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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责任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6)实行施工队长责任制:施工队长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责任

知识点与学习目标

(1)掌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2)掌握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

5.4.1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

1)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尊重科学,严格管理,应当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2)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负有下列职责: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实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6)实行施工队长责任制:施工队长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施工单位的生产、技术、材料供应等各职能机构的负责人,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7)实行岗位人员责任制:施工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对生产安全负责,不得违章作业。岗位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岗位工作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5.4.2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责任

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www.xing528.com)

2)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4)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5)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6)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7)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8)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1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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