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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规定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了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规定

业主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委托人,此处的“委托人”即“业主”。《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规定了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义务

(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中附录B的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1)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附录B的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的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5)委托人的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www.xing528.com)

(6)答复。委托人应在本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2.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委托人的除外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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