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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学第7辑:从东汉君臣观念看王粲的非议刘表与颂扬曹操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國志》本傳記載,王粲“勸表子琮,令歸太祖。太祖辟为丞相掾,賜爵關内侯”。揣摩王粲之低貶袁紹、劉表而頌揚曹操功德,宴會之地當在江陵,亦即封侯授官之場合,陳壽言“置酒漢濱”,似失察而誤[32]。故王粲之批評劉表,未盡與事實相符,顯現其为片面之辭,頗有與劉表劃清界限的意味。王粲在荊州的具體生活情況及其與劉表的關係,史書缺少記載。基於上述認知,王粲在江陵授官封爵之時,非議劉表而稱揚曹操。

正学第7辑:从东汉君臣观念看王粲的非议刘表与颂扬曹操

《三國志》本傳記載,王粲“勸表子琮,令歸太祖。太祖辟为丞相掾,賜爵關内侯”。究竟王粲如何勸說劉琮降曹,今已不可確知[29];據上引《通鑑》,勸降者不僅王粲一人,其賜爵關内侯,也當在曹操荊州封侯的十五人之中。《三國志》詳載王粲稱頌曹操的一段話,若考量其話語内容及說話場景,從君臣觀念分析,實有可細加玩味之處,陳壽如此敘述:

太祖置酒漢濱,粲奉觴賀曰:“方今袁紹起河北,仗大眾,志兼天下,然好賢而不能用,故奇士去之。劉表雍容荊楚,坐觀時變,自以为西伯可規。士之避亂荊州者,皆海内之儁傑也,表不知所任,故國危而無輔。明公定冀州之日,下車即繕其甲卒,收其豪傑而用之,以橫行天下;及平江、漢,引其賢儁而置之列位,使海内回心,望風而願治,文武並用,英雄畢力,此三王之舉也。”(卷二十一《魏書·王粲傳》)

按上引《通鑑》,曹操封賞荊州降眾的地點是江陵[30],瀕臨長江,王粲言“及平江、漢,引其賢儁而置之列位”,即指封侯授官一事;其後王粲隨軍參與赤壁之戰[31],此役曹操大敗,北歸雖經地處漢水州治所在的襄陽,或許也曾“置酒漢濱”,但戰役新敗,王粲應不可能於此時“奉觴賀”,甚且言“海内回心,望風而願治”。揣摩王粲之低貶袁紹、劉表而頌揚曹操功德,宴會之地當在江陵,亦即封侯授官之場合,陳壽言“置酒漢濱”,似失察而誤[32]。

根據本文引述之史料,王粲批評劉表“坐觀時變,自以为西伯可規”,與裴潛言“劉牧非霸王之才,乃欲西伯自處,其敗無日矣”,意見極为類似,而裴潛語的受話對象之一即是王粲,故王粲所言原非高論。裴潛之所以對王粲、司馬芝說這些話,意在勸其與劉表保持距離,避免受到牽累惹禍,其後裴潛“遂南適長沙”,司馬芝則“居南方十餘年,躬耕守節”[33]。避亂荊州的外地人士,如上所論,本不企求被劉表所用,如杜襲所言“欲全身以待時”,正是表達這種普遍心態,如果避亂荊州之士主觀意願如此,實不宜全然歸咎劉表“不知所任”。劉表對這些“海内之儁傑”,以賓客之禮相待,任憑其自由遷徙,除了尊重,不無可能既已洞察其心態。故王粲之批評劉表,未盡與事實相符,顯現其为片面之辭,頗有與劉表劃清界限的意味。

王粲在荊州的具體生活情況及其與劉表的關係,史書缺少記載。曹植《王仲宣誄》有云:

