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国教育报》刊载了一篇题为《十四岁,怎么了》的文章,讲述了几位教师由于采取错误的教育方式从而导致学生走上自杀道路的事件。读罢该文,笔者深感痛心,同时又生出诸多感慨。
几起恶性事件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面对处于“危险期”的孩子,当他们犯下错误的时候,作为教育者,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近日读到的两则真实故事或许会给我们一些启示。
李老师是武汉一所中学的一位班主任教师。在李老师的班内,有一个叫张勇的“调皮鬼”,上课经常穿背心、穿拖鞋、打瞌睡。为了转化他,李老师采用了“陪教”的教育方法。张勇打瞌睡时,李老师轻轻把他推醒;张勇穿背心上课,李老师脱下自己的衬衣要他穿上;张勇穿拖鞋上课,李老师拿来自己的凉鞋给他穿上。就这样,经过半个月的“陪教”,终于将张勇的心“陪”软了。张勇说:“李老师太厉害了,他不打我,不骂我,我服了。”从此,张勇变成了一个好学生。
试想,我们面前有一个(其实都难免遇到)张勇这样的“调皮鬼”,我们会采取怎样的教育措施?将其逐出教室、搬来家长很可能是我们得意的教育方法。而这样的处理会使学生口服心服吗?我想,绝对不会。状告到家长或将其赶出教室是否能使张勇这样的学生转化?我看,至少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https://www.xing528.com)
多年前,林某是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有一次,林为使考试成绩“一鸣惊人”,竟趁黄昏破窗跳入老师办公室盗取试卷。正当她寻找试卷时,任其课的易老师进门了,林抱头缩在办公桌下。易老师见状,动情地说:“你不要露出你的脸,也不要说话。你回答我的问题,只点头或摇头就行。你来这儿,是找一件你想要的东西吗?”林点了点头。“这东西属于你吗?”林摇了摇头。“不属于我们的东西,不管自己如何喜欢,我们都不应该拿,对不对?”林又点了点头。“记住我的话,你走吧。小姑娘,明天你来上学的时候,依然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林低头缓缓走出屋门,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是感激,是惊奇,更是愧疚。自此,林发奋学习并最终成为一名人民教师。
如果是我们遇见这件事,又该如何处理?窃了考卷,在学校可是一件大事,在班级或全校曝光甚至给予处分都不为过。可是,在这样的处理中,一个十几岁女孩的自尊、自信也将消失殆尽,其前程也许就在这样的施教过程中被断送。
十几岁的孩子,生理特点决定其或多或少地会犯下一些错误,心理特征又要求我们不能施以简单的处罚。作为老师,要想教育好学生,就应该向前面提到的两位老师学习。对待调皮的学生,我们要用真情去感化他,使其明白老师的良苦用心;对待承受力差的学生,更要寻找出一种既能保护其自尊又使其感到自责且留有改错机会的教育方法,切不可凭一时的感情冲动或在“严师也高徒”、“打是亲、骂是爱”思想的支配下,做出一些使学生灰心、家长痛心、自己悔心的蠢事。《班主任之友》99.1~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