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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在夔州,勤耕育果,善待老妇,热情迎亲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杜甫在云安休养到第二年春夏之交,他和家人才离开云安,来到夔州。在夔州杜甫租了一些公田耕种,朋友又赠给他瀼西四十亩柑橘林,因此他也有了一些收入。对这个老妇人,杜甫是从不嫌弃的,每次都热情相待。秋天的时候,杜甫得知一个好消息,他的一个姓吴的亲戚从忠州来到了夔州。他听说这个亲戚刚到夔州,还没有住处,于是派仆人骑着马去迎接这位吴郎,还把瀼西草堂让出来给他住,自己和家人则搬到了东屯。

杜甫在夔州,勤耕育果,善待老妇,热情迎亲

杜甫在云安休养到第二年(766年)春夏之交,他和家人才离开云安,来到夔州(今重庆奉节)。在朋友的帮助下,杜甫在瀼西建起了一座草堂。

瀼西草堂背靠大山,下临长江。大山上与云齐,云石之间,树木丛生,颜色烂漫;长江在峡中奔流,江上行舟往来,帆影闪动。杜甫没事的时候就坐在这里观赏山间美景和江上帆影,倒也自得其乐。在夔州杜甫租了一些公田耕种,朋友又赠给他瀼西四十亩柑橘林,因此他也有了一些收入。杜甫雇了几个仆人,还买了几匹马,养了一些鸡,成都的闲适生活似乎又回来了。

瀼西草堂的前面有一株枣树,成熟的时候果实累累。有一个附近的老妇人经常过来打枣子。对这个老妇人,杜甫是从不嫌弃的,每次都热情相待。因为老妇人的丈夫和儿子都死在了战争中,剩下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虽然杜甫是枣树的主人,他却从不拒绝,更不会呵斥这个可怜的老妇人。

秋天的时候,杜甫得知一个好消息,他的一个姓吴的亲戚从忠州来到了夔州。这个姓吴的亲戚按辈分是杜甫的晚辈,但是在这遥远的异乡遇到亲人,杜甫还是欣喜若狂的。他听说这个亲戚刚到夔州,还没有住处,于是派仆人骑着马去迎接这位吴郎,还把瀼西草堂让出来给他住,自己和家人则搬到了东屯。在《简吴郎司法》里,杜甫怀着欣喜的心情写下了这件事:

简吴郎司法

有客乘舸自忠州,遣骑安置瀼西头。

古堂本买藉疏豁,借汝迁居停宴游。

云石荧荧高叶曙,风江飒飒乱帆秋。

却为姻娅过逢地,许坐曾轩数散愁。

可是,杜甫搬到东屯后不久,却听说了一件让他十分忧虑的事情:这位姓吴的亲戚住进瀼西草堂之后,就在庭院边围了一圈篱笆,这很显然是针对那个打枣子的老妇人。杜甫听说之后十分难过,这样不等于告诉老太太以后不允许你来打枣子了吗?一个没有家人的孤寡老太婆,连打几个枣子都要被撵走,这让她如何活下去呢?杜甫思虑再三,决定冒着得罪亲戚的危险,一定要管一下这件事。

杜甫决定给吴郎写一封信。但是这封信显然不能像前一封信那样随意,因为在杜甫眼中,这件事比借房子给亲戚大多了,但是又不能写得太严厉,万一把吴郎惹火了,他恼羞成怒干脆把枣树砍了怎么办呢?杜甫思前想后,终于提笔写下了四个字:又呈吴郎。

前面说过,吴郎其实是杜甫的晚辈,因此杜甫称他“郎”。但是“呈”又是古代晚辈对长辈、下级对上级写信时用的词。所以“又呈吴郎”这个题目其实是有“毛病”的:既然对方是晚辈,怎么能用给长辈写信才用的“呈”字呢?因为杜甫用“呈”字,既表示对这个晚辈的尊重,也表示这件事很重要——我是很严肃地跟你谈的。相信吴郎看到这首诗的题目,马上就会心中一凛,然后认真地看下去。

