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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作文读与练.八年级.上:第二单元学写传记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题三用欣赏的眼光观察身边的同学,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选择一位,深入交流,为他写一篇小传。事迹材料是写传记的必要依托。幼年结束后就读于四根柏小学。

同步作文读与练.八年级.上:第二单元学写传记

古今中外,多少志士伟人、英雄豪杰、明星大师,甚或凡夫俗子,都在自己相应的时空,放射着或璀璨或黯淡的光芒。对于前者我们仰视;对于后者,我们关注。因为,他们思想上的成就,事业上的成功,理应为人们所记取、所借鉴;因为,芸芸众生,有了彼此的了解,相互的烛照,才靠得更近,走得更远。不信你看,司马迁著《史记》,流传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毛遂自荐推出了自己,也托高了别人……现在,你想了解别人吗?你想让别人认识你吗?那么就从别人的记述与评价、自己的介绍与推荐开始吧。同学们,你们想不想来动手试一试呢?

文题一

从呱呱坠地到成长为一个花季少年,你已经有了十多年的人生经历。

提示:

写一段自我介绍,回顾自己过去的经历,也说说自己对未来的想法。200字左右。写自我介绍时,可以介绍自己名字的由来和含义,写清楚自己的出生年月、出生地等基本信息;要选取自己人生经历中的重要事件,在讲述时注意记录自己言行方面的细节,把人物形象写丰满;还要注意语言风格,可以冷静陈述,可以调侃,也可以自嘲。写完后与家人、朋友交流,认真听取大家的修改建议,对习作进行修改。

文题二

你和家人朝夕相处,但你知道他们的生日、爱好和经历吗?请为你的一位家人写一篇小传。不少于500字。

提示:

同学们可以选择最为熟悉的一位家人,这样写起来才能抓住其特点,写出真情实感。写前要与家人深入交流,了解他(她)的生活经历,作为写作的重点。写作时要注意:既要有概括性的介绍,也要选择几个重要事件,记录一些言行细节,使人物有血有肉,形象丰满。写完后要给这位家人看一看或读给他(她)听,听听他(她)的意见,做些细致而有效的修改。

文题三

用欣赏的眼光观察身边的同学,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选择一位,深入交流,为他写一篇小传。不少于500字。

提示:

写作前,要了解自己想写的同学的个性特点,要尽可能理解其内心世界,发现他(她)身上的闪光点。写作时,不要面面俱到,而应根据要着重表现的特点,选取最有代表性的事件和言行来写。

传记体文章有以下写作规律。

一、内容真切

这是写好自传与小传的根本原则。内容表述上应丁是丁,卯是卯,不虚构,不歪曲;不粉饰,不虚美;不受流俗侵扰,不为尊者忌讳。重要之处包括时间、地点、环境以及人物言论、行动等都要言之有据。

二、材料典型

选取的材料应能体现人物的身份、生活、性格、志趣。如写作家,则可选取文学活动、文学成果等材料;如写学生,则可选取勤奋学习、健康成长等材料。总之应尽展个性。

三、详略得当

这是写好自传与小传的特别条件。人物的主要经历、兴趣爱好、为人处世等方面的材料可重点写明,其他则大可不必面面俱到,像姓名、籍贯、家庭等方面的材料就可一笔带过。总之,要让读者管中窥豹。

四、线索清晰

这是写好传记体文章的基本保证。因为写传记要搜集人物方方面面的事情,择其重点写出人物生活中的不同侧面给我们的印象,因此线索安排应清楚明晰。一般应以时间先后为顺序来写。例如,人物是学生,就可按幼年、小学、初中的顺序依次来写。

五、语言灵活

这是写好传记体文章的坚实基础。因为传记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所以语言要准确平实。但为了破除呆板、枯燥的“八股”习气,不妨融情于叙,即在态度诚恳的叙述中,渗透人物鲜明的思想倾向和爱憎情感

写传记,是写历史,是写传主一生的历史,写历史中的传主的一生,写传主在历史中的作用和影响。如实地写作者对传主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所写、所说,并把这些摆到他所处的历史环境及变化中。也就是说,需要跟随传主的步履,不虚构,不夸张,不回避,不掩饰,实事求是。

事迹材料是写传记的必要依托。传记作者的手头都得要有第一手材料,要有个人观察所得,或经过鉴别核实的材料。这种材料来之不易,但只要你付出努力,终有所得。搜集材料的过程,也是认识传主的过程。作者对所搜集拥有的感性材料,进行分析、比较、揣摩,日子一久,一个完整鲜活的形象,便逐渐在在头脑中形成,把这个自己感受并认识的生动形象写出来,传达给读者,是会让读者产生共鸣的。

写传,要精于对历史人物事迹的发掘,在发掘后的材料中恰当地裁剪出历史人物一生中最能表现其思想性格特点的材料,在写作前搞清这个人物一生中值得注意的事迹,判断出他的主要倾向,而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述。

有了丰富的史料,还要力求使它生动,赋予其故事性。传记作者的功夫是发现蛛丝马迹,顺藤摸瓜,有机衔接,从衔接中提炼出藏匿其中的故事并将之合理地放大。反复推敲已搜集到的资料,找出主人公思想和生命历程的端绪,想办法把笔触伸进其内心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你也将发现很多生动传神的故事。

还有一点,就是需要大量的深入细致的采访,尽可能采访到与传主长期在一起的人。他们在与传主的交往中,自然都会有一些生动情节。写传记,得大面积地采访相关人员,如同沙里淘金,一串串被历史遗忘的珍珠便从他们的口中重现出来。

一部传记里,如果有不少生动的故事来反映传主在彼时的所作所为,就不愁立不起传主的形象。需要指出的是,所说的故事,当然不是为了取悦读者而瞎编乱造的,件件桩桩都要取材于事实。故事也有大小,有精彩与一般之别,有时用几个小故事可以凑成一个大故事。

历史、后人、传记作者对传主的评价,是传记中所不可缺少的,这种评价可以展开地写在传记中,也可以隐约地含在传记中。

总之,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和可信性,写成准确的、可靠的人物传记类信史,是传记写作应定下的要求和目标。保持传记的真实性,既是对传主和历史的负责与尊重,也是对传记作者自身负责。在严格遵守历史真实这一原则的前提下,一切可用的表现形式和表现手法都可以适当地吸收到人物传记的写作中来。替传主向读者打开一扇既是史实又是心灵的窗口,让读者从他们已经熟知的人物和事件中再度获得一些新的感知和审美。

