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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安全法:各部门国安信息上报责任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卡哇伊 版权反馈
【摘要】:[24]《国家安全法》第5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依法搜集”是指搜集情报信息的活动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权限开展,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各部门要强化国家安全意识,立足本部门职责,及时上报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一国的国家安全形势发生变化后将带动一国的国家情报需求发生变化。”[24]《国家安全法》第5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

(一)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是指涉及《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国家安全范畴的各种情报信息,是广义的情报信息,包括涉及国家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和其他有关领域安全的情报信息。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军事机关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本部门情报工作的任务,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开展有针对性、计划性、系统性的情报信息搜集工作,确立搜集范围和重点,依法履行搜集涉及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各项工作。“依法搜集”是指搜集情报信息的活动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权限开展,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25]

(二)各部门及时上报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https://www.xing528.com)

当前,恐怖主义、毒品走私、网络电信诈骗以及核扩散等全球性、跨国性犯罪是当今国际情报信息工作的新课题,同时也威胁着世界各国的和平、安全与发展。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及时消除和化解各类不安定的涉恐因素,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消灭在萌芽状态、打击在预谋之中,不使其蔓延发酵造成社会危害,就必须认识到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价值。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下,各领域工作均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的各类情报信息。当前,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外因素复杂,时空领域宽广,维护各个领域的国家安全都离不开信息的支撑和保障。国家机关各部门履行职责的过程,就是掌握有关情况、制定有关方针政策、从事有关管理活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机关各部门会获取、掌握与国家安全各领域有关的信息。

各部门要强化国家安全意识,立足本部门职责,及时上报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这并不是要求各部门都同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一样,开展搜集情报信息的专门工作,而是与《国家安全法》第43条的规定相衔接,要求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强化国家安全意识,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关注、掌握本领域涉及国家安全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以便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制定有关政策,采取有关措施,切实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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