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李光地与清初经学:维护虞廷十六字地位

李光地与清初经学:维护虞廷十六字地位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上可知,“虞廷十六字”为程朱理学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只要探讨程朱理学,无不认同“虞廷十六字”的合理性与神圣性。面对这种情况,李光地自然要挺身维护,与当时攻击“虞廷十六字”的阎若璩、黄宗羲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黄宗羲直指“虞廷十六字”为“理学之蠧”。(二)驳阎若璩、黄宗羲之说对阎若璩、黄宗羲的辨伪“虞廷十六字”,进而攻击程朱的作法,李光地当然不会坐视不管。

李光地与清初经学:维护虞廷十六字地位

从上可知,“虞廷十六字”为程朱理学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经过孟子韩愈程颐朱熹等人的提倡和发挥,从中演化出的学术概念影响了后来诸多学者。只要探讨程朱理学,无不认同“虞廷十六字”的合理性与神圣性。如果没有“虞廷十六字”,程朱理学在学理上的合法性就不存在了,它是程朱理学大厦底部一块最为重要的基石。[74]那么可以想象,这块基石一旦被破坏,对程朱理学而言是何等致命。明清时,开始有人质疑“虞廷十六字”的真实性。面对这种情况,李光地自然要挺身维护,与当时攻击“虞廷十六字”的阎若璩、黄宗羲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

(一)明清学者对“虞廷十六字”的辨伪

明代学者梅首倡“虞廷十六字”为伪,他认为“虞廷十六字”剿袭自《荀子·解蔽》与《论语·尧曰》,他说:

允执厥中”,尧之言也,见《论语·尧曰第二十》……自今考之,惟“允执厥中”一句为圣人之言。其余三言盖出《荀子》,而钞略掇拾胶粘而假合之者也。《荀子·解蔽》篇曰:“昔者舜之治天下也,不以事诏而万物成。处一之危之,其荣满侧,养一之微,荣矣而未知。故《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惟明君子而后能知之。’”荀卿称“《道经》曰”,初未尝以为舜之言。作古文者见其首称舜之治天下,遂改二“之”字为二“惟”字而直以为大舜之言。杨倞为之分疏云:“今《虞书》有此语,而云《道经》盖有道之经也。”其言似矣。至于“惟精惟一”,则直钞略荀卿前后文字。……荀卿子上文有曰:“心者,形之君也……出令而无所受令,故曰心容其择也,无禁必自见,其物也杂博,其精之至也不贰。”又曰:“心枝则无知,倾则不精。”又曰:“有人也不能此精于田、精于市、精于器之三技,而可使治三官,曰:精于道者也。”下文有曰:“好义者众矣,而舜之独传者一也……自古及今,未尝有两而能精者也。”又曰:“蚊旻之声闻,则挫其精,可谓危矣,未可谓微也。”此其“精”字、“一”字之所自来也。[75]

所说主要有这样几层含义:一、“允执厥中”是尧之言,见于《论语·尧曰》,此外的十二字都是从《荀子》中改字、拼凑而来。二、《荀子》所引《道经》有“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惟明君子而后能知之”。伪古文作者把两个“之”字改成了“惟”字。三、“惟精惟一”抄袭自《荀子》其他的文字。

之后一百多年,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证》,在书中也力辟“虞廷十六字”为伪[76]。他说道:

二十五篇之书,其最背理者在太甲稽首于伊尹,其精密绝伦者在“虞廷十六字”。今既证太甲稽首之不然,而不能灭“虞廷十六字”为乌有,犹未足服信古文者之心也。此盖纯袭用《荀子》,而世举未之察也。《荀子·解蔽》篇“昔者舜之治天下也”云云,“故《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唯明君子而后能知之。’”此篇前又有“精于道,一于道”之语,遂隐括为四字,复续以《论语》“允执厥中”,以成十六字,伪古文盖如此。或曰:安知非《荀子》引用《大禹谟》之文邪?余曰:合《荀子》前后篇读之,引“无有作好”四句,则冠以“《书》曰”;引“维齐非齐”一句,则冠以“《书》曰”以及他所引《书》者十,皆然。甚至引“弘覆乎天,若德乃身”,则明冠以《康诰》;引“独夫纣”,则明冠以《泰誓》以及《仲虺之诰》亦然,岂独引《大禹谟》而辄改目为《道经》邪?予是以知“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必真出古《道经》,而伪古文盖袭用,初非其能造语精密至此极也。[77]

