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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取证工具评估需求分析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取证工具评估的标准要求电子数据取证工具必须满足相应的证据和科学标准才能够使获取的证据适格进入法庭程序。(二)司法实践对取证工具评估的需求商用尤其是专用取证软件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较快的取证速度、证据获取或分析时的正确率。有相当多的案件同时需要使用一些非专用的工具,甚至需要取证人员自行开发相关取证工具。

电子数据取证工具评估需求分析

(一)取证工具评估的标准要求

电子数据取证工具必须满足相应的证据和科学标准才能够使获取的证据适格进入法庭程序。什么样的证据应该适用什么样的取证工具,进行怎样的操作过程才能使获取的电子数据具有可靠性、有效性、可信性也是司法实践中一个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

任何科学证据的提取、检验等都有人的参与,人的客观局限性可能导致科学证据的错误或误差,人也可能有偶然和恶意的行为存在于科学证据的形成过程中,基于上述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也需要对科学证据依赖的理论基础,以及采用科学技术严密性等问题进行证明。1993年在美国的Daubert诉Merrell Dow制药公司的案件中,对科学证据(取证技术及取证工具)提出了进行评估的四个标准[14]:

(1)理论或技术是否能够(或者已经)经受检验。

(2)是否存在众所周知的或潜在的误差率,是否有控制技术实施的现存和维持标准。

(3)理论或技术是否可以相互检阅或发表。(www.xing528.com)

(4)理论或技术方法是否在相关科学领域内获得“普遍的接受”。

(二)司法实践对取证工具评估的需求

商用尤其是专用取证软件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较快的取证速度、证据获取或分析时的正确率。开源性(免费)取证工具具备多用户环境命令行或GUI界面的柔性工作平台、日志备份能力以及更好的容错性,较多的使用群体等显著特征。[15]层出不穷的新技术被应用到犯罪中,取证的复杂性也不断增加,面对复杂的计算机犯罪或网络犯罪案件,单一的取证工具不足以解决案件中所有的问题。

取证实践过程中,不同案件所使用的取证工具类型可能不同,可供选择的取证工具也非常多。有取证调查者或用户从取证工具的功能、取证工具优质服务、取证工具价格、取证工具品牌、可试用等因素来考虑并选取相应的取证工具。任何一款软件不能解决取证过程中面临的所有问题,取证实践中有足够多的取证人员由于某个开源软件或免费软件能帮助其完成某项工作而选择该软件,有些基于考虑软件的成本,尤其是软件厂商的强制更新和升级产生的额外昂贵费用等因素使得取证人员不得不选择一些非认证的软件。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专门的商用取证工具。专用取证工具对于快速、准确、全面定位和发现证据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案件中仅仅使用常见的专用取证工具很难达到取证的目的。有相当多的案件同时需要使用一些非专用的工具,甚至需要取证人员自行开发相关取证工具。

目前国内外开发应用的取证工具种类繁多,但缺乏对取证工具的评价机制,对于这些取证工具的评估和认证较少涉及。[16]整体上来说,当前应用的取证工具是功能特色各异,总体上缺乏一定评估标准、手段和体系,取证工具的评估也是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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