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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介环境下的微电影艺术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微电影的主要传播媒介是新媒体,微电影的兴起同新媒体技术发展之间的关系,或是微电影产生和传播与新型媒介环境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密不可分的。其中,《地点》被视为历史上最早的微电影雏形。尤其是在今天,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已经成了微电影的主要生产、传播和效益实现渠道。因此,新媒体技术决定着整个微电影的未来发展。

新媒介环境下的微电影艺术研究成果

电影的主要传播媒介是新媒体,微电影的兴起同新媒体技术发展之间的关系,或是微电影产生和传播与新型媒介环境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密不可分的。

微电影的原型最早出现于国外。1995年,以《飞跃情海》电视剧为宣传样本,美国广告人斯科特·扎卡林(Scott Zakarin)特别制作了连续剧《地点》并投放于各大网站播放,创造了日点击量10万次的纪录。其中,《地点》被视为历史上最早的微电影雏形。而就国内微电影的产生来看,以2010年中国首部微电影——凯迪拉克的《一触即发》为契机,不仅首创了微电影的概念,还为投资方凯迪拉克创造了数亿次的网络视频点击率。之后微电影在网络蓬勃发展,形成了病毒式的传播方式,并使得2011年被誉为“微电影元年”[2]。从国内外微电影的产生和传播可知:微电影初期主要是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并且是通过网络开始流行起来的。

同时,国内有关新媒体的研究也都一致认为微电影的诞生及传播同新媒体技术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方面,微电影产生于互联网等新媒体的环境之中;另一方面,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更新,也不断地通过更新影视技术、转换传播媒介形式、降低微电影的生产和传播成本、扩大微电影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方式,为微电影的发展提供了最为合适的技术平台、营造了微电影广泛传播和效益实现的广泛的社会心理。何建平、张薇认为“‘微电影’是中国网民创造的一个新词”[3];郭峰认为“‘微电影’是互联网微时代下的产物”[4];宿丹华在探讨微电影的媒介属性时,认为“‘微电影’这一概念最初也被称为‘网络电影’”,并且指出,在学术界对微电影概念缺乏统一界定的情况下,学术界的共识在于肯定了微电影“能够在网络新媒体平台上播放、适合在碎片化生活状态下观看”[5]这一媒介特征;王广飞也提出“微电影是新媒体时代出现的电影形式”[6]“微电影的产生和发展,所依赖的正是互联网等新媒体”[7]。(www.xing528.com)

实际而言,无论是微电影的生产,还是微电影的传播、微电影经济社会效益的实现,都是借助网络而开展的。尤其是在今天,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已经成了微电影的主要生产、传播和效益实现渠道。毫无疑问,依托新媒体技术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影视技术,依托新媒体技术而不断拓宽的微电影传播媒介及技术形式,都使得微电影发展同新媒体技术发展之间的作用关系越来越明显。微电影也正是在新媒体技术的刺激下得以产生并发展壮大,而成为一种广为流传、受人喜欢、经济和社会效益鲜明的传播形式的。因此,新媒体技术决定着整个微电影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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