皇家不造,京室隕顛。宰臣專制,帝用西遷。君乃覊旅,離此阻艱。翕然鳳舉,遠竄荊蠻。身窮志達,居鄙行鮮。振冠南嶽,濯纓清川,潛處蓬室,不干勢權。我公奮鉞,耀威南楚。荊人或違,陳戎講武。君乃義發,算我師旅。高尚霸功,投身帝宇。斯言既發,謀夫是與。是與伊何?響我明德。投戈編鄀,稽顙漢北。我公寔嘉,表揚京國。金龜紫緩,以彰勳則。勳則伊何?勞謙靡已。憂世忘家,殊略卓峙。乃署祭酒,與軍行止。算無遺策,畫無失理。我王建國,百司俊乂。君以顯舉,乘機省闥。……

據誄文之序,王粲卒於“建安二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即建安十三年降曹後的第十年。按:誄是用於喪祭誦讀的文類,對死者須“累其德行,旌之不朽”,其篇章體製則是“傳體而頌文,榮始而哀終”[34]。可知這種文類須羅列死者生前的德行功業,故具有傳記性質;然而为了表彰生前事蹟使死者垂名後世,不僅不能提及敗德劣行,對德行功業之褒揚頌讚,常有溢美之辭,其傳記成分遂不免失真,難以盡信。曹植《王仲宣誄》,陳述王粲生平事略,僅就引文來看,即有史傳之所不載者,若說可以採信,補正史之不足,實有疑問。如“翕然鳳舉,遠竄荊蠻”等八句,即述及王粲避亂荊州的生活,褒讚其志行高潔,“身窮志達,居鄙行鮮。振冠南嶽,濯纓清川。潛處蓬室,不干勢權”,將王粲描述成胸懷豁達仿如避世隱居的高士,而與荊州牧劉表的關係則似毫無瓜葛。考察王粲荊州時期作品,如《登樓賦》顯現其抑鬱不得志之傷情,與曹植塑造的王粲形象相較,可謂大異其趣。史書雖未有王粲在荊州居官任職的記錄,卻不表示王粲不參與或不聞問荊州政事,如其所撰之《三輔論》稱述劉表征討長沙太守張羨,《荊州文學記官志》讚揚劉表設文學官修明文教,《諫袁譚書》《與袁尚書》則是为劉表代筆以調解袁氏兄弟相伐[35],王粲與劉表之間必有關聯,且曾为劉表所用[36]。

曹植《王仲宣誄》敘事虛美不實,除了與文類屬性有關,應當也有其自身政治立場的考量。如言“皇家”“帝”“我公”“我王”等人稱代詞,抬舉漢獻帝,稱述曹操受封魏國公、魏王,其敘事觀點自是站在曹操一方,儼然秉持“奉天子以令天下”的政治立場,賦予曹操征伐荊州正當性,故敘述王粲勸劉琮降曹是“義發”,“高尚霸功,投身帝宇”,“響我明德”[37]。又为了表彰王粲勸降之功,誄文竟言“君乃義發,算我師旅……斯言既發,謀夫是與”,似乎勸說劉琮投降乃由王粲率先倡議,其他州府僚屬只是附議響應;如果王粲確實为勸降之主謀,史書當不致略而不提,故曹植所言不宜遽加採信。

《三國志》王粲本傳,言“表以粲貌寢而體弱通侻,不甚重也”,所謂“不甚重”,或與裴注引《博物記》劉表未選王粲为婿有關;若是指劉表未授予王粲官職,亦可通,唯劉表仍然重視王粲之文才,否則如其與袁譚、袁尚書信就不會由王粲代筆。王粲十六歲避亂荊州,祖父王暢與劉表有師生關係,依照情理推測,劉表對年少的王粲不可能不加照顧。據劉宋盛弘之《荊州記》記載,荊州治所襄陽西北八里方山下有王粲宅[38],可知王粲未如裴潛等那样避開劉表移居荊州南部郡縣。又《三國志》載,王粲有二子,建安二十四年(219)牽涉魏諷謀反被殺[39];據裴注引《魏氏春秋》,其後曹丕乃以王凱之子王業为王粲繼嗣[40]。按劉表以王凱为婿,女兒雖未許配王粲,理當为王粲另置妻室,而王粲二子在其卒後不久謀反被殺,應已成年,則王粲在荊州必有妻兒,並非孑然一身。又王粲勸劉琮降曹有功,其與劉琮之間,若非受到信任,亦必有私誼,乃得參與此機密大事。略舉數端,可以想像王粲在荊州十六年,雖然覊旅他鄉,應是生活無虞,或許未克大展長才,也非一無所用,總之必有受惠於劉表之處,其與劉表的關係實難輕易撇清[41]。

