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纳税风险控制手册|提供应税劳务和服务

纳税风险控制手册|提供应税劳务和服务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风险点查核企业提供应征增值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是否按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三)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纳税风险控制手册|提供应税劳务和服务

案例:某广告设计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设计服务合同中约定,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收取30%预收款,基本设计服务完成后,收取40%的服务费,全部服务完成后收取剩余的服务费。该公司在收取全部服务费后才确认服务收入,缴纳增值税。主管税务机关对其稽查时认为,其在设计服务开始提供时就要将收到的预收款确认为收入,缴纳增值税,基本设计服务完成后,也要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服务费缴纳增值税。对其延迟缴纳的增值税加收滞纳金并处以0.5倍的罚款。

♂风险点

查核企业提供应征增值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是否按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风险识别方法

(1)查阅“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根据摘要内容和凭证字号,调阅有关应税劳务或服务合同、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将合同上记载的提供服务时间、约定的收取服务费时间等内容,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记录进行比较分析,

确认入账时间是否正确,有无存在不及时结转收入迟延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政策精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www.xing528.com)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四)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