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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家庭规模较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家庭”、“家户”与“家庭户”我们一般说的家庭规模主要用家庭人口数来考察。家庭强调以血统、婚姻、收养关系为划分条件,户是以共同居住为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较长一段时间,因为受到鼓励生育的政策影响,家庭平均人口数上升,20世纪80年代后,家庭规模又开始持续下降。但四口之家及以上,远小于全国平均水平,故可以说宁波的家庭规模明显小于全国。市区家庭规模仍然小于农村。

宁波市家庭规模较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家庭”、“家户”与“家庭户”

我们一般说的家庭规模主要用家庭人口数来考察。本书第二章已述及,我国历代对家庭规模的统计,都没有区别“家”与“户”这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家庭强调以血统、婚姻、收养关系为划分条件,户是以共同居住为标准。在国外,“家户”(household),是指经济生产、消费、继承、子女抚养和提供住所等活动得以组织和落实的基本居住单位。[1]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家庭不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家户却是普遍存在的,比如蒙杜鲁库人将男人们的房屋组成一个家户,而女人们的房屋则组成另外的家户。

在中国的人口普查统计中,家庭的统计是采用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的统计结果,普遍使用的是“家庭户”“集体户”的概念。[2]其中“家庭户”既有家庭的特征,即以婚姻或血缘关系为基础,又有户的特征,即以居住在同一门户为标志。然而,除少数特例如夫妻分居或经济尚未自立的子女在外就学等情况外,“家庭”一般也具有户即共同居住的特征。

20世纪50年代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初期,“人户一致”的原则曾被严格执行,每家户口簿上登记的人口和实际上共同生活的人口相吻合,因此,家庭和家庭户在那时基本上是一个概念。后来由于户籍管理制度的局限、票证发放办法的影响、住房分配政策的推动,导致家庭和家庭户概念开始分化。根据学者徐安琪1992年对上海市区321户家庭的抽样调查,实际上居住一处或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均有50%以上与其户口登记不一致。虽然大多数户由家庭构成,但现实生活中已出现众多共居一处却不同为一户或虽同为一户却不共居一处的“人户不一”的新情况,因此,“家庭户”在实际上已不再以居住一处共同生活为标志,而以有“同一户口”为特征,人口普查所界定的家庭户也就是以户口登记为统一依据的住家户。[3]读者在阅读数据时这一点需要注意。

(二)家庭户平均人口数

第二章已提到,清朝年间,全国家庭平均人口数为5.41人,宁波与全国持平,到了民国年间,宁波的家庭平均人口数(城市)降到4.75人,比全国家庭平均人口数(5.14人)要少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较长一段时间,因为受到鼓励生育的政策影响,家庭平均人口数上升,20世纪80年代后,家庭规模又开始持续下降。

表5-1 第三次以后的历次人口普查中宁波和全国家庭平均人口数对比表

从上表(见表5-1)可以看出,近三十多年来家庭平均人口数一直在递减,且宁波的家庭平均人口数一直都是低于全国家庭平均人口数。不仅如此,我们还发现,宁波的家庭平均人口数也一直都低于浙江省的家庭平均人口数。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为例,浙江省的家庭平均人口数为2.62,按照家庭平均人口数从多到少的城市排列为湖州(2.93)、嘉兴(2.88)、温州(2.76)、台州(2.64)、杭州衢州、丽水(均为2.59)、绍兴(2.58)、宁波(2.47)、金华(2.45)、舟山(2.39)。宁波位居倒数第三,仅略高于金华和舟山。(www.xing528.com)

2000年,宁波家庭平均人口数最多的地区是鄞州区(2.93),其次是余姚市(2.91),最少的是海曙区(2.52);到了2010年,宁波家庭平均人口数最多的地区是余姚市(2.63),其次是宁海县(2.61),最少的除了杭州湾新区(2.11)以外,慈溪市为2.36,位居倒数第二。(以上数据来自宁波统计局的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

(三)家庭规模比重

家庭平均人口数的方法,先不说原始资料中数字的可靠程度,单就方法而言,存在一个偏差,即求平均数的办法不一定适合人文社会科学问题的研究。[4]下面我们通过家庭规模比重进一步揭示家庭规模的情况(具体数据见表5-2)。

表5-2 全国及宁波不同年代不同家庭规模的占比情况统计表

数据来源:全国和宁波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概要部分“1-10各地区家庭户规模”数据。

(1)从时间变迁来看,不管全国还是宁波,一人户、两口之家和三口之家的比例都是在增加,但是宁波的增幅比全国大。四口之家及以上就是越来越少了,宁波的下降幅度也远超全国下降程度。

(2)宁波与全国相比,一人户的占比几乎高出全国一倍,两口之家和三口之家也高非常多。但四口之家及以上,远小于全国平均水平,故可以说宁波的家庭规模明显小于全国。

(3)市区家庭规模仍然小于农村。以2000年为例,市区三口之家占市区家庭户的42.37%,四口之家占10.55%;而农村三口之家占农村家庭户的33.69%,四口之家占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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