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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实施情况调查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Jonker 版权反馈
【摘要】:上文所述“外国”是指1958年《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的成员国。另一种是高等法院自行发现该裁决具有下列不予承认和执行的情形:一是依照马来西亚法律规定,争议标的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二是已作出的仲裁裁决和马来西亚公共政策相冲突。

1.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对于仲裁地在马来西亚境内的仲裁裁决或者来自外国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向高等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承认或执行该仲裁裁决。当事人在申请承认或执行仲裁裁决时,应当提交经认证的原仲裁裁决书或经认证的裁决书复件以及仲裁协议原件或经认证的仲裁协议复件。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裁决书和仲裁协议不是以马来西亚国语或者英语做成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一份经认证的翻译成英语的裁决书和仲裁协议。

上文所述“外国”是指1958年《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的成员国。

2.拒绝承认和执行裁决的理由(https://www.xing528.com)

仲裁裁决因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承认和执行的特定情形,并对一方当事人产生不利时,因该当事人的申请,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在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时,不考虑该仲裁裁决作出的国家。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有两种:

一种是当事人能够向高等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该裁决具有下列不予承认和执行情形的:一是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在签订仲裁协议时没有行为能力;二是依照当事人选定的法律规定,认定该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在无法确定当事人所选法律时,依照马来西亚法律规定,认定该仲裁协议无效;三是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未能获得适当任命仲裁员或参加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具有其他未能陈述其案情情形的;四是仲裁裁决解决的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或者不符合仲裁条件;五是仲裁裁决含有对超出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范围的事项作出裁决的内容;六是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了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仲裁协议,除非当事人签订的该仲裁协议内容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仲裁法》某一条款相矛盾或没有签订这样的协议,或者签订的仲裁协议不符合《仲裁法》的规定;七是该裁决还没有生效或者已被作出该裁决的法院或者被该裁决准据法所在地法院撤销或者中止该裁决。

另一种是高等法院自行发现该裁决具有下列不予承认和执行的情形:一是依照马来西亚法律规定,争议标的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二是已作出的仲裁裁决和马来西亚公共政策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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