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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制度构建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知识产权管理不能随心所欲,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无论是知识产权的获得、流通、转让、许可使用或者纠纷的处理,都要严格受法律的制约,知识产权管理具有法制性的特点。为此,无论是知识产权所有人,还是国家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知识产权管理动态性的特点,管好、用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制度构建

21世纪,人类进入了知识经济新时代。所谓知识经济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知识在生产诸要素中已经成为最重要的一种要素,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不仅仅作为“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而且已经成为一种资源,一种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资源;一种要素,一种生产诸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一种标志,一个新时代的标志。

既然知识作为一种资源,一种资本,就存在一个如何对其实施科学的管理,有效地发挥其效益的问题。对于什么是知识管理,目前尚没有一个大家所认可的定义,但大多数学者的观点,都蕴涵了对知识管理本质的共同认识。美国学者卡尔·弗拉保罗认为,“知识管理就是运用集体的智慧提高应变和创新能力”。欧勒锐提出,知识管理“是将组织可得到的各种来源的信息转化为知识,并将知识与人联系起来的过程”。阿比克认为,知识管理“是对企业知识的识别、获取、开发、分解、使用和存贮”。斯维拜提出,知识管理“是利用组织的无形资产创造价值的艺术”。虽然具体说法各异,但可从中看出,知识管理的目的是提高知识应用的效率,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增强组织和个人的竞争能力;知识管理的核心是知识创造、生产,增添新的知识,培育知识的创新能力;知识管理的基础活动是知识的获取、加工、处理、传播和使用。知识管理既是生产力,又是获取新生产力的知识体系。

知识产权作为知识总体中的一部分,即因智力创造依法获得权利的那一部分,也就是知识中最积极、最活跃、最易转化为生产力、最能直接为人类造福的那一部分。如何对知识产权实施科学的管理,提高其效应,发挥其作用,就需要对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问题作深入的思考。

(一)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特点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非物质性的本质,产生了知识产权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点,从而决定了知识产权管理与有形财产权管理的不同特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性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的特点,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所谓“无形”,是指它看不见、摸不着,不具有形体、不占有空间,既可以被许多人同时占有,又不会发生损耗,是一种“虚拟”的物体;所谓“财产”,是指智力成果或商业标记所转化的经济效益。这种无形财产权的取得,它从输入已知的信息(知识)入手,经过复杂的脑力劳动加工过程,生产出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知识产品(即知识产权)。这种知识产品本身并无使用价值,但它以不同的方式附着在不同的物质载体上,以不同的方式运作,则会产生巨大的使用价值,成为一种财富。而这种财富的生产、流动、归属、使用、转化有其自身的规律,它并不表现为一种物质的流动,而是一种知识流、信息流。因此,为了提高知识生产的效率,需要按照知识流动的规律,对其实施人性化、信息化的有效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具有知识性的特点。

2.法制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的特点,即知识产权所有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独占的、排他的专有权利。它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赋予知识产权所有人的一种专有权,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等,这些法律既充分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又代表了公众和社会的长远利益。为此知识产权管理不能随心所欲,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无论是知识产权的获得、流通、转让、许可使用或者纠纷的处理,都要严格受法律的制约,知识产权管理具有法制性的特点。

3.国际性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即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的效力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一个国家法律产生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在域外则不发生法律效力。而知识产权的使用却有国际化的趋势,特别是WTO的建立和发展,更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知识产权已成为世贸组织的三大支柱之一。为此各国之间为了解决知识产权一国所有和多国使用之间的矛盾,经过多年的努力,相继成立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签订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为此知识产权管理必须遵守这些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管理具有国际化的特点。

4.动态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即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时间的效力上也不是永恒的,而要受到各国法律规定的期限的限制,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将自行消失,有关的知识产权将自动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与此相适应,知识产权管理具有动态性的特点,即其法律状态是随时间而不断变化的,我们必须对知识产权必须实施动态管理。为此,无论是知识产权所有人,还是国家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知识产权管理动态性的特点,管好、用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作用