基於上述認知,王粲在江陵授官封爵之時,非議劉表而稱揚曹操。就話語内容而言,主要針對主政者是否善用人才提出評論,儘管對劉表的批評有所規避,失之偏頗,猶为持之有故,尚可言之成理,然而若論其說話時機與場合,則具體顯示王粲不僅躁競且不識大體。首先,王粲是眾多投降而接受封賞者之一員,稱頌的對象曹操則是賜予爵祿的當權者,王粲之發言實有失立場。其次,據“粲奉觴賀”一語,可知非曹操有所問,而是王粲主動發言獻辭[42]。非議的對象之一劉表,其實是王粲在荊州長時期的依附者,出言貶抑則見其薄情寡義,而有迎合曹操急於輸誠表態的傾向,難免予人趨炎附勢之想。其三,王粲的失言尤在稱頌曹操盡收豪傑賢儁是“三王之舉”,問題不僅是推崇備至的奉承,最可議者乃在措辭失當。“三王”是指夏商周三代創業之帝王,用以類比曹操,則其心目中已無漢帝,易於引發曹操可取而代之的聯想。然而無論曹操之招降納叛或荊州僚屬之勸降歸順,儘管各自謀求其政治利益,仍然是要“奉天子”之名,顧慮君臣名分。王粲奉承的話語不經意地戳破假相,可以想象在那各取所需上下盡歡的情境,王粲實已顯得唐突。

若說王粲“躁競”是其性格的弱點,當其夸夸而談竟全然不顧恩義,为了功名利祿而趨炎附勢,若論其品德,言其有虧“名節”,應不为過。《三國志》本傳載錄王粲這段極不得體的言辭,必有依據,雖未述及當時在場他人的反應,當是令人印象深刻才得以流傳。此事關乎王粲品德操守,陳壽於傳末評曰:

昔文帝、陳王以公子之尊,博好文采,同聲相應,才士並出,惟粲等六人最見名目。而粲特處常伯之官,興一代之制,然其沖虛德宇,未若徐幹之粹也。(卷二十一《魏書·王粲等傳》)

陳壽將後世所謂建安七子中的孔融排除在外,言“粲等六人”與曹丕、曹植關係密切,其文學才能最为著名。陳壽特取王粲、徐幹比較,指出六人中王粲官職最髙,曾任魏公、魏王曹操之侍中,有功於“興造制度”[43],但道德情操遠不及徐幹。陳壽評王粲“沖虛德宇,未若徐幹之粹”,對照本傳之敘事,尤以“奉觴賀”這一失言事件顯示其品德之有瑕疵。陳壽對王粲語帶貶意,應是就此而發。

前引《三國志·魏書·杜襲傳》,陳壽述及王粲、杜襲、和洽皆任曹操之侍中,王粲“見敬不及洽、襲”,陳壽未說明其原因。按曹操建安十八年(213)受封魏公,魏國初建即設侍中四員,建安二十一年(216)为魏王,衛覬亦任侍中[44],此處略而不提衛覬,係因衛覬一直为曹操所用[45],王粲三人任其幕僚是在荊州降曹之後。換言之,王粲三人背景相似,均曾避亂荊州,故王粲受曹操禮敬的程度不如其他兩人,曹操態度上相對看輕王粲,必與王粲在荊州的行为表現有關。建安十三年(208),王粲僅是勸降劉琮者之一,考察王粲生平事蹟,讓曹操對王粲之为人觀感不佳,甚而心存芥蒂,最具體的事例應是王粲在江陵“奉觴賀”的失言事件。若設想其情境,當日宴會中的曹操,是王粲舉杯稱頌的對象,即事件的直接關係人,其人生性多疑,不易受美言諛辭所惑,切身感受王粲不顧恩義、趨附權勢之言行,必然印象深刻;而日後王粲又與和洽、杜襲皆为侍中,此二人亦避亂荊州,卻能審時度勢,潛身退藏,不欲为劉表所用,對比則顯出差異,曹操對王粲往昔之印象極易被憶起,對其人品言行之存疑遂揮之不去,其禮敬之情自難與和洽、杜襲相當。