堂弟——柯凡

堂弟名柯凡,2004 年出生于北京,祖籍浙江。1 岁会拍球,2岁会持笔,3岁即叹星空之浩瀚。6岁学习小提琴,但学不得法,只得半路放弃,还未谋个级别,便已将小提琴作为压箱底之物。如今已拉不出几声了。幼年生活快乐,生性活泼。

幼年结束后就读于四根柏小学。由于甚爱搞笑,不分场合胡闹,所以令老师深恶痛绝,常被看作课堂纪律的扰乱者。一、二年级常考双百分,以后便常受0.5分难倒英雄汉之苦,未再有过如此殊荣。喜做数学难题,却十分马虎,所以口算常常出错,闹得老师和家长哭笑不得。爱写作文,但错字连篇,有华丽之词,笔下却难生花。三年级时身高不足五尺,体重却已过百,因此选篮球为强身健体之物,几乎终日奔跑于球场之中,以各球星为榜样,终日睁眼做梦,为进军NBA 而努力。怎奈球技进展不大,学习却一落千丈。熟人均视为他玩物丧志之徒,浪费光阴之辈。

此情况自五年级开始有所改变。那时班上来了一个插班生,名为董楷,智力与他不相上下,对学习却废寝忘食,深得老师喜爱。见此人在班中独占鳌头,他当然心有不服。于是一心苦读,只为毕业时与其一争高下。然而就在他即将踏入人生又一段旅途之时,不幸发生了——毕业考试后的次日,由于家中煤气爆炸他被烧伤。受尽火燎之苦的他在病床上忍受着,把痛苦深深地压在心底,治疗时咬紧了牙关一声不吭,病友们都树起大拇指为他点赞。由于治疗得当,一个月后他就痊愈了。经过这次大难,他深刻地领悟到一个人一生的命运会有诸多磨难,但是只要自己有毅力,克服困难就像过一道门槛儿那么容易。

升入中学后,他的性格没有多大改变,仍是嘻嘻哈哈,不知天高地厚。虽然教训多得数不胜数,自己却仍然长不大。这就是他,我的堂弟——一个聪明、乐观而又多灾多难的八年级学生。

开篇介绍堂弟的姓名、祖籍、出生地、出生年份。

用岁数串起幼年之事,寥寥数笔却脉络分明,此为略写。

“令老师深恶痛绝”写出柯凡淘气的程度。

矛盾的两方面,展现人物做数学题马虎,写作文苦恼的窘境,人物形象立体、丰满。

选篮球本为强身健体,不料却因此荒废了学业。作者写得好亲民,柯凡就是我们中的某一位。太到位了。

董楷的勤奋努力给了他学习的动力。

为人物立传,需要展现多个角度。天有不测风云,人有顺境也会有逆境。他受伤一事的插入,丰富了传主的性格,易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篇末总结,点出柯凡的聪明、乐观、直率,收束自然。

这篇介绍堂弟的传记文章,语言幽默、诙谐,读来令人忍俊不禁,让人不免为小作者的轻松调侃而喝彩,为主人公受伤而心疼、着急。文章按照时间顺序,从出生、幼年,写到小学、初中,循着堂弟的成长足迹,摘选其中的典型事迹,展现了堂弟儿时活泼,幼年爱好多却没有成就,小学勤奋、遭遇不幸但坚强勇敢,上中学后乐观向上的经历。整体塑造了一个聪明、乐观而又坚强勇敢的堂弟形象。

我的自传

穿着棉质长袖的我,停留在红似火的枫树下。微风拂过,树叶随着风的律动下落,这风中,带着些许凉意。数数看,这已经是我度过的第十四个秋季了。从呱呱坠地的号啕大哭,我便打开了人生的篇章,透过双眼看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蓝天、白云、青草、绿树。

陌生得无一熟悉的地方,可在这里,我却选择了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高高的个子,简单的打扮,短发时,会稍稍挽起一边的头发至耳后,看上去似乎文文静静的,却从骨子里透露着不羁。不知为何,同学们都说见到我第一眼,就觉得我气场十足,连我自己都被这样的评价吓到了。其实跟我玩熟了以后,才知道,原来这人就是一人来疯。

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不管是在性格上,还是在外表上。有时会粗心大意,犯一些不该犯的错误,可是我对自己的性格还算满意。对待男同学,自己也会当作知心朋友般,好像自己也是男生似的,跟他们称兄道弟,就因为这样,我身边的兄弟并不少。

我一直都很坚强,不喜欢哭。在我看来,哭只是一种抓不着的情绪。所以就算自己伤口再痛,压力再大,也会咬咬牙挺过。我不喜欢靠眼泪获取大家的同情,我希望能够靠自己的能力,让别人崇拜,就算现在离预期还差距甚远,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

我喜欢串寝,常常会带着许多零食,等到大家晚上正high(高兴)的时候拿出来,每个寝室转一转,不一会儿,便可见底。当零食分享完的时候,充盈在心中的更多的是快乐。在我看来,再好吃的零食,也比不上同学们的笑脸。难道不是吗?零食是乐趣之一,对于精力永远旺盛的我来说,跟同学在一起又疯又闹,是寝室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寝室里有笑声的时候,总是会有我。

后座的男同学曾回答过这样一个问题。当我问他:“你觉得我内向吗?”他马上停下手中的笔,惊讶地看着我,说:“如果你是内向的话,那我就自卑了。”我当即捧腹大笑,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天不怕、地不怕、活泼外向的人。是的,我的心态,决定了我的性格,我的一切。伴随着春夏秋冬的变换,我仍在成长,我慢慢地告别以往,同时也在努力地改变自己,改掉自己那又臭又倔的脾气,改掉自己对任何事都不上心的态度,改掉自己无所事事的坏毛病。人无完人,我只希望自己能把握好机会,越来越优秀。

半卷长袖至手肘,半卷长裤至膝盖,那个站在枫树下,等着再次绽放的正是我。是我,让我成长,让我成为最好的自己。

文章开篇设置场景,引出对自己的介绍。接下来的篇章中,小作者全面地展现了自己的外貌、性格、优缺点,使我们看到一个活泼开朗、乐于分享、诚挚热情,但又有点粗心大意的小毛病的人物形象。全文语句流畅,思路清晰,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堪为范文。

看自己

我,芸芸众生之一,百花园中平凡不显眼的一朵无名的花,地球不会因缺少我而停止转动,正如美丽的世界并不会因缺少我而不完美。尽管我明白,我不是改写历史的那个人,但我有颗年轻的心,梦是有的,我渴望成功,我不甘一生平庸。我总是以为每个人的生命都肩负着不同的使命,平淡无奇的生活并不是上帝的意思。

