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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发展模式:快速恢复阶段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在1979年2月召开的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上提出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立即颁布《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对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设置保险机构做出了具体部署。会后国内保险业务的恢复工作迅速在全国铺开。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后,过去企业发生意外损失统一由财政解决的做法也做了相应改变。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后,中国保险市场也仍然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统天下。

中国保险业发展模式:快速恢复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新起点,同样也为中国保险业的恢复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契机。1978年12月,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政策,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国人民银行在1979年2月召开的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上提出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一)保险业务快速重建

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做出“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中国人民银行立即颁布《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对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设置保险机构做出了具体部署。

国内保险业务的恢复工作,首先是设计制定保险条款、费率和单证格式。1979年5月至6月,先后推出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三个险种。7月至8月,先后派出几批干部赴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江西等地,着手恢复保险业务和筹建保险机构。9月至11月,已有部分地区,如上海、重庆和江西率先开始经营国内保险业务。1979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对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会后国内保险业务的恢复工作迅速在全国铺开。

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后,过去企业发生意外损失统一由财政解决的做法也做了相应改变。凡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都可自愿参加保险。全民所有制单位投保的财产,一旦发生损失,由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国家财政不再核销和拨款。

到1980年底,除西藏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全国各地都已恢复了分支机构,各级机构总数达810个,专职保险干部3423人,全年共收保费4.6亿元。(www.xing528.com)

(二)保险市场逐步激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1956年新丰、太平两家保险公司从国内保险市场撤出后,一直独家垄断中国保险市场。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后,中国保险市场也仍然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统天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对市场的完全垄断,在当时情况下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促进了中国保险业在短期内迅速恢复和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改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统天下的保险体制已成为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98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专门经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场内部的种养两业保险。1992年该公司更名为“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并相应扩大业务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的成立,打破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保险市场的局面。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保险部。1988年5月,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蛇口成立。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保险业与银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批准交通银行在其保险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为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后成立的第二家全国性综合性保险公司。

从198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四川省、大连市、沈阳市、长沙市和厦门市设立5家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开始探索寿险与财产险分业经营的路子。1991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又先后批准在珠海、本溪、湘潭、丹东、广州、太原、天津、福州、哈尔滨、南京、昆明等地组建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新建立的寿险公司除了办理商业保险外,还接受地方政府的委托,代办社会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这些人寿保险公司中都持有一定股份。一个逐渐多元化的保险行业格局开始形成,保险行业的市场活力被逐步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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