活动,我县各级人大代表全部进入代表工作站(联络室)接待服务群众,为所在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板桥街道人大工委在全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推进会上作代表活动站建设经验交流发言,代表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代表履职扎实有效。加强闭会期间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指导,明确闭会期间代表分组活动的原则、活动内容、时间要求、方式等事项,代表活动不断丰富。认真落实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全县省、市、县人大代表共联系群众701人次,收集建议343件,及时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或供决策参考。组织市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调研,收集社情民意,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争取市级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关于改建巴江河大黑塘河闸项目的建议,争取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资金补助70万元,助推巴江河生态环境提升改造。完成24个选区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和评议。

意见建议办理更有效。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分解督查,针对代表建议解决率不高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进行集中再研究、再办理,办理实效得到提高。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关于解决板桥街道小屯片区人饮安全问题的议案”得到较好办理。确定8件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补助14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资金80万元,推动一批群众急难愁盼事项解决。持续跟踪督促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的续办工作,66件原办理结果为B、C类的意见建议得到解决。

(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面对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专题党课等形式,推动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围绕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5个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班子检视整改问题20项。组织机关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培训。持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举办县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2期,促进专门委员会找准定位依法履职。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能力素质。

强化制度创新完善。完成县人大机构改革,优化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县乡人大干部进一步调整充实,队伍活力得到增强。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制定常委会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常委会机关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及请销假制度,修改完善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制定或修定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等制度。组织召开第五次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交流会,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持续加强。

强化中心工作推进。参与和督导、指导扫黑除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软弱涣散党组织摸排整顿、大棚房清理整治、鱼龙水库拆迁安置等重点工作。常委会领导联系重点企业14家、重大项目11项,梳理上报问题20项,督促协调解决问题5个,提出工作建议7条。牵头组织赴广西南宁、桂林开展阿诗玛文化交流暨引客旅游宣传营销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竞赛并获得二等奖。常委会办公室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复审,被命名为全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强化对外宣传交流。组织参加省、市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1篇文章在云南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作交流,并被评为市级优秀奖。《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全面发展》等5篇文章收录在市委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文集,《问诊森林资源保护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等10余篇理论文章、工作信息在省、市人大期刊刊载。通过《石林人大》期刊、石林人大微信公众号持续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加强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密切上下级人大工作联动,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增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和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是全体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与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刚性监督手段运用不充分、人大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有待发挥、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需进一步深化、自身建设应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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