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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税款问题分析-纳税风险控制手册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合同约定,2013年10月份,该计算机生产企业需支付美国某软件公司技术服务费100万美元,是否需要扣缴税款?♂风险识别方法审阅扣缴义务人所签订的劳务合同,审查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等问题,核实对外付汇过程中,扣缴义务人是否正确履行扣缴义务。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税款问题分析-纳税风险控制手册

案例:某计算机生产企业新上马的某种新型号的计算机需要美国某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但该美国某软件公司并没有在境内设立提供服务的机构和场所。根据合同约定,2013年10月份,该计算机生产企业需支付美国某软件公司技术服务费100万美元,是否需要扣缴税款?如何扣缴税款?

♂风险点

企业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是否应按税法规定扣缴增值税。

♂风险识别方法

审阅扣缴义务人所签订的劳务合同,审查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等问题,核实对外付汇过程中,扣缴义务人是否正确履行扣缴义务。

♂政策精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www.xing528.com)

——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第十条。

第十条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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