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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农村工业与人口变化:洞察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很多关于欧洲原始工业化的著作,着重研究经济变化与人口行为之间的关系。欧洲的农村工业化,从根本上推翻了这种稳定的秩序。但是现在的许多欧洲史学家,已把农村工业视为19世纪经济变化的先兆之一;同时他们对人口变化的研究,通常也重视个别家庭如何在具体的社会与经济环境内作出结婚与生育的决定的问题。

西欧农村工业与人口变化:洞察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

近代早期工业的发展,出现在城市与城镇附近。这些城市与城镇是联结广大地区的市场网络的交会点,在空间上又构成经济地区内的城市等级结构的中心地。[8]这些城镇附近存在着农村工业。

在过去20年中,不少关于近代早期农村工业的研究成果,都采纳了“原始工业化”这一术语。这个概念指的是欧洲许多地区农村家庭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这时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农村家庭,大多并未脱离农业生产。农村工业常常位于城市附近,在许多著名的事例中都与纺织业有关。但是,生产过程的若干重要部分位于农村,并不意味着城市在农村工业生产中未起到重要作用。相反,某些农村工业生产的产品,仍然在城里进行最后加工。不仅如此,城市商人还经常为农村工业生产提供资金,产品分配也总是由城市商人组织进行,并由他们把产品运到远处销售。最后,分散的手工业生产也可以发生在城市(伯格[Berg]、胡德森[Hudson]与索能斯切尔[Sonenscher]1983)。

农村工业发达的地区,人口通常也在增加。很多关于欧洲原始工业化的著作,着重研究经济变化与人口行为之间的关系。撇开细微差别不论,通常的看法是:在那些正在经历着农村工业化的地区,由于结婚年龄降低以及结婚比率提高,人口增长较快。这种见解并非无可争议,对其持怀疑态度的学者已注意到经济变化与人口变化不相协调的事例。[9]然而,尽管存在一些不相协调的例子,但这并不是说在某些地区从未发生过重要的经济与人口的变化。要认识这些经济与人口变化的意义,我们就必须考察较早的情况。

欧洲史学家常常发现:在中世纪后期,欧洲的人口增加了,但他们赖以生存的资源基础却很不稳固。一些学者强调社会与政治的斗争,将其视为问题的起因;而另一些学者则把这些问题描绘为马尔萨斯主义的人口危机。14世纪的瘟疫之后,欧洲的一些地区,不断出现一种“人口增加逐渐超过经济发展”的循环。但在其他地区(特别是英格兰的许多地区),在耕地资源与人口之间,却达到了一种更为稳定的平衡。在后一类地区,直到14世纪,土地还被划分为小块。但是而后这种划分逐渐废止了,仅只平分家畜与动产,土地则保留于一人之手。未得到土地的儿子,则付之以现款,作为其应有的家庭土地份额的补偿。[10]这种做法,使得农村公社在农村工业出现以前,达到一种小规模的经济与人口的平衡。

这种欧洲村社,一直被人们设想为一种生态环境的理想形式。在其中,工作职位的数量是固定的,而且与财产相联系。若要建立家庭,就要先得到一个职位。在一般的情况下,由一个儿子单独继承土地,而只有当其父母不能或不愿再耕种这块土地时,他才能结婚。许多年轻人因找不到一个职位,只好背井离乡到外地谋生。还有一些虽然留下来做雇工,但却不能结婚。有些地方土地可以划分继承,因而农民的后代便面临平均地产缩小的威胁。不过这种威胁又被向外移民和垦荒地所缓和。人们所熟知的欧洲婚姻模式——男女结婚都较晚以及男女独身比例都较高,与当时的制度结构密切相关。这种制度结构限制建立家庭,并且在村社一级的水平上,促成每一代人的人口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能密切配合。不过,有些学者认为这种以土地为基础的理想化工作制度实际上并不存在。相反,资源与人口之间的均衡是透过一种较为复杂的文化逻辑运作所达成的。这种逻辑将婚姻行为与广泛的经济条件(更准确地说,是与工资水平)相联系在一起。(www.xing528.com)

欧洲的农村工业化,从根本上推翻了这种稳定的秩序。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因此而能够建立家庭。同时,更多的人不仅能够结婚,而且也能够较早结婚。除人口变化外,农村工业还常常与许多特殊的社会经济现象(尤其是分家制度)相联系。鲁道夫·布隆(Rudolph Braun)对苏黎世山区的研究表明:农村工业的发展,促进了从不能分家到能够分家的转变(布隆1978)。富兰克林·孟德尔斯(Franklin Mendels)则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指出:在那些没有实现分家制度,同时农场规模大得足以为所有居民提供劳动就业机会的地区,农村工业的影响较小;反之,在那些分家盛行、农场规模较小的地区,农村工业的影响较大。他说:“我们可以推测:季节性手工业的发展,与农场规模零碎化的盛行,是相行相伴的。有许多原因引起了农场规模零碎化。这主要是由于分家或分租所致。此外,农民被允许在过去封禁的土地上取得一小块土地,也会造成农场的分割。在农场不断缩小的同时,移民迁入,结婚普及,所以人口将会充斥于新开垦的地区。即使在收获季节,农民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也没有足够的农活可做……因此,若是村社有良好的市场可出售农村手工业产品,农场零碎化不断加剧或是开垦新农田比较容易,再加上在附近可以找到夏季农业雇工的工作,这些情况就很符合内卷化的进程,从而在小农场地区(或小农业地区)就会发生原始工业化”(孟德尔斯1980:182)。

孟德尔斯的上述论点,是他关于农村工业研究的一部分。他的研究把我们的视线仍然引回到工业化问题上来。以往学者们认为农村工业是旧有的“封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后来被新兴的19世纪城市工业化(即工业革命)所取代。人口增长则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在经济之外自行发生的过程,因此学者们仅仅从人口统计的变异本身(如生育率死亡率等),来对人口增长问题加以解释。但是现在的许多欧洲史学家,已把农村工业视为19世纪经济变化的先兆之一;同时他们对人口变化的研究,通常也重视个别家庭如何在具体的社会与经济环境内作出结婚与生育的决定的问题。[11]

农村工业是十七、十八世纪欧洲的一个重要经济发展。它通常产生于那些市场机制良好、耕作地块狭小的地区。由于它提供的新的劳动机会,使结婚年龄提早,进而可能拥有较大的家庭。然而,很少有农村工业的具体事例,真正展现出原始工业化理论所预示的所有普遍特征。这也许不应当出乎我们的意料,因为介入其中的其他因素实在太多了。更难预见的是:明清中国的许多地区,到底在何种程度上具备了与欧洲原始工业化有关的那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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