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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与组织安排:红旗渠研究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整个灌区的渠、(水)库、(电)站工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办法,通过统一而分层的管理,保证红旗渠正常运行。根据乡镇统管工程任务,下设护渠、护库专业队伍和管理人员,各受益村成立水利管理组。乡镇水电管理站为同级水管会的常设机构,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村水利管理机构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分管农水工作的村委副主任负责组建村管水小组,其人员由村干部、村民小组干部与村民管水员组成。

管理机构与组织安排:红旗渠研究

整个灌区的渠、(水)库、(电)站工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办法,通过统一而分层的管理,保证红旗渠正常运行。1965年8月,红旗渠管理所下设渠首、王家庄、河口、木家庄、赵所、阳耳庄、南庄庙、回山角、坟头岭9个管理段。1966年4月,改设河口、南庄庙、分水岭、桃园、合涧、庞村6个渠道管理所。1968年11月,调整为河口、南庄庙、分水岭、桃园、合涧、栗园、岭西、南峪、庞村9个渠道管理所和南谷洞、弓上两个中型水库管理所及分水岭电站。管理所下设管理段。后来,根据需要有所增删。

1969年红旗渠支渠配套基本完成后,原来的红旗渠分指挥部改名为水电工程队,抽调人员组成常设机构,定人员,后改名为水利管理站,是独立核算经济实体。

基层管理组织为乡、镇水利站和村水利管理组。灌区14个乡镇都设有水利站,都配备有专职干部和职工,是乡镇水利专业管理机构。行政上归乡镇领导,业务上受县水利局和红旗渠灌区管理局领导。根据乡镇统管工程任务,下设护渠、护库专业队伍和管理人员,各受益村成立水利管理组。

乡镇水电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水利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不定期召开。制定本乡镇水屯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乡镇水电管理委员会。乡镇水电管理站为同级水管会的常设机构,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具体管理和维护情况如下:

红旗渠总干渠、一干渠、二干渠、三干渠、英雄干渠、红英干渠、淅南干渠、淅南东支、淅南西支、红英南分干、红英北分干、桃园分干、红英支渠、爱国渠及南谷洞、弓上水库等工程,一般正常维修由灌区统筹投资,按受益面积分摊投工。除总干渠、南谷洞、弓上水库按工程所需随时统一抽调劳力进行维修外,下余渠道均按县统一规定的养护段,划归沿渠乡镇村承担。两个乡镇以上共用的渠、库工程设施,原则上由灌区统一管理,由灌区管理局和受益乡镇产生渠系管理委员会并配若干名专业管理员及护渠队负责,实行分段管理,共同维护本段的渠道工作。负责日常的管理和配水。渠道的维修、加固、清淤,要参考受益面积,管理任务大小与行政区划,进行分段立界,划给受益乡镇负责投工、投资。

一个乡镇两个村以上共用的渠道、水库工程设施,由乡镇组织统一管理,根据“谁受益、谁负担”和“上下游统筹兼顾”的原则,明确划定养护、维修投工投资责任段。统筹物料,按受益面积和管理任务大小,分段立界建立维修责任段,划给受益村,负责投劳维修、加固和改善。

村水利管理机构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分管农水工作的村委副主任负责组建村管水小组,其人员由村干部、村民小组干部与村民管水员组成。他们的工作职责是负责本村所辖渠道、水库、设施的看管、清淤、维修等工作;督促用水户平整土地、修整畦垅;协调用户浇灌顺序;准确水量的记水账,协助乡水电管理所收取水费;非灌溉季节,组织村民引水灌库、灌井,节约用水。一村受益,由村自建、自管、自用。

如果遇到较大自然灾害或工程损失严重,灌区无力支付投资时,仍由县政府统一组织成立施工指挥部,分配给有关受益乡、村,分段包干投资、投工,限期按质按量恢复工程,其投工参加全灌区平衡计算和分水。否则,按少完工程任务的百分比数,在用水时扣除应分水量指标。(www.xing528.com)

各级管理的渠道,应达到的标准是:渠内无淤积,渠底无冲坑、渠墙无损坏、无脱缝;涵洞无阻塞;各项工程设施完整无损,运行正常;洪桥、路桥及护渠道路畅通;渠、路交叉处,桥、涵健全。

灌区所有的渠道、水库、池塘、提灌站等水利设施,不经请示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不得放弃管理和随意改建或拆除。

严禁乱开闸门损失水量,干、支渠不再增加闸门,如正在使用的闸门布局不合理的,可请示主管单位加以改造。如需在渠道上增加设施,必须请示灌区管委会,经批准后再动工。

为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阻碍渠道通过和阻塞或缩小灌、排渠道;不准在排洪通道内建造工程和修地;不准往渠内排洪水,以免影响渠库安全、他人用水和造成土地渍化。各种设备,都要指定一个主要受益单位,固定专人负责,严加保护。凡因非正常使用损坏者,由保护单位承担损失,限期修复。

严格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库区渠旁树木等公共财产,不准损坏。严禁到渠、库内炸鱼,以免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准往渠、库内投抛土石、杂物和在渠内设堰堵水或设障阻碍他人用水。违反者除责令清除外,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到渠、库管辖范围内乱砍、滥伐或偷、毁树木。不准强行占用,不准搞有害渠道安全的违章施工和土石动用。

随着专管机构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不断完善,广大管理人员扎根红旗渠畔,护渠引水,有力地支援了全县工农业生产。汛季,天气变化无常,暴雨频繁,加之红旗渠穿越山腰,山洪暴发,对渠道、涵洞、渡槽等各种建筑物都是严峻考验,渠道在这恶劣环境下运行有很大的危险性。红旗渠管理处护渠职工,日夜轮班战斗,冒雨巡逻,密切监视水情,正确和及时处理引水与泄洪问题,保证安全渡过汛期。到了冬季,由于热涨冷缩的自然原因,渠内上游产生冰凌,下游有冰封现象,渠墙也因收缩常发生漏水,渠道在这种情况下运行也很危险,护渠职工又要顶风冒雪,巡渠治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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