我爱看书,这是自小养成的习惯。在书中,我可以自由地谈论每一件事,每一个人,可以避免现实中说三道四的罪名。书,可以让我更好地认识这个世界,琢磨周围的人和事。书,可以冷却我疯狂而叛逆的想法,静静地反思自己。书,能给我更多的机会,如此平淡的生活有一天也许会美丽起来,于是我有了奋斗的动力。

我的性格较有弹性,不是那种内向文静的女孩,也不是那种活泼外向的一类。高兴的时候我笑得很疯,从不掩饰自己真正的情感,尽管别人说那笑声好怪,不淑女,我却觉得“真”最好。我不快乐的时候较明显,沉默是我的代言。我喜欢与朋友分享快乐与痛苦,这是金牛座人的特点。我宁愿承认自己是笨鸟,也不想说自己是懒鸟,因为笨鸟先飞可以成功,她知道自己笨;可懒鸟总沉迷于自己的天赋之中,幻想不勤奋,便可成功,往往幻想越高,摔得越惨。

我是个很理智的人,很少感情用事,常被说成冷血动物。殊不知,往往表面上最冷酷的人,感情却丰富。正如一句话说的那样:“一个有很多朋友的人,其实往往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因为一个人不能把最真实的一面让所有人都知道,若那样,这个人也就没有太多吸引力了,除非那是无关紧要的客套话。我喜欢一个人走路,喜欢那完全放松的感觉,不必担心任何流言,不必理会那面具式的生活,尽管在别人看来那也许是孤独的背影。

金牛座的人有耐心、善良,但略显呆板。金牛座的人很固执,无论大事小事,只要自己认为办得到的,就坚持去办。

我就是如此平凡的一个女孩,有着自己的梦想,有着永不服输的信念。

这是一篇以第一人称写的自述性散文,是一幅比较成功的自画像。它以生动的事实和活泼的语言写出“我”的个性和特点,梦想成功,不甘平庸;既不内心文静,又不外向活泼;做事执着坚定,不随大流……

堂客传记

我们村子里有一个风俗,每当办喜事摆酒宴时,都要请一个人帮忙去借一些椅子炉子之类的东西,这个人就叫“堂客”。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村里人多数会叫我爷爷当堂客。于是,爷爷就替村里人跑来跑去借东西,从那家跑到这家,又从这家跑到那家。那时候,别人不想借,爷爷碰了壁,但他仍和气地对别人微笑,我很疑惑。

爷爷是一个快70岁的老头子,皮肤黑,总是穿着灰色的衣服和黑色的裤子,岁月的无情,使他原本苍老的脸更加黝黑;由于多年劳累,手上暴起几条青筋,可以看出多年的奔波和艰辛,但是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却特别明亮,给人一种慈祥的感觉。

因为爷爷当堂客很积极,很热情,虽然他快70岁了,但别人还是会请他,爷爷还是兴奋地为别人东家跑到西家、西家跑到南家地去借东西,没有丝毫的怨言。

有一次,村里一户人家的儿子结婚,他们照例来找爷爷,爷爷满脸欢喜地一口答应。

到了中午,爷爷放下手中的活儿,来到他家,便不亦乐乎东转西转地忙了起来。他来到三爹家,向三婆借了两张长椅和一个炉子,欢欢喜喜地把它们送到那户人家;一放下,他又来到了小爹和小婆家,借了三张长椅和一个铁盆;把东西放到那户人家屋子里后,又风尘仆仆地来到我家隔壁的张婆家,向张婆借了一个炉子和两个木盆;把东西放下时,可能是累坏了吧,我看见爷爷的头上满是汗珠,爷爷毫不在乎地用手一抹,便又起身走了。

吃过宴席,爷爷又把东西全都物归原主,可是当归还小爹家的东西时,发觉少了一张长椅,到处都找不着,爷爷就把两张长椅和一个铁盆归还给小爹,并对他说了事情的经过,小爹说:“没关系,不就一张椅子吗,算了。”但爷爷心中却不大舒畅,他又点了一下各家的东西,都没有多送,爷爷便把家里的新长椅给了小爹,并说:“你若不收下,我良心会不安。”小爹只好收下了。

我看见爷爷把长椅送给小爹,便说:“爷爷你真傻,丢了东西又不是你的错,再说,是那户人家让你借的,丢了东西,应该让他们赔才对。”爷爷抚摸着我的头说:“秀,你太小不懂,东西是我借的,当然该我赔,这是我的责任,不应该推卸给别人,等你长大了,自然知道什么是责任。不要把责任推卸给别人,这是做人的原则。”

这就是我的爷爷,这就是村里的堂客,乐观热情,坚持原则,不知疲倦,他的名字就叫堂客。

这篇作文有个很值得一提的优点,那就是文中融入了一个民俗——“堂客”。民俗是一种很有内涵的文化现象,特别是那些地域色彩强烈的独特的民俗,本身能够传达出很丰富的文化信息。让人物在民俗的背景下活动,故事会显得内蕴深厚,充满乡土文化气息;如果把这篇作文中对于“堂客”的解释性文字删掉,只剩下“爷爷”帮别人借东西后来又赔偿东西,这个故事就会明显地单薄许多。

球 哥

他,圆圆的眼睛圆圆的嘴,圆圆的肚子圆圆的腿,圆圆的身子圆圆的头,圆圆的他就像一个球,就连他名字里也有一个“球”字,于是大家便亲切地称他为“球哥”。又高又大的他虽算不上一个“篮球”,但绝对也是一个“橄榄球”。

也许是因为这一缘故吧,球哥也很喜欢球类运动,特别是篮球。你看,球哥正如一座铁塔稳稳地站在篮球场上。有他的防守,对方硬是无法攻破这座“铜墙铁壁”。只见他脚踏“特步”,带着“飞一般的感觉”跑到三分线外。队友一声大喊:“球哥,接球。”只见球一碰球哥的手,他先是一个转身,再来一个大跳跃投篮,球“嗖”的一声离手,直奔篮筐,眼见一个三分球就要进去,大家的叫好声也到嘴边,意外却发生了——球在篮筐边转了三圈,终究还是没有进去,又滚了出来,场外一片叹息。正当大家对他稍有失望之时,只听“啪”的一声,对方将要出手的一个长传球,被他一巴掌给“盖”了下去,“好!”喝彩声重又响起。此时,球哥更不忘摆上一个“Pose”以“飨”观众。

生活中的球哥还真不简单,他当了“特殊”的领导——一个混合寝室的寝室长。每周一次的卫生扫除都由他来安排,分工时,球哥不会偏向其他班的同学,也坚决不使本班同学吃亏。劳动时,最脏最累的活他全揽下,他每次都累得汗流浃背。有时候,我们都偷懒,提前去吃饭或洗澡,留下一些活给球哥一人干,他也毫无怨言,一边忙活还一边哼着曲儿。在他的带领下,我们这个混合寝室几度获得“文明寝室”的称号。前几天,我们班有两个寝室因内务不好被停课整顿,而球哥领导的寝室却平安无事。班会课上,老师表扬他说:“还是赵德球的寝室长当得好。”他便牛气十足地说:“当然,你知道球哥是什么人啵!”