王粲在荊州或未任官職,其與劉表雖無君臣名分,卻有世交之情誼,長期依附承受庇護或供養,甚且曾为其所用,故身份雖類似客卿,仍具有君臣關係之實,若論政治倫理,王粲實須重視恩義,謹守其分際,否則即可視为有虧“名節”。如本文所述,在王粲所處的東漢當時,皇權式微,群雄割據兼併,曹操“奉天子以令天下”,世人亦間雜挪用兩類君臣關係,倫理觀念成为操弄政治謀取權勢名利的工具,名教之危敗昭然若揭。以王粲“奉觴賀”之失言事件为例:其非議劉表,實已背離州府長官與僚屬一類君臣關係;其讚譽曹操“三王之舉”,又已否棄天子與臣民一類君臣關係。王粲之曲意逢迎,出言不遜,其敗壞君臣倫理,似更推向極致。

眾所周知,曹操用人“唯才是舉”,不拘品行,清儒顧炎武《日知錄》指其建安十五年(210)、十九年(214)、二十二年(217)求才令[46],破壞東漢風俗,導致“權詐迭起,奸逆萌生”[47]。王粲擔任曹操幕僚始於建安十三年(208),王粲才氣早已獲得蔡邕肯定,其阿諛奉承已難脫文人無行之譏議,而曹操始終加以任用,正是用其才。令曹操素行不端,許劭品題为“亂世之姦雄”,曹操亦欣然笑納[48],因此若論曹操對待王粲的態度不夠尊敬,曹操耿耿於懷的絕非僅因其諂媚面諛,當是對其出言不遜違背當時君臣觀念不以为然,甚或有所疑忌。曹操機變巧詐,對其自身可不守道德原則,卻深知道德教化有利於重建政治秩序[49];曹操固然有強烈的政治野心,基於其政治權力之合法化和正當性的需要,曹操必須迎獻帝都許,假借“天子”之名便利其攫取權力,因此曹操對天子與臣民一類的君臣倫理,在形式上是極为尊重的。據《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載:

建安元年(196)……二月……天子拜太祖建德將軍,夏六月,遷鎮東將軍,封費亭侯。秋七月……天子假太祖節鉞,錄尚書事。洛陽殘破,董昭等勸太祖都許。九月,車駕出轘轅而東,以太祖为大將軍,封武平侯。……冬十月……天子拜公司空,行車騎將軍。

十三年(208)……夏六月,以公为丞相。

十六年(211)春正月,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將,置官屬,为丞相副。(www.xing528.com)

十七年(212)春正月……天子命公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如蕭何故事。

十八年(213)春正月,天子使御史大夫郄慮持節策命公为魏公……秋七月,始建魏社稷宗廟。天子聘公三女为貴人,少者待年于國。

十九年(214)……三月,天子使魏公位在諸侯王上,改授金璽、赤紱、遠遊冠。……十二月……天子命公置旄頭,宮殿設鍾虡。

二十年(215)春正月天子立公中女为皇后……九月……天子命公承制封拜諸侯守相。

二十一年(216)……夏五月,天子進公爵为魏王。……天子命王女为公主,食湯沐邑。

二十二年(217)……夏四月,天子命王設天子旌旗,出入稱警蹕。……冬十月,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以五官中郎將丕为魏太子。

