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教学的设计过程,是一个由整体到部分的安排过程。教育的全部内容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整体,虽然课要一次一次、一节一节地上,内容要一部分一部分地讲,训练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安排进行,实际上,每一次课,每一部分内容,每一个环节,都只能是整体的一部分。我们把整体与部分形成的整分关系,称为内在的逻辑关系。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关系,内容的安排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规律的、合逻辑的。关注内容联系,做到环环相衔,便成为一种要求。所谓环环相衔,意味着先后不能颠倒,不能丢失、缺少了某些环节,也不能跨过、省略某些环节。
通常情况下,我们都会遵从先学楷书后学行草书、先学隶书后学章草或者先学篆书后学草书这样的规律,可不可以越过楷书、隶书,直接进行行草书训练呢?回答是否定的。没见过还不会站立就会跑的。不了解用笔的入笔、行笔、收笔,不可能完成连带这样的运笔方式。但在书法教学中确有从行书《兰亭序》入手学书法的,这是不是没有遵循基本规律,出现了内容联系的缺失或跨越呢?
《兰亭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是王羲之的代表性作品,“历代宝之,永以为训”。古人把行书分为行书、行楷、行草。《兰亭序》中,有许多字是楷书的写法,这是学书从《兰亭序》入手的唯一理由。至于大部分行书字,在书写时,就需要补楷书的课程了。“永和九年”,“永”“九”“年”三个字近楷,可以直接入手学习,“和”字就不同了,第四笔“撇”、第五笔“点”、第六笔“竖”形成了连带关系,用撇势加提笔替代了第四、五笔的“撇”和“点”,而且是一笔写成。如果学生不了解撇的写法、提的写法,不了解由撇势、提笔转向折笔提起的写法,这个字学起来就困难了。所以,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只有一个,即用行书的“和”字与楷书的“和”字进行比较,先回到楷法,然后再学行书的笔法。表面上看直接入手行书是超越了楷书,但学习过程中又要时时补楷书的课。结果是楷书的基础常识变得不再系统,这对学生的学习进步无疑是等于走了弯路的。如果有了一定的楷书基础的学员再去学兰亭,就不会这样走回头路和时时补课了。
内容环环相衔的第一原则是系统性原则。设计者的出发点基于的是全部内容,而不是一个部分。从全部内容出发,把全部内容作为一个闭合的系统,讲求部分在整体系统中的结构、位置、作用、联系。所以,任何一节课都不是孤立的,都不是游离于系统内容之外的,作为部分,只能在整体中起到一环的作用。系统的另一种意味是,部分与部分之间是有顺序的,是彼此制约的,是连续的,各有其位,缺一不可,不能替代,不可失环。(www.xing528.com)
内容环环相衔的第二原则是联系性原则。教学过程中要找到这种内在联系。有的书家提出从大篆向大草过渡,而且亲自实践。考察这位书家的作品,他的大篆好于草书,但他是以大草自居的。隶书也很有味道。但楷书、行书很少见,包括落款用的行书,水平实在平平。以大篆为基础习大草,不明白其中的内在联系,会感到突然和跨度太大。其实内在联系只有一个,就是转笔的运用。孙过庭《书谱》中说:“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性情;草以点画为性情,使转为形质。”因为大篆与大草在使转上的一致性,构成了基本的形质特点。这就是联系性原则的体现。在书法教学中,找到不同笔画、书体、技巧、神韵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有因有果、层层相关,是十分必要的。
内容环环相衔的第三原则是连贯性原则。既然内容之间是有顺序的,书法教学就需要体现这种顺序。宋代的理学家、教育家朱熹在《读书之要》中说:“未得乎前,则不敢求乎后;未通乎此,则不敢志乎彼。”说的就是前后的顺递关系,强调循序渐进。先讲执笔,然后讲用笔的笔法,然后讲笔画,然后由笔画成字,然后讲偏旁部首及其例字,然后讲结字之法。这就是面对初学者的基本顺序。不讲执笔,无法讲笔法;不讲笔法,无法成笔画,依次类推。到能用笔写字,或临帖,或描红,或用格,或自由书写,作为初级阶段便完成了。临帖之后呢?要讲字体源流,讲书体风格,讲法帖、书家特点和艺术特征,自然而然,欣赏性的内容走进了视野。再之后呢?当然要讲如何的悟入悟出,如何进行艺术表现,如何形成自己的风格,如何传承书法艺术和书法文化,便走向了更高的阶段。对初学者讲如何形成风格,一定会感到遥不可及。所以,连贯性就是科学的内容联系和合于实际的步骤、进度,由浅入深,从基础入门到境界高深,是以内容关系、教育规律为依据的。对于教师而言,必须做到从整体到部分,从部分之间的联系到顺序,从合规律的顺序到形成内在的进阶性阶梯,这样,有基础,有步骤,有内在联系的连贯性,有进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