可是,球哥在学习上却不太在行。人家说,上课时如果觉得自己空闲,就借机开开玩笑吧,也好引起班上同学的注意。我想,可能这话就是说球哥吧。诗词课上,老师念起了《挽谭延闿联》:“混之为用大矣哉,大吃大喝,大摇大摆,命大福大,大到院长;球的本领滚而已,滚来滚去,滚入滚出,东滚西滚,滚进棺材。”老师念到高兴处,便眉飞色舞,只听得后面一声长叹——“唉!”老师还认为他有什么好的见解,全班同学也齐刷刷地回过头,翘首以待,只见他慢腾腾地站起来说:“他前世是我表哥。”同学们笑得捧腹,老师也忍俊不禁。物理课上,体力不支的他早已和周公攀谈去了,老师叫他回答问题,同桌慌忙把他推醒,他揉了揉迷糊的双眼,打了个呵欠,好不容易蹦出三个字——“不知道”。同学们又是一阵大笑。

如果说球哥真是一个“球”,那他现在还只能算是一个瘪了气的“球”,我希望他能将“努力学习”的空气充进体内,让这个“球”圆实起来。我相信他绝对会有圆实的一天,到那一天,球哥就真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好“球”了。

本文写了“球哥”的相貌、体育、生活、学习四个方面,头绪纷繁却浑然一体,就是因为这其中有一线以贯之。文章结构浑然一体,全在于一个“球”字。以“球”分说人物诸方面,结尾以圆实之球和瘪气之球总结。人物形象饱满也全在于一“球”字。“球哥”因球得其名,因球扬其名,因球损其名。成也球,败也球。因此,写文章要找到一最佳力点,支撑全文。

首领马老大

他,是一个自称“马路对门走来的人”。

他,是一个自称“什么事都干过的人”。

他,是一个自称“与众不同的人”。

他,其实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班主任、球队教练、球队主力队员兼我们的首领马老大——马正扬。

高高的个子,一脸的青春痘,硬硬的臂膀和黑里镶嵌着几丝白的头发。这是见到他的第一印象。嘿,别看马老大样子一般般,可新班主任上任“三把火”,这个首领倒是真的带着我们同“世界”做“斗争”了!

第一把火——

“今天,我们0308班开始‘马哥变法’,废除一切旧制度,把你们小学的东西全都给我扔掉!”马老大站在讲台上,斩钉截铁,义正词严。这是开学的第一天,这第一把火就烧得这么旺了,以后还得了!

第二把火——

“你们小学的作业多吗?”“多!”马老大又在讲台上搞民意调查了,我们也异口同声地回答。也许他是在吸引更多人的加入吧。“从今天起,你们每周固定的语文作业就是一篇周记和一篇读书笔记,爽吗?”这一次,下面鸦雀无声,大家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惊喜给吓住了,紧接着,是一阵铺天盖地的“爽!”。看,火吧!

第三把火——

“策”!一个醒目的楷体字不歪不偏地ontheblackboard(写在黑板上),讲台下议论声暴起,“策王”“策神”……“今天,我们来上‘策课’。”马老大解说着,“就是那个什么‘越策越开心’的‘策’啦。”有这种课吗?我们一头雾水,哪儿来的这种课?但渐渐地,我们发现在“策”这种方式背后其实是一片广阔的文学天地。渐渐地,三天听不到老马的“策”,我们便觉得浑身痒痒。

其实,这三把火不算什么,我们老大同“世界”的斗争才刚开始。哦,还有一回——

“喂,帮我拿包。”马老大要上篮球场了,眼看我们被别班蹂躏,他受不了了。说实话,那时的他,已经在燃烧了。于是乎,他开创了老师当主力的先河。于是乎,平日授业解惑的先生摇身一变成了“灌篮高手”。Oh,Mygod……

瞧!这就是他,我们的“马老大”。就是这个不怎么布置语文作业的老师,和我们打得一片火热……

“新官上任三把火”,马老大的这“三把火”,的确让人拍手称赞。小作者精选发生在师生之间的事,成功地塑造了一位教学有方、知识渊博、可亲可敬的教师形象。文章采用片断组合的方式,使其显得层次分明。

巴萨小姐

本姑娘自称巴萨小姐,别称“小晶”。本姑娘总是戴着一副眼镜,扎着马尾辫,虽然长得不算漂亮,但也绝对算得上是独一无二啊!

本姑娘性格外向,活泼开朗,标准的假小子类型。我喜欢运动,最爱足球,你若问我最喜欢哪支球队,巴萨一定排名第一。我喜欢梅西、法布雷加斯、皮克、哈维、伊涅斯塔……理所当然,皇马、C罗入不了我的“法眼”。我喜欢看西甲联赛,着迷于喜爱的球员在赛场上的英姿,迷恋他们潇洒从容的动作。我会为他们进球而欢呼,因他们胜利而喜悦;我也会为他们有时大失水准的表现而黯然神伤。我敢说,我是全校最了解足球的女生。

我的爱好很多,上网、绘画、写作、弹吉他……我看过很多书,如《窗边的小豆豆》《简·爱》《城南旧事》《欧也妮·葛朗台》《悠莉宠物店》……书中主人公的喜怒哀乐都深深牵动着我的每根神经。我喜欢《读者》《足球俱乐部》《今日文摘》《小小姐》这些杂志,它们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还让我收获了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

我是一个有个性、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女生。我在网上和好友聊天时经常发明一些独特的暗语,妈妈说,她越来越OUT(落伍)了,都看不懂年轻人的聊天内容了。

我还是个喜欢社交的女生,我的身边有很多的朋友,我跟谁都谈得来,也愿意为朋友们帮忙,出谋划策、解决问题这些事儿我常干,人缘还不错,“非常热心”是大家给我的评价。

这就是真实的我,如果你喜欢我的话,就跟我做朋友吧!

