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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速裁程序研究:权利告知与区别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规范权利内容上看,上海的法院规定了“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其他地区的权利告知书中都没有规定;广州和西安的法院都规定使用本民族文字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由于刑事速裁程序实际上赋予被告人两项新的诉讼权利:即选择认罪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权利,以及可以以信息安全为理由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除了上述新增两项权利和省略两项权利之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获得的权利与其他程序中获得的诉讼权利基本没有区别。

刑事速裁程序研究:权利告知与区别

从选择的四个样本地区的试点法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规范文本中的权利告知书的内容上看,刑事速裁案件权利告知在四个试点地区之间存在差异(见表5-1)。这些差异反映出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在告知权内容上因本地化而产生的偏差。

表5-1 速裁程序权利告知清单区域比对

续表(www.xing528.com)

从规定的告知权利数量上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速裁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中规定了11项诉讼权利;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刑事速裁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中规定了5项权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规定了4项权利;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刑事速裁程序告知书》仅仅规定了3项权利。从规范权利内容上看,上海的法院规定了“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其他地区的权利告知书中都没有规定;广州和西安的法院都规定使用本民族文字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

在选择的四个地区的样本中,刑事被告人在刑事速裁程序中权利告知内容显示出显著差异。这种差异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不同区域的被告人实际诉讼权存在本地化差异。由于刑事速裁程序实际上赋予被告人两项新的诉讼权利:即选择认罪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权利,以及可以以信息安全为理由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被告人在刑事速裁程序中被简省的权利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权利,其余的刑事诉讼权利并没有被简化或省略。除了上述新增两项权利和省略两项权利之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获得的权利与其他程序中获得的诉讼权利基本没有区别。规范意义上的权利告知书,不仅应对这种在速裁程序中权利规定方面发生的变化有所体现,而且应同时显示与其他程序中的被告人所共有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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