阎若璩也指出“虞廷十六字”出自《论语》《荀子》。“虞廷十六字”并不是《荀子》引用《大禹谟》的文字,因为《荀子》引《尚书》均冠以“书曰”或篇名,不可能“独引《大禹谟》”改为“《道经》”,可见是伪古文抄袭《荀子》所引《道经》。梅与阎若璩的工作还仅仅停留在文本考辨上,并没有过多涉及思想层面。他们恐怕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辨伪工作对程朱理学的巨大打击。不过有人意识到了这一点,梁启超在谈及阎若璩时曾评价道:“百诗的《尚书古文疏证》不能不认为近三百年学术解放之第一功臣。”[78]

其实早于梁启超,与阎若璩同时的黄宗羲就已经指出辨伪“虞廷十六字”对程朱理学的打击。黄宗羲在其给阎若璩所作《尚书古文疏证序》中说:

忆吾友朱康流谓余曰:“从来讲学者,未有不渊源于危微精一之旨。若无《大禹谟》,则理学绝矣,而可伪之乎?”余曰:“此是古今一大节目,从上皆突兀过去。‘允执厥中’本之《论语》,‘惟危’‘惟微’本之《荀子》。《论语》曰‘舜亦以命禹’,则舜之所言者即尧之所言也。若于尧之言有所增加,《论语》不足信矣。‘人心’‘道心’,正是荀子性恶宗旨。‘惟危’者以言乎性之恶,‘惟微’者此理散殊无有形象,必择之至精而后始与我一,故矫饰之论生焉。后之儒者于是以心之所有唯此知觉,理则在于天地万物,穷天地万物之理以合于我心之知觉,而后谓之道,皆为‘人心’‘道心’之说所误也。夫人只有人心,当恻隐自能恻隐,当羞恶自能羞恶,辞让是非,莫不皆然。不失此本心,无有移换,便是‘允执厥中’,故孟子言求‘放心’,不言求‘道心’;言失其‘本心’,不言失其‘道心’。夫子之从心所欲不逾矩,只是不失人心而已。然则此十六字者,其为理学之蠧甚矣。”[79]

黄宗羲认为“虞廷十六字”是抄袭别书而成。他指出儒家历来只讲人心而不讲道心,《荀子·道经》中说的人心、道心阐发了人性恶的宗旨,而程朱以此来比附天理、人欲是完全错误的。如果“虞廷十六字”为伪,那么二程、朱熹等人所说的人心、道心、道统论就成了海市蜃楼,完全没有存在的事实依据。黄宗羲直指“虞廷十六字”为“理学之蠧”。这些话点明了程朱理学是构建在虚构文本上的,这样程朱理学在学理上就完全站不住脚了。

(二)驳阎若璩、黄宗羲之说

对阎若璩、黄宗羲的辨伪“虞廷十六字”,进而攻击程朱的作法,李光地当然不会坐视不管。

首先,李光地对黄宗羲、阎若璩进行了强烈的批评。他说:“黄梨洲、毛大可辈,掎摭一二可疑之端,辄肆谈议,至‘虞廷十六字’亦辟之。”[80]又说:“近年学者,则毁诟尤甚焉,其语殆不足述。”[81]他甚至认为黄宗羲“因缘微猜,毁道蔑圣,臆决哆张,此学者之大病也。”[82]他指出学说不可能尽善尽美,只要“理”不错就可以。《古文尚书》于细微处有错误很正常,只要“大节”不亏就可以。李光地对浙东学派攻击《古文尚书》《周礼》很不满。他说:“浙东人又是一种学问,如黄梨洲、万充宗、季野,淮人阎百诗辈,《古文尚书》《周礼》两部书便是他们仇敌。人做人、做文章,谁能尽好?看是甚么事,甚么话。朱子文字也有平常的,只是肤浅,没甚紧要精采便了,决无悖理伤道。如人,他事有出入,不伤。此人曾不孝其父母,残贼其兄弟,纵他后来勋业弥天地,也难着推奖。”[83]李光地说浙东学派与程朱理学不同,是“另一种学问”,只是专门考证他人书中错误,而对义理没有贡献。