曹操官職爵位升遷均授自“天子”,甚至封魏王之後又令其“設天子旌旗”“冕十有二旒”等輿服禮制,只差沒有遜位,而實質上已形同“天子”,漢獻帝必定被迫而非自願,卻都有合法程序和儀節賦予其正當性[50]。曹操終其一生,不敢篡奪帝位,亦不輕言取而代之,須得“奉天子”之名大費周折擴張其權勢,自是礙於客觀現實情勢的權宜之計。曹操的心機權謀,如上所述,當時有識者如賈詡、韓嵩、蒯越等早已察知,亦假借歸順“天子”为名勸其主降曹,可知天子與臣民這一類的君臣觀念,當時仍有其政治號召力,儘管付諸道德實踐、真能效忠於“天子”者寡少,“天子”之名卻保有可資利用的工具性價值。王粲並非無知無識者,應知“天子”名號之作用,必能察覺曹操等人之巧詐伎倆;其以“三王之舉”推崇曹操,當是暗示其揚棄虛位的“天子”而開創帝業,這不但違背當時的君臣觀念,也與曹操的謀略相抵觸,其刻意突顯自我以引起曹操關注,其人之躁競冒進,亦將難以贏得曹操之敬重。

若論曹操對王粲之罔顧恩義批評劉表的可能反應,或必須問:曹操是否重視東漢當時地方官與其辟用僚屬一類的君臣關係?曹操用人唯才,不拘品行,又是如何看待忠於故主、不願为其所用之人?倘若其下屬不忠或背叛,曹操是否可能容忍或寬貸?以下列舉數事,試作說明。其一:

建安五年(200),曹公東征,先主奔袁紹。曹公禽羽以歸,拜为偏將軍,禮之甚厚。……初,曹公壯羽为人,而察其心神無久留之意,謂張遼曰:“卿試以情問之。”既而遼以問羽,羽歎曰:“吾極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劉將軍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吾終不留,吾要當立效以報曹公乃去。”遼以羽言報曹公,曹公義之。及羽殺顏良,曹公知其必去,重加賞賜。羽盡封其所賜,拜書告辭,而奔先主於袁軍。左右欲追之,曹公曰:“彼各为其主,勿追也。”(《三國志》卷三十六《蜀書·關羽傳》)

劉備與關羽、張飛“恩若兄弟”,存有實質的君臣關係[51]。關羽對張遼表示不背棄劉備而受曹操收買,裴松之注引《傅子》曰:

遼欲白太祖,恐太祖殺羽,不白,非事君之道,乃歎曰:“公,君父也;羽,兄弟耳。”遂白之。太祖曰:“事君不忘其本,天下義士也。度何時能去?”遼曰:“羽受公恩,必立效報公而後去也。”

根據這條史料,張遼與曹操之間有君臣關係[52],卻又與關羽有兄弟情誼,兩者難全,幾經考慮最後決定須以君臣倫理为重,據實回覆;又張遼面臨抉擇兩難問題,乃唯恐關羽不願歸順被殺,不料曹操竟稱讚關羽为“天下義士”,據“事君不忘其本”一語,可知曹操亦重視君臣倫理。其後關羽奔劉備,曹操以“各为其主”为由,亦未派兵追殺,即有意成全關羽的君臣之義[53]。其二:

十年(205)……熙、尚为其將焦觸、張南所攻,奔遼西烏丸。觸自號幽州刺史,驅率諸郡太守令長,背袁向曹,陳兵數萬,殺白馬盟,令曰:“違命者斬!”眾莫敢語,各以次歃。至別駕韓珩,曰:“吾受袁公父子厚恩,今其破亡,智不能救,勇不能死,於義闕矣;若乃北面於曹氏,所弗能为也。”一坐为珩失色。觸曰:“夫興大事,當立大義,事之濟否,不待一人,可卒珩志,以勵事君。”……十二年(207)……太祖髙韓珩節,屢辟不至,卒於家。(《三國志》卷六《魏書·袁紹傳》)

