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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督查与责任机制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安全法》第46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在出台国家安全重大决策部署时,要督促检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同步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策落实、政策落地。发现国家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责。

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督查与责任机制

落实国家安全工作需确保有关国家安全的决策和部署的全面实施。但是,就现实情况而言,部分地方和部门对国家安全工作部署的落实存在认识差异,重布置、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选择性执行、象征性落实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国家安全法》第46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的目的是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能够贯彻落实。2015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国家安全法》第6条对国家安全战略的主要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即“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所谓重大部署,主要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批示或指示、重要工作方案以及经过批准付诸实施的相关部门提出的应对国家安全风险的意见和建议等。

健全完善常态化的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主要是建立健全以下四个机制:

1.制定国家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办公厅(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体系。地方各级政府、具有维护国家安全职责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围绕国家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提出督促检查国家安全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机构负责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对本级政府各部门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和对下级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指导。

2.落实国家安全工作的分级负责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负责同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负责对下级机关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www.xing528.com)

3.完善国家安全工作的协同配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与党委督促检查国家安全工作的衔接和配合,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专项审计的监督作用、统计部门民意调查的辅助作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以及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评估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合力

4.形成国家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机制。要规范督促检查国家安全工作的流程,实现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在出台国家安全重大决策部署时,要督促检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同步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策落实、政策落地。

具体而言,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包括五项制度:一是限期报告制度。上级印发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要部署后,下级和有关部门要按规定时限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按时限办结并报告办理情况。二是调查复核制度。对地方和部门报告的国家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要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事项进行实地调查复核。对重点督查事项,视情开展督查,切实增强督查实效。三是情况通报制度。对国家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要适时通报,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要总结其经验,交流推广,推动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发现国家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责。五是督查调研制度。围绕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督查调研。深入基层,发现问题,查明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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