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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铁桥建设档案:甘肃省档案馆指南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是年,彭英甲与德国天津泰来洋行商人喀佑斯谈判修建兰州黄河大桥事宜。十月,彭英甲与喀佑斯签订包修兰州黄河铁桥合同,次年奏请清廷批准。兰州黄河铁桥于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动工修建,宣统元年六月告竣。兰州黄河铁桥是晚清新政在甘肃的实业中至今犹存并继续发挥作用的唯一遗留的实业。2002年3月8日,首批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兰州黄河铁桥建设档案:甘肃省档案馆指南

全宗号5

(一)机构沿革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陕甘总督升允设立甘肃全省洋务总局,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增设甘肃农工商矿总局,由兰州道、甘肃洋务总局总办彭英甲兼任总办。是年,彭英甲与德国天津泰来洋行商人喀佑斯谈判修建兰州黄河大桥事宜。十月,彭英甲与喀佑斯签订包修兰州黄河铁桥合同,次年奏请清廷批准。兰州黄河铁桥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二月动工修建,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告竣。兰州黄河铁桥是晚清新政在甘肃的实业中至今犹存并继续发挥作用的唯一遗留的实业。(www.xing528.com)

(二)档案内容成分

馆藏该全宗档案共45卷,571件,2561页。上架排列长度0.8米。这些档案的形成时间,上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五月十四日(1906年7月5日),下迄于宣统三年六月十四日(1911年7月9日)。主要内容有:清朝中央政府的有关部、天津督署、德国驻天津领事馆、天津德商泰来洋行、直隶火车货捐专局、郑州公泰转运公司、陕甘总督部堂、甘肃承宣布政使司、甘肃提刑按察使司、甘肃全省洋务总局、甘肃全省农工商矿总局、甘肃全省税捐总局、甘肃官报局、甘肃织呢局、兰州府、皋兰县、河州、泾州、华亭县等机构和单位在各种社会交际活动中产生的谕旨、札、移、申、详、咨、批、呈、禀、护照、执照、照会、电文、告示、合同、传牌、信函、契约、税单、验票、清折、清单、清册、收条、领条、案目表(发文簿)以及绘制得相当精致的桥梁底图等。其中有皇太后和皇帝的朱批,有直隶总督袁世凯,陕甘总督升允、长庚等人的文电,以及大量的各级官府文书。特别难得的是,在一百多年前的封建王朝末期,远处大陆腹地的甘肃就已开始产生了与外国洋人交往的首批外文档案15份30余页。上述文档,种类繁多,内涵丰富,涉及范围极广。不仅真实、详细地记录了兰州黄河铁桥从筹备、修建到维修、管理的具体历史状况,而且折射了清代政界官制、案牍文献、官场往来应酬、金融货币、货物行情市价、民间产权关系、关税征收、外交事务等方面的历史风貌,也反映了洋务派与传统人物在具体事务上的分歧与斗争,是史学研究、志书编纂和文学创作的珍贵史料。2002年3月8日,首批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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