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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安全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必须严格遵守进入紧急状态或者战争状态的宣布程序,只有经过国家主席正式宣布的紧急状态或者战争状态,和经过国家主席正式宣布的动员令,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②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

宪法》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了国家主席的职权。《宪法》第80条规定的职权,是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来行使,目的是使处理国家事务法律程序更加完备。这些职权,非经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不能直接行使。《国家安全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一)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宣布战争状态、进入紧急状态、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的决定后,由于涉及对外关系、涉及国家进入一种非常状态、涉及公民和组织的权益保障和克减,因此,必须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才能对社会或利益攸关方产生拘束力。根据《宪法》和《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的主体是国家主席。

宣布是以文告形式通知公众,如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一般应当包括实施紧急状态的原因、地域范围、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实施机关、国家采取的措施、对公民权利的限制等。宣布的意义在于使公民了解其在紧急状态或者战争状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既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切实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并将政府在此期间的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权力的滥用。(www.xing528.com)

必须严格遵守进入紧急状态或者战争状态的宣布程序,只有经过国家主席正式宣布的紧急状态或者战争状态,和经过国家主席正式宣布的动员令,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当然,国家主席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发布动员令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国家主席不能直接宣布战争状态、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发布动员令。

(二)《宪法》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家主席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其他职权,例如:①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②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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