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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统执法监察工作初探:规范服务,依法行政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此基础上将修订文件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厅先后两次报送省效能办和省改革开放办审查的审批、审核项目及收费项目共42项,通过自查清理,保留22项,取消20项,取消率达47.62%,大幅度减少了审批项目,严格审批范围,基本达到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

水利系统执法监察工作初探:规范服务,依法行政

(1)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关系,认真解决职能交叉问题。职能不清、职责不明、交叉扯皮、多头管理问题是长期以来困扰政府部门的问题。由于机构设置过多,部门分工过细,职能交叉、互相扯皮的事情很多,造成了政出多门、关卡多、工作效率低下的状况。水利厅针对这些问题,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对外全面理清了与省建设厅、经贸委、农业厅、国土资源厅、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的“三定”方案中的职能交叉问题,在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水利厅的职能中划出一项,增加五项,新组建的省水利厅的职能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较好地解决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问题;对内,水利厅新班子组建后,进一步明确了党政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各处室的职责分工也进一步明确到位,基本解决了机关内部职能交叉问题,初步形成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职责明确、协调运转的良好机制。

(2)清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切实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清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的重要举措之一。水利厅根据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回头看”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按照省政府部署,由厅纪检组长牵头,厅效能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密切配合,对厅所涉及的审批、审核制度和所颁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汇总整理出1980~1999期间制定颁发的规范性文件140件;并将属于清理对象的规范性文件整理归类形成目录,发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对有关部门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研究并修改后报厅长办公会审议把关。厅长办公会多次审议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严格把关,确保清理质量。审议结果为:保留60项,修订10项,废止、失效70项。在此基础上将修订文件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通过清理,摸清了水利厅自1980~1999年期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量,为今后管好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促进政府部门工作法制化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基本达到了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关系的目的。(www.xing528.com)

(3)改革审批、审核制度,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改革审批审核制度,大力减少审批事项,是推进政府转变职能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是转换管理方式的重要途径。水利厅改革审批制度的原则是:依据国务院、国家部委规范性文件或部长令的审批等事项,与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衔接,凡中央各部委取消的事项,水利厅也一律予以取消;依据省政府法规规章设立的审批、核准等事项,按照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加入WTO的规则要求,能取消的都要取消;部门自行设立的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依照上述改革原则,对厅所涉及的审批、审核制度,按照审批事项、审批内容、审批对象、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依据、改革建议等8方面进行摸底调查。在摸清总量的基础上,经过逐条讨论、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整理,提出改革意见报厅长办公会审议。厅先后两次报送省效能办和省改革开放办审查的审批、审核项目及收费项目共42项,通过自查清理,保留22项,取消20项,取消率达47.62%,大幅度减少了审批项目,严格审批范围,基本达到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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