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的差异性,政府责任可以分为作为政府责任和不作为政府责任。此类政府责任的划分意义在于督促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及时、有效地履行其所承担的法定职责,应当作为时及时作为、不应当不作为时坚决不作为。一般情况下,引起作为政府责任的原因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行政违法侵权、行政越权、滥用行政权的行为等。该责任的目的在于督促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积极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应尽的义务。
根据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的差异性,政府责任可以分为作为政府责任和不作为政府责任。此类政府责任的划分意义在于督促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及时、有效地履行其所承担的法定职责,应当作为时及时作为、不应当不作为时坚决不作为。
(一)作为政府责任
作为政府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依据行政法律规范及其精神和原则,为实现行政目的应当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职权,履行好对某些事项不作为的义务,其却以过分作为的方式行使权力,导致公、私利益受损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般情况下,引起作为政府责任的原因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行政违法侵权、行政越权、滥用行政权的行为等。对于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而言,其享有的职权由法律所规定,而其职权的行使也必定内涵相应的行政目的,其便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依据法律规定的目的行使职权。由此也可看出,作为政府责任的目的主要在于遏制行政权力的扩张,防止其侵害到人民自由的生活空间,损害人民的利益。(https://www.xing528.com)
(二)不作为政府责任
不作为政府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应当履行其法定职责的义务而没有履行,导致公私利益受损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政府失职责任等。产生不作为政府责任的逻辑前提在于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有应当作为的义务,而该作为的义务主要由以下几种情形产生:一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二是行政合同约定的义务,三是先前行政行为引起的义务。当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作为义务时,造成公共利益或是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便要承担相应的政府责任。该责任的目的在于督促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积极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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