按照知识产权自身的规律,通过国家的引导、检查、监督,对知识产权运作实施科学的管理,将有效地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知识产权管理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理配置资源,促进技术创新

当今世界,发展生产力,一靠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即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二靠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效能(即合理配置科技资源),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优化的管理,就提供了这样一个良好的机制。这个机制可以把贡献与回报、权利与限制科学地结合起来,既能有效地调动人力资源的积极性,又能科学、合理地配置科技资源,促进技术创新。例如,专利制度的建立和良好的运行,避免了重复研究、重复开发、重复生产,把资源配置于最能发挥其效益的项目之中,从而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又如,商标制度的建立和运行,促使资源流向最好的企业。通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引导和实施,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2.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能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能够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架设了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桥梁,使得知识产权所有人的经济利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有利于形成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支柱产业;二是能够保证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公平竞争经济,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推动力,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产品质量和技术的竞争,而技术的竞争正日益演变成知识产权的竞争。为此,通过知识产权的管理,能够保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三是能够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对知识产权市场进行规范、引导、检查和监督,并采取行政手段查处假冒专利、版权和商标的行为及其他侵权违法行为,保障良好的法律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鼓励先进文化的发展和传播,促进社会进步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是建立在高度文明基础上的,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知识生产的环境,使得知识产权的创造者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自己也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极大地调动了人们技术创新和文学创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人类优秀文化的生产和传播。同时,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也能够保护人类优秀文化成果,陶冶人的情操,塑造人的品格,造成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

4.加强国际合作,促进经济、科技和文化的交流

知识产权管理具有国际化的特点,优化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够营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的外部环境,既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各国的合法权益,使大家都能在国际合作中获利,这样做实际是在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下,合理地在世界范围内配置科技资源、文化资源和人力资源,有利于人类的共同发展。

(三)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

知识产权管理与任何现代管理一样,要有明确的目标,也即主体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实现管理活动之前所设想的要达到的目的。目标是现代管理的出发点、中心和归宿。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中最重要最优先要考虑的战略,它规定并制约着整个现代管理活动的行为取向,是现代管理所要达到的境界和现代管理成效的评价标准。现实的管理过程,就是一个通过协调活动,不断地向目标推进的过程。

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按照不同的管理主体具有不同的目标。对于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由于其具有授权、制定规章、指导、监督、检查和行政司法六大职能,通过政府部门的引导、检查、监督等对知识产权实行宏观管理;对于企事业单位则是通过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制定管理办法和知识产权战略,对本单位的知识产权活动进行管理,即微观管理。

1.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目标

对国家与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而言,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目标在于,通过监督、检查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规范知识产权市场行为,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及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具体的宏观管理的目标有三个:

一是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总方针,依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涉及知识产权活动和行为进行规划、调整、监督和检查,调节、平衡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规范市场行为,既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从而达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正常秩序的目的;

二是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动力机制,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由于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具有自身的规律性,它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探索性,它没有现成的规律可循,它需要人们付出更多的代价和艰辛,只有在科学小路的攀登上不畏艰险的人,才能取得成功。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这是知识产权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要把这种积极性变为现实性,则需要激励,需要推动,而知识产权制度及其有效的管理正是这样一种科学的激励机制和动力机制,它在付出(贡献)和回报(利益)之间建立了一种科学的机制,它能为发明创造的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激励人们去从事发明创造,去克服发明创造过程中的艰难险阻,并最终取得自主的知识产权;

三是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运作效率,促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一个好的科学的制度并不一定能自然而然地取得好的效果,它还需要一种科学的管理,使制度中的诸元素能正常运转并充分发挥作用。知识产权的取得和运用需要经过一个复杂的过程,从输入知识入手,经过复杂的脑力劳动,到智力成果的取得,再经过知识产权的申请、咨询、中介、代理、检索、审查、批准、公告等诸多环节到知识产权的取得,再经过评估、转让或许可、合同、实施等环节才能把知识产权最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了有效地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需要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对知识产权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优化执法环境,培训管理人员,协调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提高知识产权的运作效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2.知识产权微观管理的目标

