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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区别概念的重要考点解析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缺“必特”及得不到B5支持前者,因缺少技术特征而致技术方案的功能无法实现,导致保护范围宽且不能实施。缺“必特”一定导致技术内容的不清楚,但实质是技术内容的不完整而致的不清楚;还有一点,缺“必特”是针对独权来说的,对于从权只有“不清楚”,没有缺“必特”。影响的,属于必特;不影响的,属于非必特。权利要求书,是专利权人所有希望保护的对象的集合,是各种独权和各种从权的集合。

15种区别概念的重要考点解析

有人问,考试考什么?考基本概念:是什么,为什么;这种考试属于“点”试题,比较简单;还考什么?就是概念理解和应用。比如分析案例,这类题属于“线”试题,如果答题思路对头,也没什么难的;再则就是考那些似是而非的东西,将多条“线”组成个崎岖的“面”,“面”试题就有难度了,基本功扎实不扎实,就在这些似是而非的“照妖镜”前暴露无遗。

看看下面的区别,如果不先看解释,你能区分多少对概念呢?

区别1——范围及技术方案

区别2——技术内容的不清楚及引用的不清楚

区别3——缺“必特”及得不到B5支持

区别4——并列技术方案及从属技术方案

区别5——技术方案带来的效果及区别特征带来的效果

区别6——区别特征及非区别特征

区别7——“必特”及“非必特”

区别8——“特特”及“非特特”

区别9——“相同的特特”及“相应的特特”

区别10——(从B5)直接获得及(从B5、B6)毫无疑问地获得

区别11——现有技术及抵触申请

区别12——新颖性及创造性

区别13——保护范围的扩大及改变

区别14——技术方案及权利要求书

区别15——现有技术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下面对这15对区别概念,一一做解释和区分,你不光要看要读,更要感觉和体会。

1.范围及技术方案

如:0~50℃ 无数个点,是范围[17℃能破坏该(整个)范围]

如:0~50个部件A 有限个点,是51个技术方案(17只破坏含17个部件A的技术方案)

2.技术内容的不清楚及引用的不清楚

前者,对于技术本身描述不清,包括名称不统一、功能不一致、连接关系不明确等等;

后者,如:跳引,或者之前被引用的权利要求中没出现过技术特征,后面引用的权利中就直接有“所述的……”。

3.缺“必特”及得不到B5支持

前者,因缺少技术特征而致技术方案的功能无法实现,导致保护范围宽且不能实施。缺“必特”一定导致技术内容的不清楚,但实质是技术内容的不完整而致的不清楚;还有一点,缺“必特”是针对独权来说的,对于从权只有“不清楚”,没有缺“必特”。

后者,因概括过宽,宽到在B5中都没有记载,而致保护范围宽,即B4>B5,而不是法律通常要求的B4≤B5。独权和从权都有可能犯“得不到B5支持”的错误

4.并列技术方案及从属技术方案

并列技术方案在B4中可分为独权并列和从权并列,典型的是用“和/或”连接在同一权项中的并列技术方案;

单纯从属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仅仅是对某一个前序特征或者区别特征的进一步具体化的限定。

5.技术方案带来的效果及区别特征带来的效果

看是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一般区别特征的功能,是需要通过整个技术方案实现才能体现出来。

6.区别特征及非区别特征

前序特征∈现有技术;

区别特征∉现有技术(组合发明另行讨论);

非区别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它可能是必要技术特征且前序特征(对于独权);也可能是非必要技术特征且进一步限定特征(对于从权)。

7.“必特”及“非必特”

必特——必要技术特征的缩写;(www.xing528.com)

非必特——非必要技术特征的缩写;

看某技术特征的有无,是否影响整个技术方案(独权)解决技术问题,达到技术效果。影响的,属于必特;不影响的,属于非必特。对于独权才有“必特”和缺“必特”这一说,但将非“必特”也写入独权,将缩小B4的保护范围。

做个小总结,请看表7-3。

表7-3 特征所在“位置”

8.“特特”及“非特特”

特特——特定技术特征的缩写,该技术特征一定有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且是不同权利要求间的相同或者相应的技术特征;

非特特——非特定技术特征的缩写,上述2条件缺1,即为“非特特”。

如果2个独立权利要求的“区特”是不同的,且不是相应的技术特征,则这2个权利要求间没有“特特”,所以缺乏单一性

9.“相同的特特”及“相应的特特”

相同的特特——相同指明确记载名称相同、结构相同或者功能相同;

相应的特特,分如下两种情形:

手段相应,如:插头VS插座。

对应相应,如:特定装置VS特定方法。

10.(从B5)直接获得及(从B5、B6)毫无疑问地获得

考前者多,后者难考,考后者时,在考试中肯定有明确说明,不要自以为是地推导认定。

简单理解“毫无疑问”,是B5没明确写明,但B6有明确标明。

11.现有技术及抵触申请

现有技术<D3/D2;抵触申请的D3<本专利的D′3,且抵触申请的D5>本专利的D′3(这就是抵触申请的基本公式,变形公式参见专利法律法规篇)

另,B2(摘要)非法律文件,是现有技术,那肯定不是抵触申请。

12.新颖性及创造性

有区别就有新颖性——罗列区特;

有效果就有创造性——筛选区特。

那核心区别特征“–T”与新颖性、创造性及必要技术特征、特定技术特征的联系是什么呢?请看表7–4:

表7-4 核心区别特征“-T”关系

表7-4只是让你形成一种感觉,一种关联性的直观认识,就是“区特-T”与“新、创、必特、特特”都是有联系的,只是在不同的情形下看待这种联系。这种感觉在以后的具体实务考题答题过程中,会发挥巨大的影响力。

13.保护范围的扩大及改变

看具体技术特征是删除还是合并,或者替换。

一般,删除技术特征会导致权利要求扩大;

一般,多个技术特征的合并会导致权利要求的缩小;

一般,技术特征的替换,且对应的功能不尽相同,属于保护范围的改变。

除了“一般”,还有“特殊”,具体问题就要具体分析了。

14.技术方案及权利要求书

某项权利要求(独权或从权)中写有特征“A和/或B”,即一个权利要求中包括了3种特征组合而成的3种技术方案(A+B、A、B)。

权利要求书,是专利权人所有希望保护的对象的集合,是各种独权和各种从权的集合。

15.区别——现有技术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的概念,基于申请日D3而言,申请日之前公开的先有技术,都可以视为现有技术。而且,现有技术是在新颖性中最常被提到的基础五概念之一。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创造性判断三步法中的第一步,就是在众多现有技术(对比文献)中找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No1D3Tn),然后进行后两步的创造性判断。并且,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创造性中最常被提到的核心6个关键词之一。

专利法律法规篇的知识,是为本章(专利实务篇第七章)打基础的,本章的知识是为接下去的几个章节打基础的,如果自己感觉之前学习的相关知识还不够扎实,就暂时打住吧,等知识巩固了,再阅读后面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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