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处于封锁状态,被感染的患者难以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公证人员也难以到现场办理,公证机关相关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有着较为严格的形式要求,均要求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还要求立嘱人处于危急情况。因此患者如有条件,可请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医护人员或其他人员作为见证人订立遗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答: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为《继承法》)第十七条中,一共规定了五种法定遗嘱形式: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处于封锁状态,被感染的患者难以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公证人员也难以到现场办理,公证机关相关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在公证前,遗嘱人需要提前致电公证处询问预约;对于患者而言,自书遗嘱是较为合适的方式,程序最为简捷,也不需要见证人。但对于病重或其他无法书写的人而言,则无法选择这一方式。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有着较为严格的形式要求,均要求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还要求立嘱人处于危急情况。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患者如有条件,可请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医护人员或其他人员作为见证人订立遗嘱。如果遗嘱人希望遗嘱被认定有效的可能性提高,可以采取多种遗嘱方式并用,为遗嘱的有效性提供证明,如书写时同时录音、录像,提供更多证据证明遗嘱的效力。(www.xing528.com)

实践中,法院认定遗嘱的效力时,着重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是否达到了确信的程度。对于遗嘱效力的确定,如果存在不影响认定遗嘱人真实意思的形式要件瑕疵(比如缺少订立遗嘱的日期),也可以认定该遗嘱有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