对于企事业单位而言,知识产权微观管理的目的是追求良好的经济效益。企事业单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的发源地和最终使用地。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的目的,就是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尽可能地降低知识产权取得的成本,有效地促进其运转,提高其效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竞争中的作用,保障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取得企事业单位长远和整体的利益。

一般来讲,企事业单位所追求的知识产权管理的目的,是与国家和公众整体利益相一致的。因此,从根本上讲,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目标,也是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微观管理的目标相一致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只有在国家和社会良好的大环境下,才能求得自身更好的发展。

(四)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原则

知识产权管理属于管理范畴,其目的是规范社会经济生活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和活动,如涉及知识产权的权属、转让、许可、评估、传播及中介服务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以发挥知识产权的效能。为了有效地对知识产权实施科学的管理,须依照知识产权的属性、特征和规律,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知识产权管理的主体是拥有一定权力并从事决策、计划、组织、控制活动的人以及以人为核心的组织,即管理者;知识产权管理的客体是知识产权的拥有者、使用者以及与其相关的人士,知识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知识产权因知识创新或应用依法而获得,也为人所有、所用,被管理者也是人。因此,知识产权管理的核心是人,是人对人的管理,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即把人看成是管理的根本,确立人在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一切管理都要从人出发,把人看作组织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把人当作管理中的首要因素和本质因素,尊重人、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依靠人,充分发挥人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实现管理的优化目标。同时,通过以人为本的管理活动以及少投入、多产出的管理实践,不断开发人的潜能,提高人的素质,进一步提高管理的效应。

2.依法管理的原则(www.xing528.com)

由于知识产权是发明创造依法获得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具有地域性的特征,受国内法的制约。我国是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宪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利,并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我国相继颁布了《商标法》、《专利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以及《软件保护条例》、《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这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既充分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兼顾了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只有坚持严格的依法管理原则,保证法律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才能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3.市场经济的原则

市场经济是人类的伟大创造,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其本质就是按市场的需求来合理地配置资源,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效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也必须按照市场需求合理配置,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又反过来为市场经济服务。知识产权管理必须要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以市场效益为目标,以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为核心,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对知识产权实施有效的管理。

4.动态管理的原则

由于知识产权的非物质性本质以及由此产生的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作为知识产权管理的客体其法律状态不是一层不变的,它会随着时间的变化、地域的变化,以及法律的修改等多种因素而发生变化,如有的知识产权会因过了有效期而失效,有的知识产权在别国不受保护,有的知识产权会因法的修改而改变法律状况等。但这种变化是有序的,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我们在管理中掌握其变化的规律,采取相应的对策,增强适应性,就能变被动为主动,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即时反馈信息,实施弹性化的管理,同样能发挥知识产权的最大效能。

5.系统管理的原则

知识产权管理是通过一个复杂的系统来实现的,这个系统由知识产权管理主体(例如,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版权局、工商管理局、新闻出版署、海关法院及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局等)、知识产权管理客体(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知识产权市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知识产权管理的手段(例如,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等)等组成。系统管理原则就是把管理主体、客体、手段看成是一个有机整体,用系统科学的理论、思想和方法,从整体把握系统的运动规律,对管理系统中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系统综合和系统评价,以实现优化的管理目标。

6.效益管理的原则

效益就是在管理活动中,投入的社会劳动量与产出的有用成果间的对比关系。知识产权管理要把提高效益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和归宿,贯串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是全部管理工作的中心。知识产权管理要遵循效益管理的原则,讲求实效,把效益作为衡量、评价、考核管理工作的最终标准和综合尺度,优化管理目标,提高管理效率,有效地使用管理资源,获得更多更高的管理效益。

