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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规:消费者基本权利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最基本权利,也是消费者得以做出购买决策的信息依据。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赔偿。表9-1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比较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结社权。

电子商务法规:消费者基本权利

1.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1)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予最终使用者的权利。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这四项权利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从1983年开始,在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

2.消费者权益的种类

(1)安全保障权

安全保障权具体包括消费者生命安全权、健康安全权、财产安全权等,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等;对商品和服务项目,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保证其在购买、使用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没有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存在。

(2)知悉真情权

知悉真情权,简称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项权利表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有关情况。

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最基本权利,也是消费者得以做出购买决策的信息依据。内容包括:①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②有关技术状况的表示,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书等;③有关销售状况,包括售后服务、价格等。

(3)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②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③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④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公平交易权。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消费者和经营者都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这项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②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求偿权。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赔偿。(www.xing528.com)

民事纠纷的解决中,消费者求偿权的行使,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同为纠纷的解决手段,各自以其不同的运作方式实现着化解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比较,如表9-1所示。

表9-1 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比较

(6)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结社权。赋予消费者以结社权,使消费者通过有组织的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国家鼓励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体现。

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为了达到某一共同目的,结成固定的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某种社会活动的自由。中国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即为这种权利的体现。

(7)知识获取权

知识获取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这一权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获得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比如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有关市场的基本知识;②获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知识。

(8)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人格尊严是消费者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尊重民族风俗,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都有不同的风俗习惯,与消费密切相关,因此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于保护少数民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9)消费者监督权

消费者监督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简称监督权。这一权利可具体表现为,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10)后悔权

后悔权通常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可不需要说明任何理由,把商品无条件地退回给经营者,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经营者义务一章新增了冷静期制度。考虑到网络购物等市场发展程度和对经营者的影响,防止有的消费者滥用这种权利,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明确了不宜退货的情形、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以及退货费用的承担,从而增强了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等一些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就是消费者行使后悔权的体现,如图9-1所示。

图9-1 电商平台实施七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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