文章的标题很有个性,“巴萨小姐”,她是谁呢?为什么叫“巴萨小姐”呢?这样就很容易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原来是因为作者是巴萨足球队的忠实球迷,对他们了如指掌。文中,人物的性格特征、爱好,也让人一目了然,外向、热心的形象跃然纸上。

我敬爱的老爸

1968年,伴随着一声啼哭,一个新的生命来到了这里,他的名字是——杨进甫——也就是我敬爱的老爸。

他在家里排行第二:有一个哥哥,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童年的时光是美好的,有时他穿梭于树林,有时他畅游在水塘……

六年的时光很快流走了,到了该上小学的年龄了……

到了九月份,他被妈妈带到了本村小学,因为他妈妈——也就是我奶奶,就是杨庄小学的一名语文教师。

在那个年代,尤其是在那个年代的乡村小学,只有语文、数学两个科目。所以,那时候的小学生学习就很轻松:上午一节语文课、一节数学课,下午一节语文课、一节数学课,并且,几乎也没什么作业。两节课上完,孩子们便疯狂地跑了出去。

又是六年的时光……

1980年,他12岁了,顺利地进入了初中。

和现在一样——初中,是一个两极分化的过程,胜者入天,败者入地。其中有的人“偏理科”,也有人“偏文科”。老爸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偏理科”的人。遇到难的数学题或物理题,他就会一直钻研下去,直到做出来为止。而一让他背什么唐诗宋词、美文佳句,就好像是吃了什么东西噎住了似的——一个字也背不出来。对此,老师常常对他说:“进甫啊!你这样下去可不中呀!你数学、物理什么的再好,语文和英语学不好也是白搭!”估计是他听得不耐烦了吧,到了初二的下半年,他便疯狂地补起了文科。于是,在那次期末考试,语文考了74分,英语考了86分,——这和以前比起来已经有很大进步了!

进入初三,他对文科——特别是英语更加重视起来,可不知为什么,学语文和英语就是没有学数学简单。于是,他学理科的时候总是喜气洋洋,而学文科的时候总是愁眉苦脸。

初三是初中阶段最关键的一年,所以各类考试、竞赛就层出不穷。唉……

老爸真是太……

在所有的竞赛中,他的数学第一、物理第一、化学第二,至于语文和英语,连一个三等奖都没有得到。

尽管语文和英语拖了他一点后腿,可他毕竟理科可以超别人一大截,在中考招生考试中,他以全乡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全乡最好的高中——胡村高中。

到了高中,要做的事情有很多:学习、学习,还是学习!

无论学习多么枯燥,无论学习多么无聊,总要坚持下去——为了高考,更为了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整个人生。

前面说过,老爸是一个百分百的理科生,到了高中,他的数学、物理、化学在全校一直名列前茅,得到各类理科老师的喜爱。

但是,我前面也说过,他的文科远不如理科。读课文时,一句话能读出两个错别字已不算稀奇,可他还是很认真地读,认真到哪种地步呢?读得很慢,从普通话里带有一种明显的家乡味道(听到他演讲的人应该知道),经常惹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

说起英语,那更加有趣了!

在老师讲英语单词时,他总是及时记笔记。记的东西有时他能听懂,有时他听不懂——只管记就是了。记完笔记就是读。老师读一遍,他就读三遍;老师再读一遍,他就再读三遍。他故意读得很大声,生怕有人不知道他会读。当老师让他站起来领读时,他却一个也不会读了。

下课写英语作业时,字母写得像蝌蚪一样飘来飘去——可他毕竟认真写了。什么英语造句啊、翻译啊,他自己都不知道写的什么东西。

更别提和英语老师对话啦。

所以,三年来,他既是佼佼者,也是落后者。

高考来了……

结果出来了:理科成绩十分优异,而文科……

他失败了……(www.xing528.com)

那一年,他正好18岁。

名落孙山,参军去!

他在家乡濮阳市报了名,之后,就被分到了洛阳市驻军某部。

在这里,他完成了一个转变:从一个社会青年转换成为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战士!

三个年头的风吹雨打,一年多的日晒火烤,让他深刻经历了军队的锤炼!

不久,他考上了信阳陆军学院,成为一名解放军院校的学员。

在这里,他又面临着两个转变:从一个合格战士转变成为一名合格的军校学员,由一名合格学员转变成为一名合格指挥员!

在这里,训练已经不是太多了,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上午,是文化课:有高等数学、高等物理,可是,也有他不喜欢的大学语文和大学英语。

而下午,就是一个军人必须要学习的课程:军事课,有军事地形学、进攻与防御、连队政工指导员课等等。

据老爸回忆,他们每天6点起床,先做1个小时的基础训练,然后给20分钟的洗漱时间,然后是早餐时间,再往后到了8点就开始上课,一下子就上4个小时(好不容易中间有20分钟的休息时间,也被组织起来,站成方格形的队伍做广播体操)。12点钟准时下课。中间有2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可以用来吃午餐和午休。下午2点开始上军事课,又是一个紧张充实的4个小时。晚饭后,又是2个小时做作业和补差训练,最后,睡觉!

不过,每个学期都会有穿插一些全天性军事课程,就比如那一次。有一天,根据院校军事首长下的命令,下午5点开始,从信阳鸡公山奔袭83千米外的南湾水库某防御地域待命,整整用了13个小时,在行军路途中身背10余千克武器装备,走得不能再走时,就双手拿着两根木棍,或者相互搀扶地走,于第二天早上6点按时到达指定地域,并连续三天进行军事演习。那叫一个苦哇!

1991年夏,老爸毕业,以一名军事指挥员身份,来到了安阳驻军某部。

到了安阳,当了一名排长,可是,不久就“断送了前程”……

因为老爸身体出现了问题:吃花生油就过敏!据说是过敏性紫癜,发起病来很可怕的。

可是,部队里供应的就是花生油。

想领兵进行训练就得有体力,想有体力就得吃饭,吃饭就得吃花生油,吃油就过敏,过敏就无法训练……

没办法……

1997年,由于身体原因,老爸离开他心爱的部队,转业到现在的公司——安李支线公司。

之后,遇到了我的老妈;再之后,我就诞生了……

现在老爸常给我说部队里的事,每说到动情处,两眼就噙着泪花。可见他对那里有着多么深的感情。有时我想,若是老爸可以吃花生油而不过敏,那么在军界必定有所作为……

唉,命运弄人哪!可惜了……

他只好把梦想寄托给我——想让我高中毕业后考军事院校。作为他的儿子,我好像必须要继承他的梦想——尽管我目前还不想考军事院校,但我会努力,无论将来做什么,都要让老爸为我而骄傲!

好一个偏科的“瘸腿”高才生!好一个不幸的优秀兵!栽倒在倒霉的花生油上,中国军界就损失了一个精英……好不让人遗憾!莫不是为了几十年后为儿子丰富创作的素材?值了!

