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附件: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附件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公消〔2008〕273号,2008年5月30日)
今年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部消防局与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共同研究制定了《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急须知》,并在北京市推广应用,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期,部局在对《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急须知》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见附件),并将其纳入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中。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施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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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附件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www.xing528.com)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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