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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介下的微电影艺术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受众和社会的需求决定了微电影的创作方向,因此了解如何适应与满足受众的审美、心理需求,满足受众的文化消费取向也是微电影研究的主要课题。本书将对新媒介环境下的受众需求进行区分与阐释,主要从习惯方式、情感诉求与权力赋予三个方面展开分析。因此,关注与研究“受众生产内容”的动机,可以更好地掌握新媒介传播环境下受众的需求特征。

新媒介下的微电影艺术研究成果

除了要把握受众心理,受众的需求也是需要着重关注的部分。微电影作为一种以视觉影像为主题,形象、生动、直观的大众艺术,必须得到受众的认可才能生存和发展。受众和社会的需求决定了微电影的创作方向,因此了解如何适应与满足受众的审美、心理需求,满足受众的文化消费取向也是微电影研究的主要课题。本书将对新媒介环境下的受众需求进行区分与阐释,主要从习惯方式、情感诉求与权力赋予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碎片化”时间和“微”内容的观影习惯需求

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让人们进入了微时代。在“碎片化”的社会传播语境中,“传统的社会关系、市场结构及社会观念的整体性——从精神家园到信用体系,从话语方式到消费模式——瓦解了”[40],被一种个性化的诉求和平等的话语方式取代了。“碎片化”传播环境催生了微电影的诞生发展,微电影形式简单、短小精悍,恰好契合了现代人即时消费的诉求,也满足了时间和传播上的“碎片化”需要。[41]人们可以利用各种时间“碎片”,包括坐车、等人、排队的闲暇时间,来感受微电影的魅力。在这样的习惯需求下,符合碎片化传播属性的微电影自然迎合了碎片化生活中的主要传播需求;同时,也使得微电影等短视频无孔不入地“入侵”到受众生活的时时刻刻,甚至私密时间与空间,比如“如厕”时刻与睡前一刻等传统大众传播媒介难以企及的范围,进而成了“全时段”媒体形式,全面满足人们的碎片化观看需求。

同时,微电影的“微”内容契合用户的影视剧偏好,加速其传播与发展。影视剧分别以视频端72.1%和电视节目端67.2%的高比重成为网络视频用户的首选。35.2%的手机视频用户亦是优先观看影视剧视频,绝大部分微电影的内容与这种偏好相契合,能够在众多内容中博得用户的青睐,从而快速传播发展。

(二)网络个体渴望获得共鸣的情感诉求

讲故事需要懂得受众的心理,把受众看作娱乐和信息的消费者,其核心表现为对受众需求的承认与尊重。[42]观众在微电影的轻松娱乐的气氛中减压,为浪漫的故事而感动,被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鼓舞,观影个体通过影像获得了心理满足。正如影视受众学中提出的影视受众心理机制所言:电影对受众会产生一种“未尝夙愿”的补偿功能,微电影作为一种影像媒介,也可以带领受众逃离现实,在现实之外满足其情感和娱乐的需求。而习惯在网络上获取情感满足的网络个体,从视频网站、社交媒体处寻求共鸣往往更频繁地在电影院中付费进行观影;同时,由于微电影所具有的完整故事性与凝练的主题表达,也能够满足年轻网民的情感需求。

当然,产生情感共鸣、满足情感诉求不是微电影的特质,其他大电影在这个方面或许做得更为深刻。但是微电影的草根原创性与短小内容结构带来的集中情感表达,能在这个快餐时代迅速连接普通受众的情感集聚点,汇聚情感共振,随时随地满足受众的情感诉求,填补空虚、平淡的日常生活。这是与需要坐在电影院里长时间观影、慢慢累积情感所不同的观影体验,也是在新媒介传播环境下的快速情感消费。

(三)社交媒介环境下的信息分享需求(www.xing528.com)