(五)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机制和手段

1.知识产权管理的机制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进入市场流通后也是一种商品,主要应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运转和管理。但知识产权又不同于有形财产权,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仅仅靠看不见的市场机制的运作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和管理。特别是我国还处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之中,市场经济的机制尚不完善,更需要发挥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引导、协调、监督、管理的作用。因此,在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时,既要按市场机制的规则进行运作,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特别是价格规律的作用,又要切实加强宏观管理,体现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引导、推动和控制作用,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之相互协调,达到一种动态平衡,以保障平等、自由、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这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方式。

2.知识产权管理的手段

根据知识产权的本质和特征,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可采取以下四种手段:一是法律手段,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知识产权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相应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依法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对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以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公众的利益;二是经济手段,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商品,在其获得、传播、转让、实施等过程中,要尊重市场规则,按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办事,发挥各种经济杠杆的作用,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把其权利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对知识产权有效的管理;三是行政手段,为了有效地对知识产权实施管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依靠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威,通过制定法律,下达命令、指示,把政府的意志,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贯彻,以协调、控制、监督、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涉及知识产权的各项活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四是新技术的手段,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财产权,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必须采用计算机、网络等一系列现代化新技术管理手段,如计算机管理、电脑检索、网络传播、光盘储存等,使其更有效地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

(六)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日趋完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日益加强,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的知识产权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已渐趋紧密,可以说没有知识产权就没有企业。

然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以至于有些企业不知道知识产权为何物,觉得这种权利神秘莫测,与自己不相干,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直至造成严重的后果,不仅失去了发展的机会,有些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

那么,企业究竟享有哪些知识产权呢?根据我国目前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企业通常享有以下几项知识产权:

1.企业名称

又称厂商名称,是一企业区别于它企业的标志符号。企业名称在法律上有三层含义:第一、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保持唯一性,且一个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第二、企业名称登记后,企业对其名称享有专用权,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使用该企业名称,否则构成侵权行为;第三、企业名称具有人身财产权利的性质,可以依法转让。

2.专利技术

是指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法》对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同时还须具有美感。在我国,专利权的取得采取申请在先的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先后申请同一发明创造时,不论发明次序的先后,谁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谁就可以获得专利权。因此,企业应尽快地将其发明创造成果申请专利

3.专有技术

又称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指能提供一定价值,已被利用或者可能被利用,仅为有限专家所了解,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的形式,不作为工业产权取得任何形式保护的技术知识、经验、数据、方法和诀窍,或者以上对象的总和。其基本特征是①非专利性;②保密性;③实用性;④可转让性。对专有技术通常通过《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

4.注册商标

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等构成,使用于商品,用以区别不同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所生产或经营的同一和类似商品的显著标记。商标必须通过注册,企业才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商标法》不直接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但未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来获得保护,同时,也可利用《商标法》有关注册商标的撤销制度来获得间接保护。但未注册商标的不利之处,除不能享有专用权外,还使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处于不利地位,诸如不利于广告宣传,不利于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取得消费者信任等。

5.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经营信息指经营策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投资标底等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保密性和经济性两大主要特征,经济性着重在竞争优势,经济性以保密性为前提,一旦秘密公开,法律就不再对它进行保护。因此企业对其商业秘密应该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

6.商品包装装潢

依其不同的法律状态,分别受到《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交叉或重合保护。

了解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后,企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首先,依据知识产权法,及时取得相应的权利。

知识产权中除了著作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外,都不是自动产生的。专利权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商标权采取注册确认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只有及时申请并获得授权或注册,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其次,健全内部知识产权规章制度,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企业内部健全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若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极容易泄露,而一旦秘密公开,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特别是在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因技术人员的流动带走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给这些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鉴于此,企业应建立以下知识产权规章制度:专利申报制度;专有技术申报制度;计算机软件购销审批制度;职工在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及奖励办法;职工应承担的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义务,其中包括保护企业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的义务,以及泄露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知识产权具有知识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乃至生存,因此,设立专门机构或专门管理人员十分必要。

再次,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实行“双轨制”,即被侵权人可以向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如专利局、商标局、版权局投诉,请求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无论采取哪种途径,企业在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知识产权时,应及时收集证据。

最后,企业应对职工进行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将其作为新职工上岗前培训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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