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北洋政府时期专利法制的运行绩效及影响

北洋政府时期专利法制的运行绩效及影响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说晚清时期舶来的专利法制在移植之初发生畸变,那么到北洋政府时期,专利法制开始回归正轨,逐渐被中国社会所接受。从1913年5月到1923年,北洋政府依据《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核准5年专利97件,获得褒奖专利144件,内容涉及机械及工具、电器、化学物品、矿冶、交通工具、家具、印刷及文具八大类。[29]但总体而言,由于政权更迭频繁,军阀割据混战,北洋政府时期专利法制的运行绩效比较差。

北洋政府时期专利法制的运行绩效及影响

如果说晚清时期舶来的专利法制在移植之初发生畸变,那么到北洋政府时期,专利法制开始回归正轨,逐渐被中国社会所接受。这可以从湖南华昌纯锑炼厂设厂专利权丧失和财政总长周学熙撤回专利权要求两个案例中得到充分说明:

湖南华昌纯锑炼厂在晚清时购置法国机器依法炼锑,且获得垄断经营权25年。民国初建,各省纷纷取消此类专利,但借力于杨度与相关官员的私交,该厂继续获得专利10年,并禁止其他任何机器和新法设厂制炼。此举引起湖南民情激愤。该省矿商迅速集股100万,以英国炼法另设炼炉,具呈都督及实业司立案。工商部虽未立案,但是随着炼锑公司陆续兴起,华昌公司专利权也就无形丧失。[26]1915年,财政总长周学熙为自己创办的华新纺织公司向工商部申请直隶、山东、河南三省垄断经营专利权30年。对此,“外间啧有烦言,叠志各报”,“反对最烈者为农商部,该公司所定式拜呈明设限制,一与现今政府提倡实业之宗旨未免背道而驰”。最后,华新公司不得不表示,与其他公司“同遵旧例,一律办理。拟请核咨财政部将免征机器物料紧扣及转运棉花原料税厘之案准予取消”。[27](www.xing528.com)

自此之后,很少再有企业申请垄断经营的专利权。即使有,农商部也都能秉公执法,依律修正或者驳回。从1913年5月到1923年,北洋政府依据《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核准5年专利97件,获得褒奖专利144件,内容涉及机械及工具、电器化学物品、矿冶、交通工具家具、印刷及文具八大类。[28]这说明专利法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技术进步。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味精发明人吴蕴初。1922年,他成功地研究出廉价生产味精的方法,并于次年获得工商部颁发的“味精制品合格依章程奖励褒状”,1926年又分别获得英、美、法三国16年、17年和15年的发明专利权,开中国轻化产品获国际专利之先河。吴蕴初亲自创办天厨味精无限公司,并利用专利制度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胜提供了保障。1925年至1928年四年间,味精产量从1.5万公斤跃升至5.1万公斤,资本总额由5万元增加到10万元。[29]但总体而言,由于政权更迭频繁,军阀割据混战,北洋政府时期专利法制的运行绩效比较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