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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变态:犯罪心理分析与干预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性变态的概念性变态又称性心理障碍或性欲倒错,泛指在两性行为方面的心理和行为明显偏离正常,并以这类偏离为性兴奋、性满足为主要或唯一方式的一种心理障碍,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干扰和破坏正常的性活动。当然,性心理障碍者的异常性行为触犯法律,干扰社会秩序时,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性变态:犯罪心理分析与干预

(一)性变态的概念

性变态又称性心理障碍性欲倒错,泛指在两性行为方面的心理和行为明显偏离正常,并以这类偏离为性兴奋、性满足为主要或唯一方式的一种心理障碍,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干扰和破坏正常的性活动。

性欲倒错的个体有常规(与一个成熟的伴侣之间的生殖器刺激或爱抚,且征得了伴侣的同意)之外的性兴趣或性偏好。

有性欲倒错障碍的个体有导致痛苦的性欲倒错,也会损害职业、社交或其他重要功能,或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和危险。这些障碍包括反复的、强烈的性幻想和性冲动,然后令个体在现实生活中实施相应行为,另一些性欲倒错障碍是犯罪,,因为他们可能伤害到其他并不同意这种行为的个体。伤害包括躯体的和精神的疼痛、折磨或痛苦。有这些障碍的个体,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满足他们的性偏好,可能引起工作、婚姻和生活其他方面的问题。

(二)性心理障碍的分类

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规定,性心理障碍分为:①性身份障碍:易性癖。②性偏好障碍:易装癖、露阴癖、窥淫癖、摩擦癖、施虐癖、受虐癖。③性指向障碍:恋物癖、恋兽癖、恋尸癖、恋童癖。

根据DSM-5中的八种性欲倒错障碍,可分为:

①窥淫障碍(未经同意,观看他人私密的个人活动)。②露阴障碍(未经同意,向他人暴露自己的生殖器)。③摩擦障碍(未经同意,触碰或摩擦他人)。④性受虐障碍(为达到性唤起,寻求疼痛或羞辱)。⑤性施虐障碍(为达到性唤起,施加伤害或羞辱)。⑥恋童障碍(由于对儿童有性唤起,强迫儿童参与性活动)。⑦恋物障碍(为达到性唤起,使用无生命的物品,或高度聚焦于非生殖器的具体的躯体部位)。⑧易装障碍(为达到性唤起,穿着异性的服饰)。

(三)性心理障碍的判别标准

性是人类的一种基本需要,人类的性行为受社会文化历史的影响,不同的国家、种族和社会团体对性行为有不同的价值观,即使在同一文化的国家,对性行为的理解和评价也可能有很大的不同。因而,判断性行为正常与否的标准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而不是简单的、绝对的。(www.xing528.com)

1.以生物学属性为准则:如果性行为符合生物学特征和需要,与生殖功能目的相联系的就属正常的性行为,否则为异常。

2.以社会文化道德规范为准则:凡符合历史特定阶段某一社会所规定的道德规范或法律规范的属正常的性行为,否则为异常。

3.以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为准则:即一种性行为使性对象遭受痛苦和损害,其行为视为异常。

4.以对本人的影响为准则:即一种性行为如果使本人感到痛苦或损害,则视为异常。

5.以严重程度为准则:如果这种性行为长时间持续发生,并不能为一般的说服教育甚至惩罚所纠正,则视为异常。偶然发生的性偏离不能归为性心理障碍之列。例如,长期放牧的牧人,在没有机会接触异性的条件下,偶然发生的兽奸,不能视为具有性心理障碍。

性心理障碍求助者虽然触犯社会规范,但不能够认为他们道德败坏、流氓成性或性欲亢进。其实,大多数求助者性欲低下,甚至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家庭往往不和谐,甚至破裂。他们具备正常人的道德伦理观念,对寻求性欲满足的异常行为方式,有充分的辨认能力。事后多有愧疚之心,但往往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他们当中多数求助者对社会生活适应良好,工作尽责,性格内向、害羞、文静,或者是孤僻、温和、具有气质。

性心理障碍求助者没有突出的人格异常,虽然性心理也是人格内容之一,但除单一的性心理障碍所表现出来的对变态行为屡教不改外,并无其他与社会不相适应的行为,更无反社会行为,不符合人格异常的诊断标准。

性心理障碍不能等同于性犯罪。性犯罪是司法概念,其中包括性心理障碍的犯罪行为,包括强奸、乱伦、卖淫、嫖娼等,以及非性心理障碍者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当然,性心理障碍者的异常性行为触犯法律,干扰社会秩序时,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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