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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根据地土地革命时期的边区合作事业发展成果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业务的主要内容为流通货物与苏票。当时合作社货物多由政府批给,干部多由政府指派,有的货价由政府指定,边界地区合作社随军队而转移,红军并有向合作社购货的优先权。这是边区合作事业的草创阶段,虽由于普遍发展,基础不固,但起了大作用。

陕甘宁根据地土地革命时期的边区合作事业发展成果

边区合作事业,自一九三五年开创。……

这时间,边区正处在战争与封锁下面,商业又被破坏,军民供给发生极大困难。

一九三四年间,清涧一带群众自发组织了临时性的“合伙生意”,运出土产,换加日用品,实在是一种萌芽状态的消费合作。它反映了经济封锁下群众对合作社的迫切要求。

一九三五年春至秋间,先后组成了三个消费合作社和一个粉坊合作社,各有股金二百元左右,来自农民、小商人和政府投资。业务为:(一)联络小商人向苏区外采买必需品,卖给部队、机关和人民;(二)替政府兑换苏票;(三)替红军拍卖没收来的货物;(四)生产粉条、喂猪、供给医院和部队、机关人员,主要都是面向公家的,且资力小,作用有限。

大量开展是在这年冬中央红军到达之后。那时苏维埃中央国民经济部为了开展反经济封锁斗争,维持苏票,保障军民供给,号召大量发展合作社运动,为此,成立了合作指导委员会,颁发“发展合作社大纲”以为指导。由于自上而下的普遍运动,半自愿半固定的劝募股金,在当时环境之下,获得了群众拥护。不到三个月时间,几乎每个区乡都成立了合作社。一九三六年底统计:陕北省十一县市有区分社四十八社,乡支社九十四社,社员三四,五二三人,股金二九,五四八.三元;一九三七年上半年统计:陕北省十六县市有区分社六二社,社员五七,五一八人,股金六四,九九二元。自上而下发动与迅速普遍建立,是其第一个特点。业务的主要内容为流通货物与苏票。一九三七年上半年统计:合作社共向外边办货二一六次,总值九四,四二二元,贩卖农产一七,七三四.六五元,盈余一三,七六五.六元。维护了苏票,保障了军民供给。尤其有些合作社经常带货串乡深入民间,极得群众拥护。这是第二个特点。当时合作社货物多由政府批给(也有不少联络商人单独进货的),干部多由政府指派,有的货价由政府指定,边界地区合作社随军队而转移,红军并有向合作社购货的优先权。一般说,合作社带着公办的色彩。这是第三个特点。还有当时规定入股以人(非户)为单位,最多不得超过十股或二十股。至于分红多少、有无是不一致的。这些特点大致是适应当时的战争环境而产生的。(www.xing528.com)

这是边区合作事业的草创阶段,虽由于普遍发展,基础不固,但起了大作用。

陕甘宁边区建设厅

一九四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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