小作者的叙述轻松幽默,调侃中又透着无比的敬与爱,可以想象他和父亲交谈时的快乐和谐。试想一下,这样的家庭走出来的孩子怎能不阳光?

相濡以沫

她出生在一个小村庄,她是家里的老三。她姐弟五人,家境良好,在父母的宠爱下自由自在地成长着……

他出生在邻村,家里兄弟三人,他排老幺,还有一个姐姐,两个妹妹。家境不太富裕,他从小便是一个淘气的孩子,爬树掏鸟蛋,夏天在河里游泳,和别人打架、闹事儿……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好孩子。

青春时节

她顺利地度过小学,步入初中,她的成绩很好,有礼貌,尊敬师长,她是家长和老师心目中的好孩子。后来,她有了一对弟妹,此时,家中已不再那么夯实。她再三考虑,放弃了上高中的机会,毅然在家里帮助年老的父母干起了农活。

十七岁的她正值花季,但由于长期劳累的工作使她营养不良,但她毫无怨言,依旧拼命地干活,为这个家尽自己的一份力。小小的身子却蕴藏着那么大的能量,倔强的小脸上洋溢着向上的力量。在太阳暴晒下挥汗如雨,在昏黄的灯光下辅导弟弟功课,在充满希望的三月播种下希望,在秋高气爽的九月获得丰收……当看到背着书包的女生们从她面前走过,她不是没有想法,她也曾问过自己,到底值不值得?但她只是笑笑,继续手中的工作。

他在学校是出了名的捣蛋鬼,打架闹事,请家长是家常便饭,对他来说,学校只不过是另一个“笼子”罢了。后来,他带着年幼的妹妹一起上课,没有地方,他便让妹妹坐在他的桌子底下,两个人一起上课,一起成长。

一天,老师又把他的家长请到学校,原因是打架。母亲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把他带回了家,拿起树枝就朝着他的背挥舞下来,打得很重,身上一道道的血印,混着母亲的眼泪,他终于知道错了,向母亲道过歉并向她保证从今以后会好好上课,再也不闹事儿了。从那天开始,他依旧在学校度过,只是,他再不闹事儿了。日复一日,他逐渐长大,不再那么目中无人,也不再那么狂妄自大……

爱情波折

母亲看着他也该找个媳妇了,于是,便琢磨着让邻居帮忙介绍一个。于是,两个人见面了。

两人的第一感觉不错,男孩听着女孩那不俗的谈吐,得体的举止,不由得喜欢上了她。而女孩看到英俊的男孩,心里也悄悄地喜欢上了他。两个人的兴趣相同,于是自然而然地就喜欢上了对方,两人的关系逐渐也变得越来越好。

然而,平淡的生活总会出现意外,就像是一颗小石子不小心掉入了池塘,泛起了一阵阵的涟漪……他要去当兵了!这对于女孩来说无异是晴天霹雳,她第一次感到那么无力,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而男孩也感到那么的迷茫,不知所措,他也不知道该怎样向女孩开这个口,他第一次感到了命运所开的玩笑……

于是,他们两个沉默了,迷茫了,不知所措了,更加不知道该怎样向对方说。第一次,两人觉得对方明明就在自己面前,却仿佛又隔得好远好远……

最终,他决定去当兵,不过,他们两人之间是不会就这么结束的。

他们开始互相写信,诉说着对彼此的思念,倾听着彼此的喜怒哀乐,一起面对各方面的压力,相信对方始终是自己的彼此,坚守着彼此牵手一生的美好约定……此时的他们已经长大,不再是那个年少的他们;此时的他们早已描绘好他们的未来,不再是那个迷茫的少年。

终成眷属

他在内蒙古当兵的第二年冬天,她和家人们一起来看他,并且在漫天飞舞的雪天里结为夫妻……

当女孩和家人们出现的那一刹那,男孩的思绪早已飞到了女孩身边,此刻的他与她是相互思念的。她有好多话要说,却又不知该要如何开口,只是望着他。他也有好多话想要告诉她,他有多想她……

雪越下越大,屋子里却温暖如春,一家人一起坐在床上,围着火炉。那么温馨,那么祥和,那么幸福……

幸福一家

结婚的第二年冬天,他们有了他们的第一个女儿,他很高兴。因为是在内蒙古大雪纷飞的季节,心里因为有彼此,所以不再感到寒冷,反而从胸中传来一阵阵的温暖,那么暖和……那个女孩被取名为张蒙,她便是我的姐姐。

四年的时光转瞬即逝,他退伍了,带着她和他们的女儿回家了。回家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一家人生活在一起,虽说不富裕,但却感到从未有过的满足,这便是他们的家,一个温暖、充满爱的家。

又过了几年,我便出生了。伴随着爸爸妈妈的期待,姐姐的宠爱,我无忧无虑地长大了。一起走过那么多年的日子,当中有困难的时候,他们一起面对,这个家,因为有了爱后,变得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温暖……

伴随着春夏交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即将成为一名初三的学生,而爸妈今年结婚已经25年了。虽然说时间并不是特别长,但是我却十分羡慕爸爸妈妈之间那份浓浓的爱。相伴走过了25个年头,他们两人之间从未发生过大矛盾,而且爸爸妈妈也从未对我和姐姐大声说过话,更没有打过我们。

爸爸从小便是我的偶像。我喜欢看他退伍时的照片,那时的爸爸特别年轻,一身军装,威武帅气,行的军礼是那么端正,神情是那么严肃……从我懂事开始,我总是缠着爸爸让他讲军队的故事,每次我都会端端正正地坐好,听着爸爸浑厚的嗓音一字一句地讲那些故事,那时,他脸上总是带着兴奋的神情。爸爸说那时的环境很恶劣,大雪飘扬的冬天,爸爸和战友们背着行李,开始跑步,那么冷的天居然跑到身上的衣服会拧出水来……爸爸说这些事的时候,眼里总会带着笑意……我明白了,纵使面对再大的磨难与挫折,爸爸都不会有一丝退缩,因为对于他来说,这是使命、是任务,同样也是他的骄傲与自豪!

老爸,我爱您!和老爸相比,老妈就是典型的没脾气。她说话从来都是软软的,不过,我依然很爱她。

老妈会经常给我讲她和老爸的故事,从相识,到相知、相恋,从分离到团聚,最后有了姐姐和我……妈妈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总是洋溢着快乐与幸福。

其实,我知道奶奶是有点不太喜欢妈妈的,并且一直怨她没能给张家生一个儿子。只是,妈妈总是对此一笑而过,并不会说些什么,反而对爷爷和奶奶更加孝顺。妈妈并不是软性子,只是她知道奶奶是长辈,不会忤逆她。

我想说,妈妈真的很好,也很棒!她不仅是一个好妈妈,也是一个好妻子,更是一个好儿媳!从她嫁给爸爸那天起,她从未抱怨过一句,就算是奶奶不太喜欢她,她也很尊敬奶奶,把奶奶照顾得很好。老姐是在内蒙古出生的。所以,每到冬天,她就会和我讲起她小时候的故事,在部队的故事……

这便是我的一家人,爸爸、妈妈、姐姐,还有我。和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在笑声中度过的,即便有一些小小的摩擦,那也只是生活的调味剂而已。因此,我爱我的家,更加爱我的家人!

