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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发展的驱动力——新媒介环境下的艺术研究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网民日益高涨的文化需求网民日益高涨的文化需求是微电影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各大视频网站更加注重网络自制影视剧的开发和投入,为网络剧、微电影向专业化、精品化、艺术化方向发展提供了动力。2012年7月,为引导和规范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健康发展,原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微电影发展的驱动力——新媒介环境下的艺术研究

一种新的传播现象或传播行为的产生有着其深刻的技术背景、媒介环境社会背景及内在的驱动因素。微电影作为传统影视剧的“互联网+”的产物横空出世,并迅速崛起,可从多方面来追溯原因。

(一)“互联网+”时代的必然产物

“互联网+”通俗来讲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使互联网与传统行业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微电影的产生与崛起可以说是“互联网+”时代的必然产物。

1994年,国际互联网的发展领域出现了转移,从科研教育领域向商业计算机网络转变,一批以搜索引擎服务来吸引用户的商业门户网站开始亮相,从此引发了全球性互联网热潮。中国是全球性互联网热潮的践行者,1994年4月20日,中国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网络通信开通,中国开始踏上互联网的征程。特别是近十年来,基础带宽不断升级,高效编码技术得到应用,大数据、云计算、P2P[1]等技术大规模普及;多媒体制作、数字摄录技术、非线性编辑技术等影视多媒体计算机技术广泛应用;论坛、播客、博客、微博、微信等社交应用,视频分享网站、P2P网络电视和视频下载客户端、移动视频客户端(APP)等应用形式层出不穷。

中国互联网与视听新媒体的蓬勃发展,网络技术、新媒体技术的突破为中国微电影的出现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历史条件。

(二)网民日益高涨的文化需求

网民日益高涨的文化需求是微电影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条件。[2]

首先,微电影制作成本低、周期短和上传网络的准入门槛低等优势,促使广大的影视专业人员和业余爱好者积极投入网络剧的制作当中,虽然早期的网络剧制作水平良莠不齐,但激发了广大网民的创作热情。

其次,观众可不受播放时间、播放进度的限制随时随地观看,而且还可以通过互联网详细了解剧情的背景资料、演职人员的幕后工作花絮和搞笑场景,在观众心目中形成预期效果和期待。观众也可以通过互动讨论版块,就剧情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从而吸引广大观众积极参与。

再次,在制作和播放方式上,网络剧采取边拍边播的模式,使每个网民都有可能是编剧。一切尽是未知,未来充满想象,这正是网络剧最大的魅力。(www.xing528.com)

最后,商业性质的微电影将品牌诉求、产品利益点巧妙地融合在构思精良的故事中,让消费者走进故事,让故事的主题成为品牌的核心概念,进而得到消费者认同,打动消费者,这是微电影的一大特性。

(三)传统内容创作人才跨界触网

目前,传统电视台逐渐失去阵营,“低头族”“拇指族”早已习惯靠客户端、朋友圈、门户网站获取资讯和娱乐信息;王牌综艺电视剧现在已然是一线卫视最后的防线。在制作力量层面,传统内容创作人才跨界触网,视频网站不说超越电视台,至少已不输于电视台。张艺谋加盟乐视、马东出任爱奇艺首席内容官、刘春先后出入搜狐视频和爱奇艺。影视剧大腕和传统媒体名人纷纷进入了视频网站的班底,也出现了《晓说》《侣行》等高热度自制内容,而且这种人才的“倒戈”还在加剧。

(四)受众注意力的碎片化

“碎片化”的传播环境促进了微电影的产生与发展。注意力的碎片化,已成为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一大趋势。微视频在很大程度上迎合了人们越来越碎片化的需求。[3]以前凌乱、琐碎、无意义甚至无聊的时间都变得越发重要起来。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已经很难有大块的时间去接收信息和娱乐。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希望用最短的时间获取更多的信息。微电影故事简洁、结构紧凑,恰好在形式上契合了受众即时消费的诉求,它既符合受众快速接收信息的需求,也满足了媒介传播上“碎片化”的需求。人们可以充分利用各种时间“碎片”,无论是在坐车、等人、排队的无聊时间,还是在茶余饭后的闲暇时光,都可以用3G/4G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在线收看网络剧、微电影,感受一场惊心动魄的飞车追踪或旁观一出清新感人的爱情故事

(五)各项政策促使优质原创作品问世

保护知识产权为微电影向专业化发展提供了基础。2011年11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进一步提高了保护版权、打击盗版视频网站的力度,增加了各大视频网站购买影视节目的成本。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各大视频网站更加注重网络自制影视剧的开发和投入,为网络剧、微电影向专业化、精品化、艺术化方向发展提供了动力。

2012年7月,为引导和规范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健康发展,原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此次新政明确规定把“审核权”下放给播出机构“自审自播”,以顺应互联网时代内容的快速产生和推出,这是我国在影视剧行政审核方面重要的改革和创新,也是最大的亮点。《通知》出台后,大大促进了原创网络影视作品的大量问世,同时获得了业内的普遍欢迎。有网站表示原来需要先审后上,现在不用审,直接将权限下放给了各视频平台,使平台责任更加明确,也给国内原创者以信心,使其有更大动力去做原创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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