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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公司法对利润分配的规定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我国《公司法》对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分配原则、分配顺序等也都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国家为保护上述主体利益对公司事务的介入和干预。《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公司法对利润分配的规定

(一)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二)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是指公司当年利润减除应纳所得税的余额。

税后利润的分配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公司、股东、债权人、公司职工和国家等各不同利益主体的切身利益。我国《公司法》对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分配原则、分配顺序等也都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国家为保护上述主体利益对公司事务的介入和干预。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www.xing528.com)

公积金又称储备金,是指公司为了增强自身财力、扩大业务范围和预防意外亏损,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决议而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累积资金。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积金主要有两种: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是公司在法定公积金之外,依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法》对任意公积金提取的比例、最低提取额以及其用途均无规定,这些完全属于公司自己的事。

(4)支付股利。

各国公司法在股利的分配上,一般贯彻“无盈不分”的原则。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只有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剩余利润时,才可向股东分配股利。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股利分配的标准,按《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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