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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规定---建筑工程法规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轻型、再生产品。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他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

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规定---建筑工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轻型、再生产品。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禁止损毁耕地烧砖。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黏土砖。

此外,《绿色施工导则》进一步规定,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宜,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卸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应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0k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应占建筑材料总量的70%以上。

2.节能与能源利用(www.xing528.com)

(1)节能措施。制定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他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2)机械设备与机具。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开展用电、用油计量,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选择功率与负载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3)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利用场地的自然条件,合理设计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南方地区可根据需要在其外墙窗设遮阳设施;临时设施宜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合理配置采暖设备、空调、风扇的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4)施工用电及照明。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临电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时用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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