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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军事安全的核心要义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此,国家维护军事安全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军委确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并根据国家安全形势发展变化对其内容进行了多次调整。这些行动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了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维护军事安全的核心要义

《国家安全法》第18条规定:“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据此,国家维护军事安全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2]

(一)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为了有效履行《宪法》和《国防法》赋予的巩固国防、抵御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任务,必须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1.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武装力量的领导,特别是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军,持续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大力发展先进军事文化,坚决反对“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永葆人民军队性质、本色、作风。

2.坚定不移地将信息化作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向,推动信息化建设加速发展。加强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建设,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深入开展信息化条件下的军事训练,增强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

3.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建立一套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www.xing528.com)

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客观必然要求。当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面临着多元复杂的国家安全威胁,生存安全问题和发展安全问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和发展利益的任务日益繁重。与此同时,军事技术战争形态的革命性变化,对国际政治军事格局产生重大影响,使得我国军事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有效应对国家安全领域的风险挑战、捍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必须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以国家核心安全需求为导向,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化军事力量体系,不断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同志围绕实现强军目标,统筹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制定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就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这是应对当今世界前所未有的大变局,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强军目标和军事战略方针,履行好军队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

我国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引领,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战斗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军队活力,建设同我国国际地位相称、同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力量保障。

(三)武装力量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主要职责

1.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人民军队形成了一套积极防御战略思想,坚持战略上防御与战役战斗上进攻相统一,坚持防御、自卫、后发制人的原则,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军委确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并根据国家安全形势发展变化对其内容进行了多次调整。我国作为一个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积极防御战略思想,同时还要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形势任务要求,贯彻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调整军事斗争准备基点,创新基本作战思想,优化军事战略布局,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思想的内涵,坚决捍卫国家安全。

2.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这既是对我军近年来参加国际多边和双边机制内一系列海外军事行动实践经验的总结,也为我军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更好地担负起维护世界和平、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使命任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近年来,我国实施了包括参加联合国维和、国际灾难救援和人道主义援助、维护国际海上通道安全、中外联演联训以及维护海外利益等的军事行动。这些行动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了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我国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根据《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继续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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