其次,李光地从学理上批判黄宗羲等人,他指出认为“虞廷十六字”为《荀子》所引《道经》尤其错误,他说:

黄梨洲……至论“人心惟危”四句,为魏晋人假造,但观《尧曰》章,只有“允执其中”一语可见,魏晋人因荀子说性恶,故曰“人心惟危”;荀子说礼伪,故曰“道心惟微”;荀子说考索数语,故曰“惟精惟一”。荒唐至此。心与性何涉?又况有“人”字在。心、危又与恶何涉?道与礼何涉?荀子说“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此为伪,不是说“道心微”,又与伪何涉?况孔子明说“操则存,舍则亡”,岂非危乎?人著此等议论,谁复论其他![84]

黄宗羲指“虞廷十六字”源于《荀子》,可以从《荀子》所表达的思想中得到印证。荀子持性恶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人心惟危”正是讲性恶;荀子说“礼伪”,“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荀子·礼论》),“道心惟微”即讲“礼伪”;荀子说“考索”,即讲“惟精惟一”。李光地认为黄宗羲所说“荒唐至此”,“心危”不代表“性恶”,“心”只是“性”的外壳,况且“人心”与“人性”也不同。荀子说“礼伪”,是讲礼仪制度是后天人为的,天理微妙,不易体会,与“礼伪”没有关系。李光地说“人心惟危”并没有问题,孔子也说“操则存,舍则亡”,这就是“人心危”的明证。对“虞廷十六字”的辨伪始于梅、阎若璩,黄宗羲只是复述了以上二人之说,但李光地把主要矛头对准黄宗羲,可见后者攻击程朱理学的作法是李光地无法忍受的。(www.xing528.com)

最后,李光地认为虽然社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有些道理亘古不变,不应受到怀疑和翻案,他说:

古是此天地日月,今亦是此天地日月;古是此人物,今亦此人物。若说是一定的,唐、虞是一样,三代亦是一样;五霸是一样,汉、唐、宋、元、明又是一样。男女饮食何尝有二,只是各人,故是不同。道理只是这个道理,一番讲求一番新。乌能辨去定理定主,翻案方为新异乎?[85]

李光地讲的“道理”应该指“人性”。无论历史如何演变,作为历史的推动者的人却没有变,人性、人心也没有变。无论是三皇五帝,还是春秋五霸,亦或是后来秦皇、汉武都是一样的。因此,后人推翻前人的说法应该慎重。

(三)对阎若璩与黄宗羲不同的评价

虽然黄宗羲与阎若璩都攻击“虞廷十六字”,但李光地对二人的态度有显著不同。他对黄宗羲一味贬斥,认为黄宗羲学问肤浅,喜欢攻击先儒,好立异说。他说:“黄梨洲乙卯年为典试徐果亭、钱塘令许有三延请讲学,便讲《泰卦》。谓此卦是指祭祀,牵强没道理,还是小儿戏语。”[86]“浙中学问,大抵好诋诃先儒,黄梨洲其尤者。”[87]李光地对阎若璩却多有褒奖,甚至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88]还专门为阎若璩作传。

从传文可见,李光地与阎若璩未有私交,只读过其书,所以才有“曩抚直隶,先生尝邮致所著书数种,得披读焉”[89]之语,可见李光地是在康熙三十七年(1698)[90]任直隶巡抚时,二人有过简单的交流。

李光地指出当世学者只重视辞章之学而忽视了经史考证。阎若璩恰好在经学上作出了成绩。他说:

