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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主流:新时代典则完善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行政法中的一般性典则,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等。也许,目前我国行政法体系的这种状况会使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救济法这些一般行政法的内容更加具体、更加具有针对性。正因为如此,笔者主张部门行政法的变迁要倒逼一般行政法典的完善,例如,完善行政组织法将部门行政法中的行政组织规则予以剔除,[40]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将部门行政法中的程序规则予以剔除。

行政法主流:新时代典则完善

部门行政法的变迁使部门行政法回归自己的本真,更多地体现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关系,与处于相对较低层次的社会资源社会关系发生密切关联,它们可以整合这样的社会资源,整合这种具体的社会关系,进一步强化它在行政法体系中的相对独立性。而行政法中的一般性典则,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等。[39]我国目前有关这三个范畴的行政法规范有相当一部分存在于部门行政法之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涉及了海关行政组织,而《海关法》只是一个部门行政法,它本不该与行政组织发生关联。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同样是一个部门行政法,但土地管理法中涉及了一系列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都包括了大量行政程序条款。行政救济条款在部门行政法中的反映则更加普遍。也许,目前我国行政法体系的这种状况会使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救济法这些一般行政法的内容更加具体、更加具有针对性。然而,我国《立法法》强调了立法的科学性问题,而中共十九大报告也强调了依法立法的问题,将一般意义的行政法典则和规范分散到部门行政法中既违反科学立法的原则,又没有走依法立法之路。正因为如此,笔者主张部门行政法的变迁要倒逼一般行政法典的完善,例如,完善行政组织法将部门行政法中的行政组织规则予以剔除,[40]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将部门行政法中的程序规则予以剔除。而行政救济法完全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统一,在部门行政法中出现救济条款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不恰当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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