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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教育法》的立法意义:新西兰教育法律制度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其具有一致性、综合性和可行性,1964年《教育法》达到了其预期目标,也为新西兰进一步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1964年《教育法》为新西兰教育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的控制和管理制度,它为所有6岁至15岁的儿童提供免费义务教育,但儿童可以从5岁开始上学。1964年《教育法》更新并扩大了1914年《教育法》的调整范围。

1964年《教育法》的立法意义:新西兰教育法律制度研究成果

(一)为新西兰进一步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自1964年开始,许多法规和修正案得到延展、扩充或修订,但是原有的立法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其具有一致性、综合性和可行性,1964年《教育法》达到了其预期目标,也为新西兰进一步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为新西兰教育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的控制和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制度,新西兰颁布了1964年《教育法》。1964年《教育法》为新西兰教育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的控制和管理制度,它为所有6岁至15岁的儿童提供免费义务教育,但儿童可以从5岁开始上学。它设立了10个教育委员会来监督全国各地的小学。学校董事会继续负责中学事务。1964年《教育法》更新并扩大了1914年《教育法》的调整范围。它设立了小学教师任用上诉委员会,它是为由管理委员会控制的技术学院(主要由技术高中开发)设立的。高等教育的扩大导致了社区学院的建立,这些学院基本上是提供更广泛课程技术学院。(www.xing528.com)

(三)在加强原有条款的基础上开创了一些新的条例

该法加强了原有条款的功能,也包含了一些新的条例。如在新西兰的教育立法中第一次规定给学前教育机构提供财政资助;对农村中等教育的改进作了规划,授权教育大臣在农村的中心地区建立“综合学校”,学校一般采用“Ⅰ~Ⅵ年级”制(FormⅠ~Ⅵ);把技术学校作为第三类学校而不是中等学校机构,但仍根据中学条例运作。

该法中所谓的“纪律条款”,规定教师如行为不当应当受到与其他公职人员同样的处罚。新西兰教育学会和初等教育后教师协会这两个国家教师协会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并得到了他们的拥护者的响应,他们声称这些条例是不必要的、没有效率的和非专业性的。对于修正的条款,教师继续予以反对,初等教育后教师协会提出特别要求,坚持要对条例进行修改。在1969年,经过长时间的协商之后,初等教育后教师协会终于通过了被协会的秘书长称之为“新政”的《中学和技术学校教师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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