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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创新管理引领变革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事档案的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材料构成,其材料分为10类。(四)学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与评定岗位技能的材料1.说明凡是记载和反映员工学历、学位、学习成绩、培训结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岗位技能情况的材料,均归入本类。(六)入党入团材料1.说明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均归入本类。

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创新管理引领变革

人事档案的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材料构成,其材料分为10类。

(一)履历材料

1.说明

凡是以反映员工个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表格材料均归入本类。

2.内容

(1)干部(公务员)、工人、科技人员、教师、医务人员、职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历年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

(2)个人从事革命活动的简历材料;

(3)更改姓名的报告及批件;

(4)以履历为主,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登记表;

(5)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的材料。

履历材料的归类,应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

(二)自传材料

1.说明

自传是个人撰写自己家世、身世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自述。

2.内容

(1)本人历次所写自传(包括思想自传、历史自传、反省自传、小史、小传)及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

(2)有自传内容的入党入团申请书(与申请书能分开的);

(3)以自传为主,带有自传的履历表(书)、简历表、鉴定表。

自传及自传性材料,一般以第一人称叙述自己的经历,是本人撰写个人成长过程、思想演变的历史记录,是人事档案必备的材料之一。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1.说明

人事管理活动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员工的基本情况、学习、工作、才能、政绩、优缺点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形成的评价性材料归入本类。

2.内容

(1)干部(公务员)、党员、团员、职员、工人、学生(学员)、军人等各类人员历年的鉴定(包括自我鉴定);

(2)出国、出境、调动、学生毕业或结业的鉴定;

(3)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

(4)组织上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员工表现情况材料;

(5)考核登记表,考察、考核材料,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的综合材料;

(6)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

(7)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归入本类的材料,必须经过组织研究认可正式形成的,能正确、历史地反映员工实际情况,具有考查价值的鉴定、考察、考核材料,盖公章后才能进入人事档案。未经组织认可的一般考察、考核材料、会议记录、发言记录、谈话记录、索取的证明,或从档案中摘录的员工材料等,一律不得归入人事档案。

(四)学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与评定岗位技能的材料

1.说明

凡是记载和反映员工学历、学位、学习成绩、培训结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岗位技能情况的材料,均归入本类。

2.内容

(1)报考中专高等学校学生(学员)登记表、审查表、审批表;

(2)中专、高等学校或自考、培训结业的学习成绩登记表、记分册、成绩单;

(3)中专、高等学校学生毕业登记表、毕业生分配登记表、审批表;

(4)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决定;

(5)学历证明材料、认定干部文化程度呈报表、审批表;

(6)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

(7)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登记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登记表;

(8)评定工人岗位技能的登记、考核、审批材料;

(9)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技术革新成果的评价材料,著作、译著、有重大影响的论文(获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等的目录;

(10)反映员工学历才识,专业技术方面的登记表、调查表等材料。

(五)政治历史审查材料

1.说明

凡对员工的政治历史、经历、出身、社会关系、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进行审查形成的材料均归入本类。

2.内容

(1)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结论、调查或审查报告、上级的批复,调查证明的依据材料,检举揭发材料,本人对所审查问题的检查交代或说明材料,对结论、决定的意见,主要申诉材料;

(2)甄别、复查和平反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结论的主要依据材料;

(3)审干中形成的审干登记表、肃反审查表、党员审查表与调查表,以及交代材料;(www.xing528.com)

(4)入党、入团、参军、提干、出国的政审材料;

(5)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主要证明材料、平反决定、通知;

(6)更改民族、年龄、家庭出身、本人成分、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7)高等学校学生考生政审表。

(六)入党入团材料

1.说明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的材料均归入本类。

2.内容

(1)批准转正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

(2)中国共产党党员重新登记表、党员暂缓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

(3)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劝退、除名党员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组织审批材料,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处理决定和意见;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5)加入民主党派的申请书、登记表、批准加入组织通知等有关材料。

(七)奖励材料

1.说明

在工作或学习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均归入本类。

2.内容

(1)各级组织正式命名授予的劳动模范英雄、先进生产者、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团)员、优秀学员以及其他荣誉称号的决定、审批表、登记表、奖励证书、先进事迹材料;

(2)创造发明和各种业务、技术奖励、通报表扬、立功受勋与嘉奖材料;

(3)有突出贡献和拔尖人员审批表;

(4)从事专业工作30年人员登记表、审批表。

奖励材料一般是县(团)级以上单位形成的才能归入本类,科室、车间、区、乡(镇)、村、部队营、连等单位形成的奖励材料不予归档。

(八)处分材料

1.说明

员工违犯党纪、政纪、国法受到纪律检查部门、监察部门或其他审理部门、对其所犯错误进行调查处理形成的材料归入本类。

2.内容

(1)员工违纪、违法受党内外处分决定、记过、查证核实报告(调查报告)、上级批复、通报批评材料,本人检查交代和对处分决定的意见;

(2)甄别、复查、平反的决定、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

(3)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劳动教养审批材料;

(4)免予处分的意见、本人检查交代材料,撤销处分材料。

(九)录用、任免、出国(出境)、工资、待遇及各种代表会议代表的材料

1.说明

凡办理任免、选举、调动、授衔、晋级、录用、聘用、招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待遇、出国、离退休及退职材料,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均归入本类。

2.内容

(1)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工资级别登记表,见习期、试用期、转正定级、奖励晋级、提职,调整工资、工资改革、兑现工资、奖励工资、浮动工资,津贴审批表、岗位技术工资变动登记表,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保险福利待遇材料;

(2)军队授衔、晋衔、晋级、提高职级待遇的登记表、审批表、军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审批表、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

(3)干部调配(转业安置)、任免呈报表(附件);

(4)录用和聘用审批表、登记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劳动合同材料;

(5)招工、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登记表;

(6)退(离)休、退职审批表,享受部级、司局级、处级待遇审批表;

(7)出国、出境审批表、登记表;

(8)出席县团级或相当于县团级以上单位的党代表会议、人代会议、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会等会议形成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政绩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1.说明

凡上述9类未包括的、对组织上有参考和保存价值的材料均可归入本类。

2.内容

(1)有残疾的体检表,确定残疾等级的材料;

(2)工伤职业病,可享受劳保待遇或提前退(离)休的依据及体检证明材料;

(3)民事纠纷判决书、调解书

(4)办理丧事讣告、悼词、生平、报纸报道的消息,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善后处理材料、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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