爸爸妈妈的故事已经走过二十五载,可贵的是他们的爱仍是深深地印在彼此的脑海,彼此牵起的手永远都不会放开。爸爸写给妈妈的信,妈妈把它们放在一个精致的盒子里,放在床头柜里。单单从这件小事来看,就知道妈妈对爸爸的爱有多深。有时,我会想,究竟是什么让爸爸妈妈携手走过那么多年,却从未抱怨过、放弃过呢?逐渐地,我明白了,那是爱情——亲情——相伴到老的愿望——相濡以沫的约定!

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献给我的爸妈

这是一对夫妻的合记,先双线分述,再合二为一。两个人的生命合在了一起,女儿的人物传记写作就合在了一起。相濡以沫的一生,化为女儿笔下浪漫抒情的文字,不知道是父母的真情感动了女儿,还是女儿的文笔升华了真情?但带给读者的都是感动!真美!

平凡的人、普通的家、永恒的爱、真实的情。带给孩子的就是美好的世界,透亮的心灵!

本文的亮点是构思独到,文笔抒情。

五柳先生传

陶渊明

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旁批:文章开头第一句,即把这位先生排除在名门望族之外。五柳先生不仅隐姓埋名,而且根本就不重视姓字,这五柳树带一点清静、淡雅、简朴的色彩,以五柳为号也就显示了五柳先生的性格。)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旁批:读书只求领会要旨,不刻意在字句上下功夫。这种以领会精要而反对两汉以来的烦琐经学是十分可取的!闲静少言是五柳先生的外在表现;不慕荣利,才是五柳先生的真实面貌。因为不追求荣利,五柳先生就无须奔忙,不用烦躁,自然也就闲,也就静,用不着喋喋不休。五柳先生读书的目的,是一种求知的满足,精神的享受,所以“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这表明了五柳先生是一位有知识的人,也能看出那个时代的社会对他的限制和迫害。)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强调他的嗜酒是出于天性,而非门阀之士的放荡纵酒,自我麻醉。但嗜酒与家贫又是矛盾的,他不慕荣利,不能摆脱贫困,便“不能常得”到酒。这说明他不因嗜酒而失节。至于亲友请他吃酒,他却毫无拘束,一去即饮,一醉方休,又反映了他的坦率与认真,并没有当时所谓名士的虚伪与矫情。饮酒是他在那种时代环境里使自己得到解脱的一种方法。)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他虽然居室破漏,衣食不足,但却安然自得。这正是他安贫乐道的表现。而“常著文章自娱”,不入尘网,则是他读书“每有会意”的结果。并且,“忘怀得失”又是他“不慕荣利”的性格使然。这些既与前文相照应,又收束了全篇。)

赞曰:“黔娄之妻有言:‘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旁批:他曾不为五斗米折腰。这是多么旷达的胸怀,只有做到不追名逐利,不随波逐流才有可能写出那么多闲适清新的田园诗。)其言兹若人之俦乎?衔觞赋诗,以乐其志,无怀氏之民欤?葛天氏之民欤?”(文章最后有两句设问的话,既表达了他对上古社会淳朴风尚的向往之情,又说明他是一位有着美好理想的隐士,同时也是对世风日下的黑暗现实的针砭与嘲讽。)

全文不长,在这样简短的篇幅里勾画人物,却能做到形象丰满,性格鲜明,不能不佩服作者的艺术功力。

开篇四句是对人物身份的交代。寥寥几笔不仅把隐姓埋名、深藏避世的意思说足,而且突出显示了五柳先生的不俗,一上来便使“高人”之气笼罩全篇。语极平淡,味极深醇,这就是苏东坡评陶诗所说的“似癯实腴”的境界。“宅旁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又隐隐散发出一股田园气息,映衬出一个田园幽居者的形象。

“闲静”二句用正叙点出五柳先生最本质的情操。正因为不为功名利禄动心,所以能守志不阿,也因此才高出于流俗之上。

接下来集中描写五柳先生在田园中守志安居的生活情态。分别从读书适意、醉酒陶情、安贫乐道、著文娱志四个方面进行描写,中心则突出其悠然自得的情调。

文章最后还有一段“赞”。“赞”是历史传记的一种体式,本文利用这一体式,进一步揭示五柳先生的精神和展拓文章的境界。“赞”中这几句话成为画龙点睛之笔,把五柳先生的精神阐发得更为明晰。文中赞赏五柳先生简直是无怀氏、葛天氏时代的老百姓,等于说五柳先生的生活是理想社会中的人们的生活,文章的境界因此更高了,文章的思想也进一步升华了。

·名人名言

1.在艰苦中成长成功之人,往往由于心理的阴影,会导致变态的偏差。这种偏差,便是对社会、对人们始终有一种仇视的敌意,不相信任何一个人,更不同情任何一个人。爱钱如命的悭吝,还是心理变态上的次要现象。相反的,有气度、有见识的人,他虽然从艰苦困难中成长,反而更具有同情心和慷慨好义的胸襟怀抱。因为他懂得人生,知道世情的甘苦。

——南怀瑾

2.凡是对人类生活提高最有贡献的人,应当是最受爱戴的人,这在原则上是对的。但是如果要求别人承认自己比同伴或者同学更高更强,或者更有才智,那就容易在心理上产生唯我独尊的态度,这无论对个人对社会都是有害的。

——爱因斯坦

3.一个宽宏大量的人,他的爱心往往多于怨恨,他乐观愉快、豁达、忍让而不悲伤、消沉、焦躁、恼怒;他对自己的伴侣和亲友的不足处,以爱心劝慰,述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听者动心,感佩、尊从,这样他们之间就不会存在感情上的隔阂、行动上的对立、心理上的怨恨。