焦觸背叛袁熙、袁尚,率眾欲降曹操,韓珩不從。焦觸未殺韓珩,言“興大事,當立大義”,可知其降曹亦必以歸順“天子”为藉口,解釋其不殺韓珩的理由,則是“卒珩志,以勵事君”,嘉許韓珩重恩義,其志行有助於勉人事君盡忠。據“以勵事君”一語,可以類推曹操之所以稱許關羽、韓珩,除了为其捨生取義的氣節所感動,更有可能是這種道德行为關係到切身利益,亦即掌權者欲其下屬为己效命盡忠,故特別重視君臣倫理,表彰或獎勵那些遵循道德規範的實踐者,即使是敵對或不願歸順的人,也都將給予褒揚。其三:

和洽字陽士……太祖定荊州,辟为丞相掾屬。時毛玠、崔琰並以忠清幹事……魏國既建,为侍中。後有白毛玠謗毀太祖,太祖見近臣,怒甚。洽陳玠素行有本,求案實其事。罷朝,太祖令曰:“今言事者白玠不但謗吾也,乃復为崔琰觖望。此損君臣恩義,妄为死友怨歎,殆不可忍也。昔蕭、曹與髙祖並起微賤,致功立勳。髙祖每在屈笮,二相恭順,臣道益彰,所以祚及後世也。和侍中比求實之,所以不聽,欲重參之耳。”(《三國志》卷二十三《魏書·和洽傳》)

崔琰、毛玠皆是曹操辟用之幕僚;崔琰賜死,毛玠罷黜不用,事涉建安二十一年(216)曹操進爵封魏王,二人先後被誣告出言不遜、怨謗曹操,曹操猜忌認定其封魏王招致反對[54]。據上引文,崔琰死後,和洽欲救繼又受誣的毛玠,曹操拒絕其覈實按驗,而以減死免職處置的请求。須加留意的是,曹操不能容忍下屬阻撓其決斷,挑戰其權威。曹操言毛玠毀謗,並對崔琰被處死懷恨不滿,特別強調其“損君臣恩義”。曹操顯然要求其下屬須竭誠效忠,故毛玠毀謗遂對“近臣”發怒,當中必也有王粲在内。曹操舉開創帝業的劉邦與其下屬为例,指稱蕭何、曹參不論其與劉邦同樣出身卑微,或屢建功勳,或劉邦遭遇挫折之時,都能謹守君臣分際。據“臣道益彰,所以祚及後世”一語,可知曹操重視“君臣恩義”。涉及其自身利益,曹操存有創立帝業的政治野心,必要下屬全力配合,若懷疑其下屬背叛不忠,則嚴厲懲罰,不容寬貸。

以上事例顯示,曹操極重視長官與其辟用僚屬一類的君臣倫理,为了其切身利益,採用獎勵或懲罰的方式進行規訓,藉以要求其下屬盡忠效命。曹操譎詐多疑,曾言“寧我負人,毋人負我”[55],王粲勸降有功而授予爵祿,其人博學多才而被攬为隨從幕僚,然而對其諂媚面諛,罔顧恩義批評劉表,儘管事過境遷,亦必將使曹操難以忘懐而存有戒心。綜觀上述,若論王粲“名節”有虧,行为事蹟信而有徵者,當以《三國志》本傳敍述其諂媚曹操非議劉表一事最可疵議,至於勸劉琮降曹,現實客觀因素頗多,情勢所趨,或不宜厚非。王粲隨從曹操前後長達十年,曹操對待王粲的態度有別於杜襲、和洽,以人際關係互動而言,倘若王粲亦能感知曹操耿耿於懷者乃建安十三年事,則又將如何自處,是否可从其後期作品中找到相關線索?宋代以來論者批評其詩篇過於諂媚曹操,究竟王粲怎樣表述,又如何看待其自身?以下據其歷史情境及君臣觀念試作討論,或較能推見王粲之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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