智能手机的普及程度可以看出,广大受众特别是年轻用户社交媒介使用的广度与深度、基于社交媒介的内容传播与分享需求的逐渐增强,是我们不能忽视的。从2014年腾讯在微信上推出的“小视频”功能广受欢迎,可以看出社交媒介受众对于视频内容传播与分享的新需求。微电影因其短小又富于主题故事性的特质,在社交媒介上更具传播的先天优势,而受众也借助符合自身审美志趣与价值观念的微电影的传播,有效地传达了自身的价值理念,也表达了自己的个性特征,实现了社交媒介所赋予的“喊话”功能,借他人之口表达个体的意见,满足了其表达的传播与信息分享需求。

实际上,网民的分享意愿呈现逐年增强的趋势。网民在信息和资源方面互惠分享,不仅降低沟通成本,还能创造文化价值。微电影的制作与类型如能契合网民的传播与分享意愿,则能够获得良好的传播效果。从目前的传播实践可以看到,由于社交媒介中存在的圈子化传播模式,能够充分使用人际关系平台,将个别碎片化文本或视频内容指向性传播的最大化,呈现出一种理想的分众传播状态,此类转发往往会产生核裂变式的传播效果。郝若琦在对美国大学生社交网站使用动机的研究中发现,“信息分享是用户使用的第三大动机,向用户提供信息分享的功能可谓是社交网站能够迅速崛起的重要原因之一”。[43]由此可见,能够激起受众观影共鸣与分享意愿的微电影,更易获得广泛传播。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微电影的生产与制作要满足受众需求,但绝不是一味迎合受众,微电影的创作一定要从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照顾大多数受众的欣赏水平,但绝不能仅从“受众本位”的视角出发,用低级、庸俗化的内容来迎合受众。在迎合受众需求的同时也要利用微电影的影响力来引导受众接受积极向上的生活理念,培养受众的艺术审美,传播正能量。

(四)自我呈现与满足的需求

由微电影的诞生过程可以看出,微电影诞生于受众表达自我意见的欲望与展现自我能力的诉求,表现为用户自己生产内容的行为。在草根原创微电影与商业性微电影的二元格局,展示自我、表达自我的需求是草根用户创作网络视频的根本动力,逐步促使了微电影的形成与发展;同时,用户生产内容也是在Web2.0时代将传者为中心转换成以受众为中心的一个关键节点。因此,关注与研究“受众生产内容”的动机,可以更好地掌握新媒介传播环境下受众的需求特征。

UGC,即用户创造内容,是伴随着Web2.0概念兴起的一种互联网使用新模式,指的是“基于新媒体环境开放性、互动性、社会性的特点,用户在个体驱动、群体驱动、社会驱动、技术驱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借助一定的媒体平台发布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的行为模式”[44]。新媒介环境下,传播渠道的开放使得传者与受者的地位界限变得模糊,受者可以是传者,传者也可以变为受者。此时网络用户在社会交往、社会互动的驱动下,即个体、群体、社会与技术的集合驱动下,会产生“社会交往”“自我呈现与满足”与“自我认同”等方面的需求,例如通过UGC将个人行为、思想、照片、情感等进行表达,并在这个过程中可得到他人的评论与互动。因此,通过传播主题鲜明且具有故事性的微电影表达自己,也可以成为用户满足自我呈现与满足需求的一个选择。

从以上对受众定位、受众心理和受众需求的分析可以看出,三者实际上是在新媒介传播环境下共同起作用的,清晰的受众定位结合受众心理与各种需求,才能获得微电影传播受众的认可。而从这三个方面的分析也能够获知,微电影的传播模式已经发生了从过去大电影制作“高冷”的“传者中心”向“以受者为中心”的根本转变——受众决定着微电影的主题选择、内容生产与传播模式,甚至还有故事的讲述方式与呈现——没有目标受众的清晰定位、不了解受众的心理与需求的微电影是难以获得受众的认可的。当然,不适应受众碎片化传播方式与快消化情感体验的微电影,也是同样难以适应微电影未来的发展趋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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