——穆尼尔·纳素夫

4.我有我的人格、良心,不是钱能买的。我的音乐,要献给祖国,献给劳动人民大众,为挽救民族危机服务。

——冼星海

5.患难与困苦是磨炼人格的最高学府。

——苏格拉底

6.只有伟大的人格,才有伟大的风格。

——歌德

7.为了成功地生活,少年人必须学习自立,铲除埋伏各处的障碍,在家庭要教养他,使他具有为人所认可的独立人格。

——戴尔·卡耐基

8.一个成功者以最谦虚的态度来接受一个最忠诚的指导,这并不影响他的独立人格。但是你在接受指导之前,必须进行冷静的分析,千万别存有屈服感。

——麦尔顿

9.自重——人格天平上的砝码,质地越纯,价值越重。

——佚名

10.一个人必须剔除自己身上的顽固的私心,使自己的人格得到自由表现的权利。

——屠格涅夫

·经典素材

最好的消息

阿根廷著名的高尔夫球手罗伯特·温森多有一次赢得一场锦标赛,领到支票后,他微笑着从记者的重围中走出来,到停车场准备开车回俱乐部。这时候,一个年轻的女子向他走来。她向温森多表示祝贺后又说她可怜的孩子病得很重——也许会死掉——而她却不知如何才能支付起昂贵的医药费和住院费。

温森多被她的讲述深深打动了。他二话没说,掏出笔在刚赢得的支票上飞快地签了名,然后塞给那个女子。

“这是这次比赛的奖金。祝可怜的孩子走运。”他说道。

一个星期后,温森多正在一家乡村俱乐部吃午餐。一位职业高尔夫球联合会的官员走过来,问他一周前是不是遇到一位自称孩子病得很重的年轻的女子。“是停车场的孩子们告诉我的。”官员说。

温森多点了点头。

“哦,对你来说这是个坏消息。”官员说道,“那个女子是个骗子,她根本就没有什么病得很重的孩子。她甚至还没有结婚哩!温森多——你让人给骗了,我的朋友。”

“你是说根本没有一个小孩子病得快死了?”

“是这样的,根本就没有。”官员答道。

温森多长吁了一口气。“这真是我一个星期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温森多说。

素材运用:

1.爱心,就是真诚地希望他人幸福。爱心是宝贵的。富有爱心的人,受人尊敬。

2.欺骗他人,是不道德的行为。欺骗者应该受人唾弃。

3.思维角度不同,会让人对同一件事情产生不同的看法。你认为的坏事情,也许在别人的眼里却是好事情。

·时鲜素材

图夫特的演讲

在清华大学举行的前沿科学国际研讨会上,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理论物理学家杰拉德斯·图夫特做了十分精彩的演讲。

他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这就是人类为什么能够取得各种各样的成就的原因,所以没有必要也没有办法来强迫一个人去做他不感兴趣的工作。如果你对科学感兴趣,你要尽量找一些好的老师,这点非常重要。即使是这样,你也不一定就会获得诺贝尔奖,有些事情是可遇不可求的,你不能过于注重结果,你不要期望一定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如果你真心投入一个领域当中,你的生活将会是无比美好的。找到你的位置,这将会使你变得与众不同,真正使你不同的就是你能够获得快乐的地方。我读书的时候,最不喜欢的就是那些不知道自己一辈子想做什么的人。”

素材运用:

1.因为感兴趣,工作的乐趣也由此让人尝遍美妙;因为热爱,工作的结果可能就是出乎意料的好。投入到感兴趣的领域中从事自己所热爱的工作吧。

2.一个人穷尽一生的时间,可能也没有追求到他所要的理想结果,但他做好了他的每一天,他也是世上唯一的一个独特的人。

3.人生要有目标。目标,会给人坚持不懈的勇气;目标,会让人生之路永远笔直向前;目标,就是人每天迈出的一小步,步步都向着明确的终极目标。

1.他站了起来,头微微向上仰,脸涨得通红,厚厚的嘴唇在颤动,竟吐不出半个字,真可谓有话难言啊!好不容易从嘴中迸出几个字,却又忽然中断,头一下子涨大了许多,随即带出一个发颤的、走了调的声音,“轰”的一声,教室里笑的声浪压倒了一切,笑声冲出了教室,冲向云层。他头往下一低,脸紫得怕人,抿着厚厚的嘴唇,带着一丝痛苦在微笑。他的这一丝苦笑,像影片一样,在我的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重演。

2.在他高高的鼻梁下边,长着一张小巧的嘴巴。平时总是笑嘻嘻的,要是生起气来,嘴唇翘得老高老高,这时大家都打趣地说:“真可以挂上两只油瓶呢!”

3.那张小嘴巴蕴藏着她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从这张嘴巴说出的话,有时能气得别人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4.那圆圆的小脸蛋上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嘴唇薄薄的,一笑小嘴一咧,眼睛一眯,还生出对小酒窝,着实可爱。要是谁惹他生气了,他就会瞪大眼睛,小嘴一翘,能挂起一个大油瓶。不过,他很少生气。

5.他嘴角微微上翘,沉思时也像在笑;从嘴角爬上两腮的口纹,仿佛展示着他天性的乐观豁达;两片薄嘴唇,特别富于表达,似乎随时准备张开,说些抑扬顿挫的话来。

6.我当姐姐已经十来年了,不怨妈妈先生我,却怨上帝给我安排了这么一个妹妹。其实,妹妹长得很可爱,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张小而乖巧的嘴,说出话来让人甜到心底里。她一见到大人,就“叔叔”“阿姨”地叫个不停,叫得人家乐滋滋的,都说:“这孩子嘴真甜。”可对我,却总是用尖兮兮的声音说:“我才不理你。”

7.人们都说薄嘴唇的人能说会道,张老师却是一对厚嘴唇,冬天常被风吹得爆出干皮。从这对厚嘴唇里迸出的话语,总是那么热情、生动、流利,像一架永不生锈的播种机,不断地在学生们的心田上播下理想和知识的种子;又像一把大扫帚,不停息地把学生心田上的灰尘无情地扫去。

8.在老妈妈的左边有一位秀丽端庄的少女,斜倚在椅子上。她一头美丽的金发,一条大辫子一直拖到背部。一条黑裙更衬托出她白净柔美的脸庞,秀美的嘴唇微微张着,嘴角略向下撇,流露出忧虑的神情。

试练一(片段写作)

传记以写人为中心,通过人物的言行和典型事例来塑造人物形象,你能用一件事来介绍自己吗?

要说我最大的特点是什么,不用说,读下面的故事就知道了。

试练二

题目:我的自述

要求:(1)文体自选(诗歌除外),不少于600 字;(2)文章中不能出现真实的校名、地名、人名。

试练三

题目:我的表情包里没有_________

要求:(1)把题目补充完整,写一篇不少于600字、不超过900字的文章;(2)除诗歌外,文体不限;(3)文章中不能出现影响评分的人名、校名和地名。如果不可避免,请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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