又呈吴郎

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

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

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

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盈巾。

在这首诗里,杜甫说:老妇人来打枣子,我从来都是任由她打,不加阻止的。她的丈夫和儿子都在战争中死去了,她没有了生活来源。如果不是实在穷得活不下去,她怎么会做这种近乎“偷”的事情呢?她在打枣子的时候想必心里也是忐忑恐惧的,正因为这样,我们做主人的反而应该对她和善,不要吓着她。我听说你在庭院边围了一圈篱笆,我相信你不是针对老妇人,而是为了防止别的不受欢迎的人进来。但是你插了这圈篱笆,老妇人肯定就不敢再来了。这些可怜的老百姓,在战乱中已经被苛捐杂税剥削得穷到了极点,可是到现在战事都还没平息。每当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就忍不住掉下来,打湿了衣襟。

对于那些普普通通的人,特别是那些生活在底层一直遭受苦难的可怜人,我们需要一种发自心底的善良,更要有与人类苦难共情的能力。而古代诗人中,这种共情的能力在杜甫身上体现得特别明显。

他直面统治者的骄奢淫逸,指斥他们为了享乐,残酷地盘剥百姓:

彤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

鞭挞其夫家,聚敛贡城阙。

…………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www.xing528.com)

——《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他揭露官吏强征壮丁,一家人三个儿子战死了两个,却还要把老妇人抓去军营做饭

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

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

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石壕吏》

他同情昨天才结婚的新娘,第二天就要送新婚丈夫上战场: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新婚别》

他安慰被强征入伍没人送行的少年:

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

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新安吏》

而在《又呈吴郎》里,他甚至关心一个无依无靠、没人理会的老妇人。梁启超先生说,杜甫是“情圣”,因为“他的眼光,常常注视到社会最下层。这一层可怜人的那些状况,别人看不出,他都能看出;他们的情绪,别人传不出,他都能传出”。其实我想还有一点,就是杜甫在同情受难者的时候,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说“作者的精神和那所写之人的精神并合为一”了。这种“并合为一”就是共情,它是诗歌的良心,也是人类的良心。

杜甫的同情并不是自己吃饱喝足之后为了显示自己道德高迈而施舍的同情,因为杜甫的一生也是颠沛流离、备尝凄苦的。这让人奇怪:自己都苦成这样了,怎么还有心情去关心别人的苦难呢?我在拙著《在唐诗里孤独漫步》中曾说:

苦难对人的影响,无非三种:最下者埋怨命运不公,怨天尤人而仇恨外物,于是堕入魔道;中者以此为动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若存心不厚,也可能沦为于连之属,即使有朝一日得志,也必为小人;最上者,因其对苦难体会良深,于是更能理会别人之苦难,甚至在面对别人苦难的时候,忘记了自己的苦难,这样的人,命运依旧坎坷,身份依旧卑微,但是灵魂却由此而不朽。杜甫就是这样的人。凡俗人如我辈,能做到中者已属上乘,于是,我现在依稀明白,杜甫为何被称为“圣”了。因为他对自然、万物、人,有一种近乎执迷不悟的爱,无视自己的命运和苦难,无视自己的颠沛流离,当他对比自己更苦的人毫无矫饰地表现这种爱的时候,仿佛自己已经是钟鸣鼎食的王公,也许他的确是的,在精神上,他永远是富翁,因为他拥有这样博大的爱。

正因为杜甫有这样的爱,他才在古往今来无数的诗人中,荣膺“诗圣”的桂冠

可以说,杜甫从未吝惜过自己的爱与同情,不管是对战死的士兵,还是对望眼欲穿的家人,不管是对被抓去的少年,还是对来打枣的老太太,他都用最温和细致的目光去观照,看到他们的痛苦,就像这痛苦是施加在自己身上的一样。他的笔触始终关注着那些被欺凌、被侮辱、被损害的人,不管是当下的人,还是古代的人——比如王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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