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刑事速裁程序研究:北京危险驾驶罪量刑规范严格

刑事速裁程序研究:北京危险驾驶罪量刑规范严格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量刑的限缩是指司法机关对特定的罪名量刑的情节在规范性文本上加以具体区分,限制和缩小法官的量刑裁量权,以保证特定罪名的量刑具有相对高的均衡度。北京市没有制定全市统一速裁试点案件的罪名量刑规范,而是由试点法院自主制定速裁案件的量刑规范。比较而言,在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方面,北京市和上海市虽然都属于限缩模式,但是北京市对危险驾驶犯罪的规范比上海更加严格。

刑事速裁程序研究:北京危险驾驶罪量刑规范严格

量刑的限缩是指司法机关对特定的罪名量刑的情节在规范性文本上加以具体区分,限制和缩小法官的量刑裁量权,以保证特定罪名的量刑具有相对高的均衡度。北京市没有制定全市统一速裁试点案件的罪名量刑规范,而是由试点法院自主制定速裁案件的量刑规范。上海市则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上海法院《量刑意见》”)来规范试点法院在速裁试点中的具体量刑。以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条件为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量刑参考意见》(以下简称“北京海淀《量刑意见》”)中规定,对于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的量刑,如果其人体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140mg/100ml,在拘役刑1~2个月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40mg/100ml~200mg/100ml,基准刑为2~3个月;200mg/100ml~260mg/100ml,基准刑为3~4个月;260mg/100ml以上的,4个月以上。上海法院《量刑意见》则规定,危险驾驶罪中被告人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量刑起点为拘役1个月;酒精含量达到150mg/100ml,量刑起点为拘役2个月;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量刑起点为3个月。比较而言,在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方面,北京市和上海市虽然都属于限缩模式,但是北京市对危险驾驶犯罪的规范比上海更加严格。再如,北京海淀《工作细则》第46条规定,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积极赔偿或有其他真诚悔罪表现的,可以较大幅度依法从轻处罚;当事人和解的速裁案件,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79条的规定从轻处罚。对于上述三种情形,可以根据量刑规范化要求分别达到:10%~30%、20%~40%、40%以上。但是,上海高院仍然采取10%的基准刑幅度,并没有类似北京海淀的做法给予程序选择上的量刑特惠。从上海法院和北京海淀法院量刑指标看,两地都试图将量刑精准化。比较而言,北京海淀的量刑规定处罚标准更加细化,而且操作性更强。另外,从速裁量刑规范的原则看,北京海淀的规范文本更多体现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中的原则,对基准刑、宣告刑的适用条件在速裁案件的量刑中都有原则规定。(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