今之学者,大抵搜华撷卉,为文辞之用而已。至于字义故实,书文形声,尚未有留意讲考于其间者。若大者为遗经源流、礼典同异,细而地名山川、史载人物,真赝是非之迹,则岂徒以朴学置之,抑其恶赜就简,而自恬于讹陋。呜呼,文武之道,岂有小大哉!万一朝廷举行石渠之典,吾知众籍罗奏而莫之措辞,儒者之羞,非云小缺矣。先生学极博,论极核,间有出新意、扫沿说者,究其持辨本末,悉有所据依。[91]

他说阎若璩之学在大的方面可以考证“遗经源流”“礼典异同”,小的方面可以分辨“地名山川”“字义故实”“书文形声”,评价阎若璩“学极博,论极核”。

汪琬著有《古今五服考异》一书,阎若璩曾多次指出其中的错误,二人争论颇多,阎若璩说:“汪氏婉与予论《丧服》京师,不合,颇闻其盛气。既而归,近且合刊正续稿,悉改而从我。”[92]汪、阎的争辩在清初应在学者中广为流传,对此事李光地认为阎若璩说的比较正确,他说:

赵赞善志其与汪钝翁难丧礼事。昔者眉山苏氏曾以是嘲伊川矣,其门人为之答,亦曰正叔太君先逝而已。令有如先生历引古义,折以通礼,彼不得于言者,岂能无愧![93]

李光地十分佩服阎若璩在经史考据上的成就,认为阎若璩议论精到,在学术上屡出创见,并且学有本源。他说:

余尝慨夫,老成日远,旧学雕伤,晚出后生,益将无所考质。自余登朝后,识面者长洲顾宁人、宣城梅定九、鄞县万季野,知名者尚有三数辈,而先生其一也。诸君子者皆博极群书,能以著述自通于后,中间有专门名家者,就其所造,古人不让也。今惟定九尚老而康,时致音问,余则皆零落不可复见,每览《周易》硕果之辞,《大雅》典型之诗,俯仰斯文不胜寤叹。[94]

他断言在经学不振的情况下,除顾炎武、梅文鼎、万斯同外,就当推阎若璩可以传承经史之学。这是对阎若璩很高的评价。李光地虽然自己不擅长经史考据,但他对考据之学并不排斥,这从他对阎若璩的评价中就可以窥见端倪。另外,李光地推崇阎若璩而批驳黄宗羲,更有可能是因为黄宗羲辨伪《古文尚书》的目的是攻击程朱理学,而阎若璩就是比较单纯的考据,而对于前者,李光地是无法容忍的。

综上所述,黄宗羲与李光地对“虞廷十六字”关于程朱理学的重大意义都有清楚的认识。因此,双方的争辩主要围绕此点展开。梅、黄宗羲、阎若璩等人经过辨伪,认为该文剿袭自《荀子·解蔽》与《论语·尧曰》。李光地立即对黄、阎等人进行了猛烈驳斥,进而对浙东学派也进行了批评,力主“虞廷十六字”不伪。他主要提出三点意见:一、“虞廷十六字”于大节上不亏,有小瑕疵不可避免。二、黄宗羲所辨“虞廷十六字”出自《荀子》没有道理。“虞廷十六字”的“人心危”不代表“人性恶”。三、世事无常,道理有常,“虞廷十六字”正是亘古不变之道。李光地对黄宗羲等人的反驳是站在程朱理学的角度上,更多地从“理”“性”等概念与范畴出发,而非通过文字考据对黄、阎加以驳斥,双方既然在不同的话语体系中,自然也无法对话。不能说李光地之说完全无理,但他如果希望驳倒辨伪派,自然也要从文字考据入手,才能服人之心,而自说自话,只能取得自己学派的认同。李光地为了维护程朱理学,主动面对辨伪派的责难,虽然他的反击多少有些无力,但在一定程度也维护了程朱理学。从他对黄宗羲、阎若璩不同的论断可以看出,李光地并非反对考据,而是反对以考据为手段攻击程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