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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风险控制手册—购物卡收入计算及发票管理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风险点企业发售购物卡、储值卡、代金券的收入款项,是否按税法规定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有无长期挂账未作收入计征增值税。检查企业发售购物卡、储值卡、代金券时是否开具了发票,如开具了发票,是否同时确认了销售收入,缴纳了增值税额。

纳税风险控制手册—购物卡收入计算及发票管理

案例:某商场为提高营业收入而积极发售购物卡、代金券等卡片,由于持卡顾客的消费时间不确定,商场财务人员往往无法确定应在发售卡片时或是在顾客持卡消费时确认销售收入。

♂风险点

企业发售购物卡、储值卡、代金券的收入款项,是否按税法规定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有无长期挂账未作收入计征增值税。

♂风险识别方法

(1)查阅“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根据摘要内容和凭证字号,调阅有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将“销货发票”“出库单”等单据上记载的发出商品的时间等内容,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记录进行比较分析。

(2)审阅所附的发货证明、收货证明,确认其发出日期;审阅所附的托收回单、送款单等依据确定其收款时间,判断是否延期托收手续、入账时间是否正确,有无存在不及时结转销售的问题。

(3)调查询问有关业务人员和保管人员,对发现的疑点或问题,核对有关凭证,特别要注意检查核算期末前几天的销售情况。(www.xing528.com)

(4)检查企业发售购物卡、储值卡、代金券时是否开具了发票,如开具了发票,是否同时确认了销售收入,缴纳了增值税额。

♂政策精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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